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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越来越大,各种不和谐因素也随之增多,这对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长期存在市政执法人员紧缺,职业素质和道德水平良莠不齐的问题,很容易在城市综合管理执法过程中引发矛盾冲突。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加强城市市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建议措施,以期为我国城市管理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思路。
市政综合管理是保证城市和谐稳定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措施,同时属于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综合管理实施过程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和执政能力,其意义非常重大,此外这项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对具体的管理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有非常高的要求,但现实中处于一线的城市综合管理高级人才稀缺,有正式编制的管理人员数量欠缺,难以满足城市日益扩大的规模,大量缺乏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临时性管理人员混在管理队伍之中,因此针对这样的管理人员团队,必须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和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以适应日益复杂艰巨的城市管理任务。
职业道德内涵和原则
职业道德内涵
职业道德是指经济社会从事特定领域工作所遵循的价值观念、工作态度和行为规范。其中职业价值观念和工作态度是职业人主观意识形态,而行为规范与准则是职业人行为的客观要求。对于城市综合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而言,也是由两方面组成:其中一方面是综合管理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责任心和荣誉感,属于主观思想上的内生部分。另一方面包括工作纪律、制度规范、岗位职责等内容,是城市综合管理单位对具体工作人员的客观要求。而具有合格职业道德的城市综合管理人员需要同时具备两方面因素,并需要做到内与外的高度统一。
职业道德原则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城市综合管理人员应秉承以下原则:首先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管理观念。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城市综合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在于创建和谐稳定、干净整洁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为人民群众解决重要难题,通过综合管理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这是城市综合管理的根本性需求。其次,要热爱工作恪尽职守。城市综合管理是一项任务重、复杂性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涉及到民生福祉的重要事业,因此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要正确认识自身职业的高尚性,以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为自身光荣。第三,要勇于担当。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同利益阶层之间必然存在一些矛盾冲突,作为调和个阶层利益的管理部门,城市综合管理人员必须勇于担当,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和矛盾。最后,要尊重法律,廉洁公正。城市综合管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人员工作代表了国家意志,因此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具体的管理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公正公平,不能受社会一些不良风气影响,要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成为廣大人民群众的坚强后盾。
存在的常见问题
错误的权力观念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特权等级思想在社会方方面面依然存在,有些城市综合管理人员未能准确把握自身工作性质和职业定位,将人民赋予的管理权力理解为自己手中的特权,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出现官僚思想,缺乏服务意识,特别是面对一些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如流动摊贩,三轮车司机等表现出强硬蛮横的态度,以官老爷自居,这种工作理念非常容易引起矛盾冲突,很多执法管理中出现的暴力冲突多与综合管理执法人员态度恶劣相关。此外,由于综合管理人员拥有管理权,对于城市公共资源有一定的分配权力和行政处罚权力,这种职业特点引发的权力滥用现象也是常见问题,比如综合管理人员吃拿卡要现象依然存在,被管理人为了更加顺利的进行经济活动,只能用 “上供 ”,“打点” 等方式来面对特权,一方面心生恐惧,另一方面怨恨很深,长此以往非常容易激化矛盾。因此,错误的权力观念是城市综合管理职业道德问题中最根源的意识形态问题,很多表象都是由于此类错误思想认识造成的,必须要加强思想政治道德教育,转变落后管理观念和权力观,这是综合管理职业道德教育培养需要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责任心和积极性不足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繁杂,任务量大,难度高,但收入待遇同比社会其他行业依然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有些没有正式编制的管理人员,工资水平偏低,职业认同较差,在工作过程中责任性不足,积极性差,走过场,混日子的心态依然存在,这对于综合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是一个很明显的负面影响。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对城市综合人员的行为加大的管理力度,开展反对执法腐败、打击特权思想等积极行动,在这样的压力下,有些管理人员消极工作,或是怕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矛盾不敢承担责任,导致在进行城市管理是谨小慎微,城市中很多应该积极整改的问题都在这种放任态度中任其自流,一定程度导致城市管理水平下降,环境脏乱差问题又有所显现,因此,没有担当,消极避战的思想也是职业道德建设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执法程序混乱
