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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增长存在省际传递现象,不同时期带动经济增长的省份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省际经济增长传递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均衡带动阶段(1978—1985年),第二个阶段为东部地区持续带动阶段(1986—2000年),第三个阶段为以东部地区带动为主向以中西部地区带动为主的过渡阶段(2001—2005年),第四个阶段为以中西部地区省份带动为主阶段(2006-)。政府作用、需求条件、生产要素、经济集聚与扩散是形成省际经济增长传递机制的四个关键要素,它们分别影响省际经济增长传递的过程,又相互作用,共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