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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描述了一种对上臂巨大原发性恶性肿瘤采用挽救部分肢体的治疗方法。肿瘤有关的区域作为圆柱状区段予以切除,肢体短缩远端再植。此方法适用于伴或不伴神经血管受累的ⅡB期肿瘤,除此之外它只能用截肢来作为适当的治疗。我们在1987~1992年用此法治疗12例原发性恶性骨或软组织肉瘤。每例均做边缘性广泛切除,但6例在术后平均21.5月(6~48月)死于原疾病,无1例局部复发。5例在平均随访52.2月(22~78月)时健在,未见病变,1例术后48月未见病变而后失去随访。随访超过10个月的10例病人用Enneking(1987)标准作功能评价为优1,良6,可3。神经重建后的恢复是满意的,所有病例其感觉在S3或以上,运动功能在M2+或以上。对手功能详细评价与健侧相比其Millesi计分率仅为22%(9.6%~33.7%),但病人是满意的,并拒绝为改善功能而做进一步手术。这些肿瘤学上和功能上的结果允许我们对上臂原发性恶性肿瘤介绍用切除再植术作为对截肢的一种有价值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