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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淳是朱子闽学南传的第一人。他从人的本性的角度,辨析了“性”、“命”、“道”、“理”等范畴,回答了人之所以为人的依据。他把心中之“理”解释为心的主宰,将“未发”理解为动机,并从天性中寻找道德自觉的依据,这些均继承了理学的传统观点。他将理既释为心的依据,又解释为心对道理的把握,这一矛盾则表现出他在理学与心学之间的徘徊。陈淳论证了情的合理性和普遍性,将情与天地阴阳之神联系起来,使得情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这种观点则接近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