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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初年,清政府开始对东北实行严厉的封禁:加大对陆、海路的监控,严格限制内地民人移居东北;加强对东北流民的管理,严令东北民人就地入籍;扩大对东北民人经济活动的管制,严禁民人私垦、私采和私伐。但是,内地民人依然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东北。加之清政府也在内地灾歉之年默许内地民人前往东北谋生,所以,尽管政府实行所谓的封禁,但内地民人前往东北乃至奉天地区的潮流并没有被完全抑制住。同时,这一时期清政府组织京旗迁移东北,进行屯垦,也成为东北农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内地民人不断进入奉天地区,民人开垦的地亩不断增加。奉天地区的官庄也在增加,一些原来的官牧场也开始尝试着被开辟为农田,从而在莽莽荒野上开辟出一个个新的居民点和片片新农田。随着人口繁衍,当地的聚落越来越大,人类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大,影响强度也随之增大。奉天地区的农业生态发展又出现了前一阶段所没有的新特点,民众的开垦地区不再限于一般的森林和旷野,其扩展方向还向草原、围场和牧场等地区发展。封禁不仅没能达到目的,旧有的禁区也被部分冲破。所有上述经济活动,均继续改变着奉天地区的生态环境。
总之,封禁时期奉天地区耕地不断增长,伴随着农业生态的扩展和人类新聚居区的建立,奉天地区大自然的原始生态区域也随之不断缩小和改变。
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又允许盛京九处山场拨给沿边站丁承办砍伐。乾隆二十五年(1760),盛京所属砍木山场发展到二十一处。嘉庆十三年(1808)清廷在靠近山区地方设置“伐木山场”,规定在兴京(今新宾满族自治县)附近设立伐木山场9处,在开原设3处,在辽阳设2处,在凤凰城(今凤城市)设6处,共计22处。盛京将军通过主管林业的盛京工部发放采伐林木“官票”,作为地方财政来源之一。由于大量采伐,辽东山地森林被毁现象日甚一日。
未取得政府允许的流民,他们的私垦、私采、私伐也从未停止过。虽然清政府三令五申严令卡伦官兵缉拿流民进入该地从事私伐,并采取一旦查获就焚烧窝棚,进行驱赶等严厉的措施,但是一些官兵还是联合流民从事砍伐木植活动。鸭绿江右岸的盛京围场内被潜入的流民私自开垦。这里环境恶劣,如要生存,必须砍伐树木搭盖房屋,开垦土地。实际上,流民不仅尽可能地开垦土地,还砍伐树木出卖以换取更多的生活物资。兴京、凤凰城边门以外偷砍偷运官山树木被查获之案不断发生。
随着移民的不断增加和山地毁垦日趋穷尽,人们又把目光转向了清王朝封禁之地——“三大牧场”,迫使清政府对牧马地交替实施封禁和放垦。因为清政府对养息牧厂和大凌河牧场的部分放垦,无论附近的旗人还是应招的民人,他们均已取得了政府的合法开垦许可。经过数年努力,两大围场已经被开垦出数千余顷农田,而这些农田原本均是牧场。大凌河牧场之放荒尤着。大凌河牧场以大凌河为界分为东西两处。乾隆五十六年(1791),朝廷准许开垦大凌河东牧场荒地30多万亩;嘉庆十七年(1812),大凌河西牧场试垦11.58万亩;道光六年(1826),朝廷又下令东牧场招旗人佃垦。奉天西部地区大、小凌河牧场的开垦,改牧场草原为农田耕地,莽莽原野辟为新的屯垦地区。
总之,广大民众对草原、围场和牧场的垦殖改变了当地的原有生态环境,影响到当地原来的经济形态。人进林退,农田增加,牧场和草地减少,短期内可以取得粮食丰收的经济效益,但从长期来看会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从而引发草地沙化、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生态危害。砍伐树木、开垦草原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系统,从而影响到该地区的生态环境。
