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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学者说“女性遭遇强奸时递避孕套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笔者对此不以为然。因为,此说法将犯罪与正常的性行为混同,混淆了是非、伦理及价值观等问题。逻辑的混乱可能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石。强奸案有既遂、未遂和中止三种情形,这与受害人个体素质、自身的知识及防卫对策是否正确等因素有关。近年强奸案受害人和行为人皆有趋于低龄化的势态,预防再次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给予受教育者正确的知识是教育的王道和执教者的职责。本文将无数成功个案证实并积累的经验总结为“自身警惕、知识正确、表态明确、智斗勇克、寻机脱身”二十字方针与读者分享,希望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
【关键词】 强奸犯罪递套说知识防卫对策
【Abstract】 Abstract:Some scholars have argued that“it is the best method for a woman to pass condom for protection when a rape happens to her”. The writer absolutely disapproves the said for the statement has actually confused the crime with the normal sexual behavior, and mixed the rights and wrongs, the values and the ethics. The ridiculous logical confusion shakes the stability of society. Rape is divided into three cases like the succeeded, the aborted and the discontinued. This is actually related to some relevant defending policies whether correct or not the victim takes on her own knowledge. Since in recent years a younger-aged trend of rape criminals and the victims has been found, prevention is once again taken as a major agenda. It is the duty for the educators and the instructors to give right knowledge to the educated. This paper will share a twenty-word policy with all the readers——“considering your self guard, using your right knowledge, expressing your clear declaration,taking wisdom and bravery, seeking chance to escape” based on the conclusion of many successful cases and accumulated experience。
【Key words】 RapeCrimeHanding a condomKnowledgeDefending policy
最近,有学者指出“女性遭遇强奸时递避孕套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笔者对这种观点(以下简称“递套说”)表示质疑,所以对“递套说”持相反意见,主要有七个理由:
其一,强奸是一种严重刑事犯罪,它是对女性最粗暴、最野蛮的侵犯。笔者认为,把强奸与性学研究的性行为一概而论值得商榷。因为,“递套说”已将犯罪与正常的性行为相混同,它混淆了是非、伦理及价值观等问题。逻辑的混乱可能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奸罪指行为人用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违背女性意志在受害人不能、不敢或无法反抗情况下强行发生的性行为。在特殊情况下,不排除犯罪人是女性;受害者是男性的情形。比如,女同或女帮凶;男同间的性行为。强奸侵害的不仅是受害者的身体,而且是行为人对受害者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极端蔑视。
其二,“递避孕套”可能使强奸罪名难被法官认定。试想想,受害人主动递避孕套,当时受害者到底是同意还是反对呢?不同意为什么不反抗,你还主动提供工具呢?
其三,“递避孕套”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自辩“无罪”的证据。笔者以为“递套说”,不仅是不值得尝试的高风险方法,还可能使受害者在寻求司法救济时陷入被动两难,这对受害者是作茧自缚。“递套”情节可能不仅使法官无法认定强奸罪名成立,还可能让受害人丧失最终的法律保护,更为致命的危害还在于可能使身心损伤的受害者再次轮为世人笑柄,从而扩大危害、纵容犯罪,这是显而易见的。
