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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5”还有一周的时间,宝洁旗下品牌SK-Ⅱ却经历一次灾难性的风波。3月7日,江西一位SK-Ⅱ消费者将宝洁告上法院。
原因是,该女士听信SK-Ⅱ关于“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 47%”的广告宣传,购买了一支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结果使用28天后非但没有出现上述效果,反而导致皮肤搔痒和部分灼痛。
为此就虚假广告等问题委托律师状告SK-Ⅱ。据该女士委托的律师调查,此款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产品还存在成分标示不明及成分含腐蚀性物质的嫌疑。
对此,宝洁做出了声明:SK-Ⅱ产品上市前经过了公司内部严谨的安全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性。SK-Ⅱ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前,通过了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严格检验和审批,完全符合政府各项法律法规。SK-Ⅱ的产品的所有中文标识都符合中国《产品质量法》及政府对于进口商品的中文标识证明。
然而,这一切似乎没能减轻SK-Ⅱ危机在中国的蔓延。
公关不利蔓延加剧
据上海君策公关顾问公司分析,截止目前宝洁所做的一切也仅仅是在维护公司的利益。在公关方面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好的应对之策。
在媒介应对策略上,SK-Ⅱ危机显得宝洁非常缺乏媒介关系支持。众所周知,宝洁是中国媒介市场的采购大户,尽管媒介广告和传媒的内容没有直接相关性。但宝洁完全有条件和众多媒体沟通,争取在有关部门没有定论前尽可能少报道该事件或在报道中多体现公司的观点。但对该风波的报道根本看不到宝洁控制的痕迹,直到3月11日,宝洁没有举行任何媒体见面活动,也没有主动向媒体提供有新闻价值的文章资料。媒体的主要议题方向大多是偏向于公关对手设立的。宝洁只是应对,显得十分被动。
宝洁在应对策略上的失策还表现在动用明显缺公信力的明星去作公关支持,结果惹来新的传播题材。人们要问:为什么坐在新浪聊天室的不是美国宝洁的某位博士?为什么非要僵化的通过公关部发言而不是研发部门?
宝洁在这次事件中的表现,促使了 SK-Ⅱ危机在蔓延。目前宝洁能拿出惟一有力证据就是数据,可科学数据与营销是两回事。
数据作用不抵心理恐慌
消费者提出,SK-Ⅱ中含有腐蚀成份。这—举动不仅打击了SK-Ⅱ,也波及其他非天然成份的高档化妆品。
SK-Ⅱ含有氢氧化钠(NaOH),即俗称“火碱”的成份。已经得到宝洁公司确认。该公司称,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中所含的氢氧化钠(NaOH)成份是化妆品行业中常用的成分,主要用于调节产品的pH值。目前,已有卫生部专家出面说明,氢氧化钠在化妆品中形态已改变。另一种苯甲砌内,可以用于化妆品中,使用规范为浓度低于0.5%。而宝洁也出示了文件证明产品中化学成份均低于有关规定。从科学技术角度,宝洁可能是清白的,但这与产品营销无直接关系,大多数消费者只认定性,不认定量。
即便宝洁最后能证明SK-Ⅱ对人的伤害不存在,它可仍能面临虚假广告的法律难题。此次事件中,SK-Ⅱ被指功能虚假。SK-Ⅱ在广告中称:“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据宝洁人士透露,该公司有自己的数据来支持这些数据。但这里同样存在着技术不能解决的问题,即存在数据权威的争议。在产品存在功能争议的情况下,还会有多少消费者来购买此产品呢。
依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广告虚假仍发布,明显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对于SK-Ⅱ成份和功能的争议,短期内不能消除,受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影响,则广播,电视和平面媒体均会停播SK-Ⅱ的相关广告。
营销是一个科学的体系,同时也需要智慧的管理,这个事件突显了宝洁在这方面的缺失。
原因是,该女士听信SK-Ⅱ关于“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 47%”的广告宣传,购买了一支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结果使用28天后非但没有出现上述效果,反而导致皮肤搔痒和部分灼痛。
为此就虚假广告等问题委托律师状告SK-Ⅱ。据该女士委托的律师调查,此款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的产品还存在成分标示不明及成分含腐蚀性物质的嫌疑。
对此,宝洁做出了声明:SK-Ⅱ产品上市前经过了公司内部严谨的安全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性。SK-Ⅱ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前,通过了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严格检验和审批,完全符合政府各项法律法规。SK-Ⅱ的产品的所有中文标识都符合中国《产品质量法》及政府对于进口商品的中文标识证明。
然而,这一切似乎没能减轻SK-Ⅱ危机在中国的蔓延。
公关不利蔓延加剧
据上海君策公关顾问公司分析,截止目前宝洁所做的一切也仅仅是在维护公司的利益。在公关方面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好的应对之策。
在媒介应对策略上,SK-Ⅱ危机显得宝洁非常缺乏媒介关系支持。众所周知,宝洁是中国媒介市场的采购大户,尽管媒介广告和传媒的内容没有直接相关性。但宝洁完全有条件和众多媒体沟通,争取在有关部门没有定论前尽可能少报道该事件或在报道中多体现公司的观点。但对该风波的报道根本看不到宝洁控制的痕迹,直到3月11日,宝洁没有举行任何媒体见面活动,也没有主动向媒体提供有新闻价值的文章资料。媒体的主要议题方向大多是偏向于公关对手设立的。宝洁只是应对,显得十分被动。
宝洁在应对策略上的失策还表现在动用明显缺公信力的明星去作公关支持,结果惹来新的传播题材。人们要问:为什么坐在新浪聊天室的不是美国宝洁的某位博士?为什么非要僵化的通过公关部发言而不是研发部门?
宝洁在这次事件中的表现,促使了 SK-Ⅱ危机在蔓延。目前宝洁能拿出惟一有力证据就是数据,可科学数据与营销是两回事。
数据作用不抵心理恐慌
消费者提出,SK-Ⅱ中含有腐蚀成份。这—举动不仅打击了SK-Ⅱ,也波及其他非天然成份的高档化妆品。
SK-Ⅱ含有氢氧化钠(NaOH),即俗称“火碱”的成份。已经得到宝洁公司确认。该公司称,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中所含的氢氧化钠(NaOH)成份是化妆品行业中常用的成分,主要用于调节产品的pH值。目前,已有卫生部专家出面说明,氢氧化钠在化妆品中形态已改变。另一种苯甲砌内,可以用于化妆品中,使用规范为浓度低于0.5%。而宝洁也出示了文件证明产品中化学成份均低于有关规定。从科学技术角度,宝洁可能是清白的,但这与产品营销无直接关系,大多数消费者只认定性,不认定量。
即便宝洁最后能证明SK-Ⅱ对人的伤害不存在,它可仍能面临虚假广告的法律难题。此次事件中,SK-Ⅱ被指功能虚假。SK-Ⅱ在广告中称:“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据宝洁人士透露,该公司有自己的数据来支持这些数据。但这里同样存在着技术不能解决的问题,即存在数据权威的争议。在产品存在功能争议的情况下,还会有多少消费者来购买此产品呢。
依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广告虚假仍发布,明显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对于SK-Ⅱ成份和功能的争议,短期内不能消除,受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影响,则广播,电视和平面媒体均会停播SK-Ⅱ的相关广告。
营销是一个科学的体系,同时也需要智慧的管理,这个事件突显了宝洁在这方面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