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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律师主义,也就是律师职业指导原则。在转型期的中国,律师是一个新崛起的实力团体,是一个富有的知识分子群体。律师是一个商人,在市场经济中,以法律服务换取报酬;律师行有余力,则还可能是一个社会活动家,传播法律,或是一个学者,发展法律;或者是一个政治理想家,参政议政。在未定型的中国,人治与法治错综交杂,是一个乱世出英雄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律师,实质地位是商人和法律技术工具,但显然,作为知识分子的律师,作为掌握法律武器的律师,作为富有自在的律师,不会满足这个卑微的地位,而会进一步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即成为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