其四,目前尚不明确有关“递套说”的立论依据。
其五,笔者暂未找到女性“递套”既保护了自身,又能使行为人受到法律惩处的成功个案。
其六,尚无强奸犯见到避孕套就“功能障碍”或“中止犯罪”的记录。
其七,“递套”可能对犯罪行为人产生鼓励效应,使可能避免的强奸行为既遂。
签于以上七点,“递套说”既无材料佐证,且未排除为强奸犯脱罪之嫌,所以它非常值得商榷,当引起人们警觉。
实践中,强奸案有既遂、未遂和中止三种情形。既遂即行为人已实施完强奸行为,发生了受害人被强奸的危害后果;未遂即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因遭致外来的干扰使强奸行为未得逞;中止即行为人因主观原因自动放弃实施强奸的行为并积极避免了危害后果。以上三种情形的出现与受害人的个体素质、自身的知识及防卫对策是否正确等因素有关。这是受教育者需要掌握的正确知识。那么,防卫强奸的对策有那些呢?为方便受教育者掌握和应用,笔者将那些已被无数成功个案证实并积累的经验总结为“自身警惕、知识正确、表态明确、智斗勇克、寻机脱身”二十字方针与读者分享:
1自身警惕
指潜在的受害者以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应有的警惕性预防强奸犯罪。
美国法学家伦那德D·塞威特兹指出,制止强奸犯罪发生是社会多方面、多渠道的力量,其中最重要的是女性自身的力量。“女性的警惕会使一半强奸犯失望。”【1】因为做贼心虚,只要潜在的受害者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敏锐的观察力,自己不给强奸犯罪发生的空间、时间和条件,再加上克敌制胜的信心,强奸是可以预防的。以下将分别简述空间、时间和条件的内涵:
1.1空间指易发生强奸犯罪的场所或地点。比如,光线阴暗、人少偏僻的地方,环境和背景布置有淫秽物品、气氛淫乱、强奸犯可能出入逗留的场所。
1.2时间指强奸犯罪多发时段。按犯罪学理论和调查统计,强奸犯罪多发案于月圆之日和春夏季之时。人与自然密不可分,月圆之日使人的内分泌受影响,自控力相对降低,春夏季万物欣盛,生机勃勃,人亦不例外。
1.3条件指可能被强奸犯利用的机会。比如女性单处休息未锁好门窗、忽疏安全的確定;独自外出应避免衣着性感、忌言行举止轻浮,女性应婉绝生人提供饮食和留宿地;与了解不多的异性约会忌单间,避免在人少偏僻的地方逗留徘徊,有意识地减少或防止被侵害的可能。
2知识正确
指潜在的受害者有防卫的正确知识和技能。有资料反应,三至四成的强奸案发生在熟人之间;强奸案有六成发生陌生人之间。笔者以为,在众多知识中,辩识自身及他人的正确知识是人生必备的智慧。可能成为强奸案受害人的女性特点有:懦弱、胆小、不自信、意志薄弱;言行轻浮、放荡;知识面、信息面、交际面狭窄;迷信、贪图物质享受、虚荣心强;独处、急于改变现状……;强奸犯的特征有:性欲旺盛、言行粗鲁、放任、缺乏理性、自控力低、心胸狭窄、报复心强、意志力低、有劣迹前科……因此,知己知彼是极其重要的防卫前提。
3表态明确
指受害者表示“不”的态度和用词明朗准确,反抗的行动具体坚定,切忌含糊不清。
强奸是行为人占有欲、征服欲非法发泻和控制欲的极端表现形式,它不为受害者接受,受害者表示“不”的意愿应当清晰明确。有案例证明;受害者表态越明确果断,行为人越有“挫败感”,强奸未遂和中止率越高。相反,受害者表态含糊不清,不仅有半推半就之嫌,而且易让行为人充满即将“征服”对方的快感,可能反而增强行为人“志在必得”的信心。因此,表态用词必需鲜明,反抗拒绝应坚定不移。
4智斗勇克
指潜在的受害者用智慧和意志,坚信自己能够避免危害并勇敢地排除侵害。
强奸是行为人本能地在受害者面前显示自身具备某些方面的优势。笔者建议,身高、体力处于弱势的女性,不要自卑,要尽量发挥自身在直觉、语言、声音、表情及身体语言方面明显优于男性的天赋。上天赐于女性的一切秉赋都是您天然克敌自卫的武器。比如:高声斥责、大声呼救、愤怒、反抗、哭喊、逃避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有研究证明,女人的眼泪能使男人的荷尔蒙骤然变化。确有案例证明,行为人见女受害者哭泣流泪即中止犯罪并请求受害者谅解,甚至亲自护送受害者回家。女人的眼泪有让男人迷惑不解和良心发现的奇效。
5寻机脱身
指受害者积极寻找和创造一切逃遁的机会。
人在危险情况下,体内肾上腺素水平突然提高,有超常的力量。女性应坚信自己面临危机时,同样有异于平时的能力,积极寻找和创造足以让行为人震惊和发呆的片刻,这个瞬间就是逃遁的良机。许多成功的个案证明,只要受害者不心甘情愿,只要您坚信自己能够做到,您就一定能排除侵害。在遭遇暴力强奸时,笔者建议不妨尝试以下防卫对策:
5.1曲腿猛踢:被行为人按倒时,受害者可单曲一腿用膝关节抵挡在双方之间,用另一条腿顺势猛踢行为人前胸和后背。
5.2抵裆:用膝关节猛烈抵撞行为人阴部。
5.3击肋捣躯:被行为人迎面搂抱时,用双手猛击行为人双肋;被行为人从后面搂抱时,用双肘向后猛捣行为人腰躯部。
5.4灌耳:用双掌或双拳猛力击打行为人双穴或耳部。
5.5撞鼻:用头顶部猛力撞击行为人鼻子。
5.6挠腋抓足心:用手挠抓行为人腋窝或足心。
5.7扭动身躯:当四肢被按住时避免静止,尽量扭动自己身体。
笔者认为,以上七点可对强奸行为即刻形成直接有效的干扰。鉴于目前强奸案受害者幼龄化的情况,仅有对应暴力强奸的对策是不够的,防范非暴力强奸的正确知识也不容忽视。