经过长时间的开发,奉天地区很多地方的草原和树林被垦成了农田,改变了原来的生态环境。天然植被大幅减少,不利于水土涵养,容易暴发水灾和旱灾。这一时期的自然灾害不仅类型多样,且暴发频率大增。
首先洪水灾害频率大增,其中以辽河流域最为显着。辽河流域水系繁多,且地势较低,一旦发生洪水,辽河中下游诸多地区均遭水灾。以嘉庆十一年(1806)为例,是年五月,浑河、辽河、大凌河等流域连遭两日暴雨,河流水位猛涨,辽河中下游广大地区遭洪水袭击。此次受灾地区北至铁岭、承德,南至海城、盖平,东起抚顺,西至锦县、广宁一线。
自康熙朝后,原本是蒙古族游牧的辽西山区逐渐出现农垦,加之清政府和民间在辽西山区砍伐树木,烧制木炭,当地植物覆盖率下降。缺乏植被对雨水的吸收和固土护沙,河流更加容易泛滥。以大凌河为例,嘉庆二十三年(1818)、二十四年(1819)、二十五年(1820)连续三年均发大水,造成锦州、义县和广宁地区连遭灾害。锦州城外的小凌河在锦州境内仅仅一百五十余里,河两岸俱系低洼浅滩。嘉庆十三年(1808)时,当地阴雨连绵,山水汇流而下,锦州城外顿成泽国,355间房屋被毁。本来就地势低下的辽河下游平原一到雨季更是变成泽国,当地遭受水灾的记载不绝于史。
其次,往往是多种灾害迭次发生,一般是旱灾过后就是虫灾,或者春季旱灾后秋季又是洪水,或者大风与冰雹伴随发生,这种多种灾害前后相继暴发,特别是春秋二季均发生灾害,就给当地造成严重的后果。
由于奉天地区自然环境基础较好,“封禁”虽然未达到效果,但是仍然部分发挥了作用,所以这一时期奉天地区的自然环境虽遭很大破坏,但是仍然保持着一定的平衡,据乾隆《盛京通志》所载“自盛京西至广宁,地势洼下,向当夏秋之际,霖潦纵横,车马泞滞”,1“辽泽”这一原生态自然景观仍然大面积地存在。奉天地区原始森林植被破坏后,部分地域次生林带却随之兴起,因此到清代中叶,奉天地区的森林植被仍然比较丰富。
参考文献:
[1](清)阿桂等修、刘谨之等撰:(乾隆)《盛京通志》卷十六,《天章七·皇上圣制·疊道叠戊戌诗韵》,沈阳:辽海出版社,1997年版,第286页.
随着内地民人不断进入奉天地区,民人开垦的地亩不断增加。奉天地区的官庄也在增加,一些原来的官牧场也开始尝试着被开辟为农田,从而在莽莽荒野上开辟出一个个新的居民点和片片新农田。随着人口繁衍,当地的聚落越来越大,人类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大,影响强度也随之增大。奉天地区的农业生态发展又出现了前一阶段所没有的新特点,民众的开垦地区不再限于一般的森林和旷野,其扩展方向还向草原、围场和牧场等地区发展。封禁不仅没能达到目的,旧有的禁区也被部分冲破。所有上述经济活动,均继续改变着奉天地区的生态环境。
总之,封禁时期奉天地区耕地不断增长,伴随着农业生态的扩展和人类新聚居区的建立,奉天地区大自然的原始生态区域也随之不断缩小和改变。
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又允许盛京九处山场拨给沿边站丁承办砍伐。乾隆二十五年(1760),盛京所属砍木山场发展到二十一处。嘉庆十三年(1808)清廷在靠近山区地方设置“伐木山场”,规定在兴京(今新宾满族自治县)附近设立伐木山场9处,在开原设3处,在辽阳设2处,在凤凰城(今凤城市)设6处,共计22处。盛京将军通过主管林业的盛京工部发放采伐林木“官票”,作为地方财政来源之一。由于大量采伐,辽东山地森林被毁现象日甚一日。
