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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的诉讼费用的历史发展大致如下: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代初,我国局部地方一度试行诉讼收费。不久便因接二连三的政治运动而废止。80年代初,上海、重庆、福建和山东等地的法院恢复征收诉讼费用。征收的依据是地方性规章。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开始实施。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