非暴力强奸指行为人用某种条件、借口、名义使受害者不知、不敢、无力拒绝其非法性要求而发生的性行为。比如,行为人用受害者年幼无知、重病、醉酒、残障、无反抗能力或丧失无反抗能力时实施奸淫;行为人借治病、检查身体、宗教活动、交友、恋爱、帮助就业、落户、转正、提拔、开除、辞退、扣薪、揭发隐私、加害亲属、逼债等名义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交;行为人用色情、淫秽物品、性药、提供物质财富等诱惑受害者接受性交。一般地说,非暴力强奸的行为人与受害者有交往、多熟悉,彼此掌握或了解各自的特点,只要受害者自身清醒警觉,不难对应或排除危害。
总之,行为人为达到强奸目的所采用的手段不胜繁多,了解和掌握以上知识和对策可防患于未然。尽管预防是全社会的事,但是,在举国体制下,政府重视和积极有效作为至关重要。正确的防卫知识当列为国民素质教育的范围,依受教育对象的年龄和理解力循序渐进系统授予,具体落实到每个家庭和学校。笔者发现香港和台湾的幼儿读物,让儿童很早就掌握自己身体的常识,明确别人不可触摸身体的那些部位,这方面的经验得值得内地借鉴。行文至尾声,笔者特再次重申,在无个案证明“递套”可免被强奸,法律尚未规定受害人“递套”不影响给嫌疑人定罪,在教育存在诸多盲点、强奸案高攀不降、执法粗糙的环境里,人人明辩知识正谬,监护人尽早将正确知识传授给孩子,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乃上策。
參考文献
1芩生挺著.《防卫谋略》警官教育出版社.1991.4.(1)
【关键词】 强奸犯罪递套说知识防卫对策
【Abstract】 Abstract:Some scholars have argued that“it is the best method for a woman to pass condom for protection when a rape happens to her”. The writer absolutely disapproves the said for the statement has actually confused the crime with the normal sexual behavior, and mixed the rights and wrongs, the values and the ethics. The ridiculous logical confusion shakes the stability of society. Rape is divided into three cases like the succeeded, the aborted and the discontinued. This is actually related to some relevant defending policies whether correct or not the victim takes on her own knowledge. Since in recent years a younger-aged trend of rape criminals and the victims has been found, prevention is once again taken as a major agenda. It is the duty for the educators and the instructors to give right knowledge to the educated. This paper will share a twenty-word policy with all the readers——“considering your self guard, using your right knowledge, expressing your clear declaration,taking wisdom and bravery, seeking chance to escape” based on the conclusion of many successful cases and accumulated experience。
【Key words】 RapeCrimeHanding a condomKnowledgeDefending policy
最近,有学者指出“女性遭遇强奸时递避孕套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笔者对这种观点(以下简称“递套说”)表示质疑,所以对“递套说”持相反意见,主要有七个理由:
其一,强奸是一种严重刑事犯罪,它是对女性最粗暴、最野蛮的侵犯。笔者认为,把强奸与性学研究的性行为一概而论值得商榷。因为,“递套说”已将犯罪与正常的性行为相混同,它混淆了是非、伦理及价值观等问题。逻辑的混乱可能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奸罪指行为人用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违背女性意志在受害人不能、不敢或无法反抗情况下强行发生的性行为。在特殊情况下,不排除犯罪人是女性;受害者是男性的情形。比如,女同或女帮凶;男同间的性行为。强奸侵害的不仅是受害者的身体,而且是行为人对受害者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极端蔑视。
其二,“递避孕套”可能使强奸罪名难被法官认定。试想想,受害人主动递避孕套,当时受害者到底是同意还是反对呢?不同意为什么不反抗,你还主动提供工具呢?
