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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存在案源匮乏、“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不够、发展不平衡、监督方法不当、监督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解决上述问题,检察机关要做到理念更新与实践强化相结合、传统手段与科技借助相结合、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明确重点与平衡发展相结合、常规方式与新型方式相结合,以新理念引领民事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