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思想,市政综合管理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理念,形成法制化,规范化城市综合管理体系。然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然存在主观随意性大,虚化执法程序的问题,这对于法治社会建设是非常不利的。造成这种问题的因素主要是两方面产生的,一方面是主观思想问题,受传统人治思想影响,很多执法管理人员自觉或不自觉的将法制权力绑定到个人身上,用自己的主观判断代表了法律法规,身体状态,心情好坏都成为了影响执法管理规范性的因素,导致执法过程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原因是执法管理人员职业素质问题,客观的讲,一线城市综合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知识体系不完整,学历偏低现象普遍存在,而城市执法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很多,职业行为规范与准则内容也较多,让某些受教育水平偏低的管理人员全部掌握这些知识,并能充分的运用到具体的执法管理中去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在从业人员个体差异较大的前提下,完全实现规范化执法管理依然有较大的难度,因此必须要加强执法管理职业能力建设与培养,并提高从业人员门槛,从全面提升执法管理人员职业素质入手,解决执法程序混乱的问题。 培养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的要点措施
建立完善的职业道德培训体系
近年来,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一些具体措施有待加强:如培训方法相对简单,长期培训机制尚未建立等。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地区的不同城市应采取符合地区发展现状的个性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道德培训体制。首先是可以在公共管理类高校开设职业道德课程,提高其职业道德意识;其实是可以组织专业人员编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道德培训教材,使培训工作做到标准化。三是针对处于不同管理岗位的员工采用多元化灵活的教学培训方法,提高职业道德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职业道德监督
完善的监督制度是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制度保障,首先应该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和应对机制,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城市管理综合人员可以通过城管热线、网上投诉等方式,听取公众对自身职业道德的意见,并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让群众知道自己的意见是否被采纳。其次是要明确群众监督的法律地位和形式,明确举报的部门和程序,明确监督的责任和奖惩办法,制定专门用于城市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曝光、举报过程中保护群众的人身安全和隐私权,使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可以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行使監督权,城管综合执法人员不应惧怕和回避新闻媒体,以积极的心态对待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加强职业道德法制化与规范化建设
单纯依靠人的道德自律,是无法提高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只有通过完善、规范的制度保障,才能做好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指出,政府公务员应当“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诚实守信、团结合作、廉洁待人”。但是规定的内容表述过于宏观,可操作性不强。而且,城管人员的设置比较混乱,其中不少不是公务员编制,因此存在法律缺位问题。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城市管理者职业道德建设法律法规,要明确规定中的执法程序、财产申报、财务披露、处罚规则等内容,通过构建规范化的职业道德法律体系,以促进城市综合管理者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
综上所述,城市综合管理一线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最重要因素,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和管理能力是实现城市管理目标的关键所在,因此,市政综合管理单位要深入分析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建立标准化职业道德评价机制,着力解决管理者职业道德存在的常见问题,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和制度建设两方面共同发力,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城市管理制度保证,建立优秀的人才团 队。
(秦皇岛市海港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市政综合管理是保证城市和谐稳定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措施,同时属于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综合管理实施过程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和执政能力,其意义非常重大,此外这项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对具体的管理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有非常高的要求,但现实中处于一线的城市综合管理高级人才稀缺,有正式编制的管理人员数量欠缺,难以满足城市日益扩大的规模,大量缺乏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临时性管理人员混在管理队伍之中,因此针对这样的管理人员团队,必须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和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人员队伍素质,以适应日益复杂艰巨的城市管理任务。
职业道德内涵和原则
职业道德内涵
职业道德是指经济社会从事特定领域工作所遵循的价值观念、工作态度和行为规范。其中职业价值观念和工作态度是职业人主观意识形态,而行为规范与准则是职业人行为的客观要求。对于城市综合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而言,也是由两方面组成:其中一方面是综合管理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责任心和荣誉感,属于主观思想上的内生部分。另一方面包括工作纪律、制度规范、岗位职责等内容,是城市综合管理单位对具体工作人员的客观要求。而具有合格职业道德的城市综合管理人员需要同时具备两方面因素,并需要做到内与外的高度统一。