其三,“递避孕套”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自辩“无罪”的证据。笔者以为“递套说”,不仅是不值得尝试的高风险方法,还可能使受害者在寻求司法救济时陷入被动两难,这对受害者是作茧自缚。“递套”情节可能不仅使法官无法认定强奸罪名成立,还可能让受害人丧失最终的法律保护,更为致命的危害还在于可能使身心损伤的受害者再次轮为世人笑柄,从而扩大危害、纵容犯罪,这是显而易见的。
其四,目前尚不明确有关“递套说”的立论依据。
其五,笔者暂未找到女性“递套”既保护了自身,又能使行为人受到法律惩处的成功个案。
其六,尚无强奸犯见到避孕套就“功能障碍”或“中止犯罪”的记录。
其七,“递套”可能对犯罪行为人产生鼓励效应,使可能避免的强奸行为既遂。
签于以上七点,“递套说”既无材料佐证,且未排除为强奸犯脱罪之嫌,所以它非常值得商榷,当引起人们警觉。
实践中,强奸案有既遂、未遂和中止三种情形。既遂即行为人已实施完强奸行为,发生了受害人被强奸的危害后果;未遂即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因遭致外来的干扰使强奸行为未得逞;中止即行为人因主观原因自动放弃实施强奸的行为并积极避免了危害后果。以上三种情形的出现与受害人的个体素质、自身的知识及防卫对策是否正确等因素有关。这是受教育者需要掌握的正确知识。那么,防卫强奸的对策有那些呢?为方便受教育者掌握和应用,笔者将那些已被无数成功个案证实并积累的经验总结为“自身警惕、知识正确、表态明确、智斗勇克、寻机脱身”二十字方针与读者分享:
1自身警惕
指潜在的受害者以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应有的警惕性预防强奸犯罪。
美国法学家伦那德D·塞威特兹指出,制止强奸犯罪发生是社会多方面、多渠道的力量,其中最重要的是女性自身的力量。“女性的警惕会使一半强奸犯失望。”【1】因为做贼心虚,只要潜在的受害者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敏锐的观察力,自己不给强奸犯罪发生的空间、时间和条件,再加上克敌制胜的信心,强奸是可以预防的。以下将分别简述空间、时间和条件的内涵:
1.1空间指易发生强奸犯罪的场所或地点。比如,光线阴暗、人少偏僻的地方,环境和背景布置有淫秽物品、气氛淫乱、强奸犯可能出入逗留的场所。
1.2时间指强奸犯罪多发时段。按犯罪学理论和调查统计,强奸犯罪多发案于月圆之日和春夏季之时。人与自然密不可分,月圆之日使人的内分泌受影响,自控力相对降低,春夏季万物欣盛,生机勃勃,人亦不例外。
1.3条件指可能被强奸犯利用的机会。比如女性单处休息未锁好门窗、忽疏安全的確定;独自外出应避免衣着性感、忌言行举止轻浮,女性应婉绝生人提供饮食和留宿地;与了解不多的异性约会忌单间,避免在人少偏僻的地方逗留徘徊,有意识地减少或防止被侵害的可能。
2知识正确
指潜在的受害者有防卫的正确知识和技能。有资料反应,三至四成的强奸案发生在熟人之间;强奸案有六成发生陌生人之间。笔者以为,在众多知识中,辩识自身及他人的正确知识是人生必备的智慧。可能成为强奸案受害人的女性特点有:懦弱、胆小、不自信、意志薄弱;言行轻浮、放荡;知识面、信息面、交际面狭窄;迷信、贪图物质享受、虚荣心强;独处、急于改变现状……;强奸犯的特征有:性欲旺盛、言行粗鲁、放任、缺乏理性、自控力低、心胸狭窄、报复心强、意志力低、有劣迹前科……因此,知己知彼是极其重要的防卫前提。
3表态明确
指受害者表示“不”的态度和用词明朗准确,反抗的行动具体坚定,切忌含糊不清。
