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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时,想起二十岁时的一位姑娘。
那位姑娘,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笑容俏皮,不让她笑她会死。她衔着饮料的吸管,趿拉着拖鞋,大大咧咧地在背后拍我的肩头,我转过身,被她递过来的雪糕糊了一脸。一群长发及腰袅袅动人的女孩从我身旁走过,看着我的狼狈样掩嘴而笑。我有点尴尬,却不好发作,只好恶狠狠地盯她一眼。她还是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让人又好笑又好恨。
福尔马林的味道有点酸爽,那种味道怎也不会忘记。老教授上课的时候我小声接了个话茬,只有她听见了,她转过身对我笑了。
她用镊子举着一只活蹦乱跳的毛毛虫走到我背后吓唬我,不知谁在地上搞了一滩水,我不小心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她见了,果真以为我怕虫子怕得要命。
她很有义气,后来每次外出采标本,都自告奋勇跟我一个小组,看见虫子就先行消灭,对我既鄙视又保护。她似乎用一种她认为很妥的方式来保护我这个大男人无谓的“自尊”。当然她的好意我是领情的,所以在后来的相处里我很好地连戏了。
她爱跑步,爱登山,喜欢听粤语歌,喜欢看侦探书,喜欢看杀人分尸那种一般女孩子都不会想碰的电影。她爱和我争辩,虽然不一定每次都说得过我。她不知道,其实所有的巧合都是我在努力。
付出怎么可能不要什么回报呢?别傻了,为她做了那么多,也只不过是想她也可以在乎一下我。但我知道虽然她为人大大咧咧,可是对那位远方的男朋友一往情深。
也罢。好姑娘是用来珍惜,不是用来伤害的。何况,我有女朋友。
小师妹很温顺驯良,像一个小白兔。每个二十岁的男生心里都会住着一个岳灵珊,而岳灵珊恰好也钟情于你,像室友说的,你捡到宝了。当然,岳灵珊变成梅超风,那是后话。
以前我曾问过她,该如何去形容自己喜欢的人,她笑着回答我说:“他会发光。”毕业那天她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我也笑着回答她:“为她发光。”我没有说出口的是,如果你会给机会我,我愿意为你发光。
可惜,她口中的那个“他”,和她认为我口中的那个“她”,都不是我们想认为的那个人。
毕业后,我南下,她北上。最后一次联系是我独自去了一个地方玩,是她嚷嚷过一百遍要去的江南水乡。我忍不住发短信跟她说:“那里很美。”隔了五六个小时她才回了一句“玩得开心,注意安全”。我觉得,自己的这种分享心情实在有点多余和矫情。
离开她以后,发现自己做什么都失去了兴趣。总是和别人说自己懒,其实是她走了以后,我发现似乎所有的意义都已经不在了。
据说她后来嫁了一个家境殷实的男人,那男人是不是当年她守候的那个人我不知道,但听说如今的这个他温和儒雅,待她如宝。听说,他们恩爱非常,还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今天,我无意中在一本讲婆婆妈妈的杂志的专栏里见了她的照片。三十岁的女人,斜刘海,长长的棕色卷发,知性妩媚,弯得像月亮的眼睛显出一丝聪颖。
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离开以后,比原来过得更好。终于有一个男人名正言顺为她发光。
嘿,那几年不时有她身影出现的一场场梦,通通可以塞进岁月的树洞。有一刻我甚至在想,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妈的我也该为自己做点什么。最起码,让自己的日子也滋味起来。
只是在点燃一根烟的时候偶尔会想,多年后你和别人情深似海,会不会偶尔想起一个跟你一起抓虫子制标本的死胖子?不过这么矫情的想法,念过一遍便罢。
我不跟你啰嗦啥了,我家女人叫我赶快去洗碗。如果你非要下一个定论,那就看作一个娶了岳灵珊的男人今晚突然想起了任盈盈吧。
那位姑娘,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笑容俏皮,不让她笑她会死。她衔着饮料的吸管,趿拉着拖鞋,大大咧咧地在背后拍我的肩头,我转过身,被她递过来的雪糕糊了一脸。一群长发及腰袅袅动人的女孩从我身旁走过,看着我的狼狈样掩嘴而笑。我有点尴尬,却不好发作,只好恶狠狠地盯她一眼。她还是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让人又好笑又好恨。
福尔马林的味道有点酸爽,那种味道怎也不会忘记。老教授上课的时候我小声接了个话茬,只有她听见了,她转过身对我笑了。
她用镊子举着一只活蹦乱跳的毛毛虫走到我背后吓唬我,不知谁在地上搞了一滩水,我不小心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她见了,果真以为我怕虫子怕得要命。
她很有义气,后来每次外出采标本,都自告奋勇跟我一个小组,看见虫子就先行消灭,对我既鄙视又保护。她似乎用一种她认为很妥的方式来保护我这个大男人无谓的“自尊”。当然她的好意我是领情的,所以在后来的相处里我很好地连戏了。
她爱跑步,爱登山,喜欢听粤语歌,喜欢看侦探书,喜欢看杀人分尸那种一般女孩子都不会想碰的电影。她爱和我争辩,虽然不一定每次都说得过我。她不知道,其实所有的巧合都是我在努力。
付出怎么可能不要什么回报呢?别傻了,为她做了那么多,也只不过是想她也可以在乎一下我。但我知道虽然她为人大大咧咧,可是对那位远方的男朋友一往情深。
也罢。好姑娘是用来珍惜,不是用来伤害的。何况,我有女朋友。
小师妹很温顺驯良,像一个小白兔。每个二十岁的男生心里都会住着一个岳灵珊,而岳灵珊恰好也钟情于你,像室友说的,你捡到宝了。当然,岳灵珊变成梅超风,那是后话。
以前我曾问过她,该如何去形容自己喜欢的人,她笑着回答我说:“他会发光。”毕业那天她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我也笑着回答她:“为她发光。”我没有说出口的是,如果你会给机会我,我愿意为你发光。
可惜,她口中的那个“他”,和她认为我口中的那个“她”,都不是我们想认为的那个人。
毕业后,我南下,她北上。最后一次联系是我独自去了一个地方玩,是她嚷嚷过一百遍要去的江南水乡。我忍不住发短信跟她说:“那里很美。”隔了五六个小时她才回了一句“玩得开心,注意安全”。我觉得,自己的这种分享心情实在有点多余和矫情。
离开她以后,发现自己做什么都失去了兴趣。总是和别人说自己懒,其实是她走了以后,我发现似乎所有的意义都已经不在了。
据说她后来嫁了一个家境殷实的男人,那男人是不是当年她守候的那个人我不知道,但听说如今的这个他温和儒雅,待她如宝。听说,他们恩爱非常,还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今天,我无意中在一本讲婆婆妈妈的杂志的专栏里见了她的照片。三十岁的女人,斜刘海,长长的棕色卷发,知性妩媚,弯得像月亮的眼睛显出一丝聪颖。
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离开以后,比原来过得更好。终于有一个男人名正言顺为她发光。
嘿,那几年不时有她身影出现的一场场梦,通通可以塞进岁月的树洞。有一刻我甚至在想,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妈的我也该为自己做点什么。最起码,让自己的日子也滋味起来。
只是在点燃一根烟的时候偶尔会想,多年后你和别人情深似海,会不会偶尔想起一个跟你一起抓虫子制标本的死胖子?不过这么矫情的想法,念过一遍便罢。
我不跟你啰嗦啥了,我家女人叫我赶快去洗碗。如果你非要下一个定论,那就看作一个娶了岳灵珊的男人今晚突然想起了任盈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