未取得政府允许的流民,他们的私垦、私采、私伐也从未停止过。虽然清政府三令五申严令卡伦官兵缉拿流民进入该地从事私伐,并采取一旦查获就焚烧窝棚,进行驱赶等严厉的措施,但是一些官兵还是联合流民从事砍伐木植活动。鸭绿江右岸的盛京围场内被潜入的流民私自开垦。这里环境恶劣,如要生存,必须砍伐树木搭盖房屋,开垦土地。实际上,流民不仅尽可能地开垦土地,还砍伐树木出卖以换取更多的生活物资。兴京、凤凰城边门以外偷砍偷运官山树木被查获之案不断发生。
随着移民的不断增加和山地毁垦日趋穷尽,人们又把目光转向了清王朝封禁之地——“三大牧场”,迫使清政府对牧马地交替实施封禁和放垦。因为清政府对养息牧厂和大凌河牧场的部分放垦,无论附近的旗人还是应招的民人,他们均已取得了政府的合法开垦许可。经过数年努力,两大围场已经被开垦出数千余顷农田,而这些农田原本均是牧场。大凌河牧场之放荒尤着。大凌河牧场以大凌河为界分为东西两处。乾隆五十六年(1791),朝廷准许开垦大凌河东牧场荒地30多万亩;嘉庆十七年(1812),大凌河西牧场试垦11.58万亩;道光六年(1826),朝廷又下令东牧场招旗人佃垦。奉天西部地区大、小凌河牧场的开垦,改牧场草原为农田耕地,莽莽原野辟为新的屯垦地区。
总之,广大民众对草原、围场和牧场的垦殖改变了当地的原有生态环境,影响到当地原来的经济形态。人进林退,农田增加,牧场和草地减少,短期内可以取得粮食丰收的经济效益,但从长期来看会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从而引发草地沙化、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生态危害。砍伐树木、开垦草原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系统,从而影响到该地区的生态环境。
经过长时间的开发,奉天地区很多地方的草原和树林被垦成了农田,改变了原来的生态环境。天然植被大幅减少,不利于水土涵养,容易暴发水灾和旱灾。这一时期的自然灾害不仅类型多样,且暴发频率大增。
首先洪水灾害频率大增,其中以辽河流域最为显着。辽河流域水系繁多,且地势较低,一旦发生洪水,辽河中下游诸多地区均遭水灾。以嘉庆十一年(1806)为例,是年五月,浑河、辽河、大凌河等流域连遭两日暴雨,河流水位猛涨,辽河中下游广大地区遭洪水袭击。此次受灾地区北至铁岭、承德,南至海城、盖平,东起抚顺,西至锦县、广宁一线。
自康熙朝后,原本是蒙古族游牧的辽西山区逐渐出现农垦,加之清政府和民间在辽西山区砍伐树木,烧制木炭,当地植物覆盖率下降。缺乏植被对雨水的吸收和固土护沙,河流更加容易泛滥。以大凌河为例,嘉庆二十三年(1818)、二十四年(1819)、二十五年(1820)连续三年均发大水,造成锦州、义县和广宁地区连遭灾害。锦州城外的小凌河在锦州境内仅仅一百五十余里,河两岸俱系低洼浅滩。嘉庆十三年(1808)时,当地阴雨连绵,山水汇流而下,锦州城外顿成泽国,355间房屋被毁。本来就地势低下的辽河下游平原一到雨季更是变成泽国,当地遭受水灾的记载不绝于史。
其次,往往是多种灾害迭次发生,一般是旱灾过后就是虫灾,或者春季旱灾后秋季又是洪水,或者大风与冰雹伴随发生,这种多种灾害前后相继暴发,特别是春秋二季均发生灾害,就给当地造成严重的后果。
由于奉天地区自然环境基础较好,“封禁”虽然未达到效果,但是仍然部分发挥了作用,所以这一时期奉天地区的自然环境虽遭很大破坏,但是仍然保持着一定的平衡,据乾隆《盛京通志》所载“自盛京西至广宁,地势洼下,向当夏秋之际,霖潦纵横,车马泞滞”,1“辽泽”这一原生态自然景观仍然大面积地存在。奉天地区原始森林植被破坏后,部分地域次生林带却随之兴起,因此到清代中叶,奉天地区的森林植被仍然比较丰富。
参考文献:
[1](清)阿桂等修、刘谨之等撰:(乾隆)《盛京通志》卷十六,《天章七·皇上圣制·疊道叠戊戌诗韵》,沈阳:辽海出版社,1997年版,第2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