强奸是行为人占有欲、征服欲非法发泻和控制欲的极端表现形式,它不为受害者接受,受害者表示“不”的意愿应当清晰明确。有案例证明;受害者表态越明确果断,行为人越有“挫败感”,强奸未遂和中止率越高。相反,受害者表态含糊不清,不仅有半推半就之嫌,而且易让行为人充满即将“征服”对方的快感,可能反而增强行为人“志在必得”的信心。因此,表态用词必需鲜明,反抗拒绝应坚定不移。
4智斗勇克
指潜在的受害者用智慧和意志,坚信自己能够避免危害并勇敢地排除侵害。
强奸是行为人本能地在受害者面前显示自身具备某些方面的优势。笔者建议,身高、体力处于弱势的女性,不要自卑,要尽量发挥自身在直觉、语言、声音、表情及身体语言方面明显优于男性的天赋。上天赐于女性的一切秉赋都是您天然克敌自卫的武器。比如:高声斥责、大声呼救、愤怒、反抗、哭喊、逃避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有研究证明,女人的眼泪能使男人的荷尔蒙骤然变化。确有案例证明,行为人见女受害者哭泣流泪即中止犯罪并请求受害者谅解,甚至亲自护送受害者回家。女人的眼泪有让男人迷惑不解和良心发现的奇效。
5寻机脱身
指受害者积极寻找和创造一切逃遁的机会。
人在危险情况下,体内肾上腺素水平突然提高,有超常的力量。女性应坚信自己面临危机时,同样有异于平时的能力,积极寻找和创造足以让行为人震惊和发呆的片刻,这个瞬间就是逃遁的良机。许多成功的个案证明,只要受害者不心甘情愿,只要您坚信自己能够做到,您就一定能排除侵害。在遭遇暴力强奸时,笔者建议不妨尝试以下防卫对策:
5.1曲腿猛踢:被行为人按倒时,受害者可单曲一腿用膝关节抵挡在双方之间,用另一条腿顺势猛踢行为人前胸和后背。
5.2抵裆:用膝关节猛烈抵撞行为人阴部。
5.3击肋捣躯:被行为人迎面搂抱时,用双手猛击行为人双肋;被行为人从后面搂抱时,用双肘向后猛捣行为人腰躯部。
5.4灌耳:用双掌或双拳猛力击打行为人双穴或耳部。
5.5撞鼻:用头顶部猛力撞击行为人鼻子。
5.6挠腋抓足心:用手挠抓行为人腋窝或足心。
5.7扭动身躯:当四肢被按住时避免静止,尽量扭动自己身体。
笔者认为,以上七点可对强奸行为即刻形成直接有效的干扰。鉴于目前强奸案受害者幼龄化的情况,仅有对应暴力强奸的对策是不够的,防范非暴力强奸的正确知识也不容忽视。
非暴力强奸指行为人用某种条件、借口、名义使受害者不知、不敢、无力拒绝其非法性要求而发生的性行为。比如,行为人用受害者年幼无知、重病、醉酒、残障、无反抗能力或丧失无反抗能力时实施奸淫;行为人借治病、检查身体、宗教活动、交友、恋爱、帮助就业、落户、转正、提拔、开除、辞退、扣薪、揭发隐私、加害亲属、逼债等名义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交;行为人用色情、淫秽物品、性药、提供物质财富等诱惑受害者接受性交。一般地说,非暴力强奸的行为人与受害者有交往、多熟悉,彼此掌握或了解各自的特点,只要受害者自身清醒警觉,不难对应或排除危害。
总之,行为人为达到强奸目的所采用的手段不胜繁多,了解和掌握以上知识和对策可防患于未然。尽管预防是全社会的事,但是,在举国体制下,政府重视和积极有效作为至关重要。正确的防卫知识当列为国民素质教育的范围,依受教育对象的年龄和理解力循序渐进系统授予,具体落实到每个家庭和学校。笔者发现香港和台湾的幼儿读物,让儿童很早就掌握自己身体的常识,明确别人不可触摸身体的那些部位,这方面的经验得值得内地借鉴。行文至尾声,笔者特再次重申,在无个案证明“递套”可免被强奸,法律尚未规定受害人“递套”不影响给嫌疑人定罪,在教育存在诸多盲点、强奸案高攀不降、执法粗糙的环境里,人人明辩知识正谬,监护人尽早将正确知识传授给孩子,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乃上策。
參考文献
1芩生挺著.《防卫谋略》警官教育出版社.19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