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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1994年开始实行的,在十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几经修改完善.最近一次改革是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1600元。这次改革只是个人所得税新一轮改革的开始,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有悖于税收公平和效率原则,亟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