职业道德原则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城市综合管理人员应秉承以下原则:首先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管理观念。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城市综合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在于创建和谐稳定、干净整洁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为人民群众解决重要难题,通过综合管理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这是城市综合管理的根本性需求。其次,要热爱工作恪尽职守。城市综合管理是一项任务重、复杂性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涉及到民生福祉的重要事业,因此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要正确认识自身职业的高尚性,以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为自身光荣。第三,要勇于担当。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同利益阶层之间必然存在一些矛盾冲突,作为调和个阶层利益的管理部门,城市综合管理人员必须勇于担当,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和矛盾。最后,要尊重法律,廉洁公正。城市综合管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人员工作代表了国家意志,因此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具体的管理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公正公平,不能受社会一些不良风气影响,要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成为廣大人民群众的坚强后盾。
存在的常见问题
错误的权力观念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特权等级思想在社会方方面面依然存在,有些城市综合管理人员未能准确把握自身工作性质和职业定位,将人民赋予的管理权力理解为自己手中的特权,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出现官僚思想,缺乏服务意识,特别是面对一些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如流动摊贩,三轮车司机等表现出强硬蛮横的态度,以官老爷自居,这种工作理念非常容易引起矛盾冲突,很多执法管理中出现的暴力冲突多与综合管理执法人员态度恶劣相关。此外,由于综合管理人员拥有管理权,对于城市公共资源有一定的分配权力和行政处罚权力,这种职业特点引发的权力滥用现象也是常见问题,比如综合管理人员吃拿卡要现象依然存在,被管理人为了更加顺利的进行经济活动,只能用 “上供 ”,“打点” 等方式来面对特权,一方面心生恐惧,另一方面怨恨很深,长此以往非常容易激化矛盾。因此,错误的权力观念是城市综合管理职业道德问题中最根源的意识形态问题,很多表象都是由于此类错误思想认识造成的,必须要加强思想政治道德教育,转变落后管理观念和权力观,这是综合管理职业道德教育培养需要面临的最主要问题。
责任心和积极性不足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繁杂,任务量大,难度高,但收入待遇同比社会其他行业依然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有些没有正式编制的管理人员,工资水平偏低,职业认同较差,在工作过程中责任性不足,积极性差,走过场,混日子的心态依然存在,这对于综合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是一个很明显的负面影响。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对城市综合人员的行为加大的管理力度,开展反对执法腐败、打击特权思想等积极行动,在这样的压力下,有些管理人员消极工作,或是怕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矛盾不敢承担责任,导致在进行城市管理是谨小慎微,城市中很多应该积极整改的问题都在这种放任态度中任其自流,一定程度导致城市管理水平下降,环境脏乱差问题又有所显现,因此,没有担当,消极避战的思想也是职业道德建设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执法程序混乱
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思想,市政综合管理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理念,形成法制化,规范化城市综合管理体系。然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然存在主观随意性大,虚化执法程序的问题,这对于法治社会建设是非常不利的。造成这种问题的因素主要是两方面产生的,一方面是主观思想问题,受传统人治思想影响,很多执法管理人员自觉或不自觉的将法制权力绑定到个人身上,用自己的主观判断代表了法律法规,身体状态,心情好坏都成为了影响执法管理规范性的因素,导致执法过程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原因是执法管理人员职业素质问题,客观的讲,一线城市综合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知识体系不完整,学历偏低现象普遍存在,而城市执法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很多,职业行为规范与准则内容也较多,让某些受教育水平偏低的管理人员全部掌握这些知识,并能充分的运用到具体的执法管理中去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在从业人员个体差异较大的前提下,完全实现规范化执法管理依然有较大的难度,因此必须要加强执法管理职业能力建设与培养,并提高从业人员门槛,从全面提升执法管理人员职业素质入手,解决执法程序混乱的问题。 培养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的要点措施
建立完善的职业道德培训体系
近年来,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一些具体措施有待加强:如培训方法相对简单,长期培训机制尚未建立等。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地区的不同城市应采取符合地区发展现状的个性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道德培训体制。首先是可以在公共管理类高校开设职业道德课程,提高其职业道德意识;其实是可以组织专业人员编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道德培训教材,使培训工作做到标准化。三是针对处于不同管理岗位的员工采用多元化灵活的教学培训方法,提高职业道德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职业道德监督
完善的监督制度是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制度保障,首先应该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和应对机制,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城市管理综合人员可以通过城管热线、网上投诉等方式,听取公众对自身职业道德的意见,并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让群众知道自己的意见是否被采纳。其次是要明确群众监督的法律地位和形式,明确举报的部门和程序,明确监督的责任和奖惩办法,制定专门用于城市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曝光、举报过程中保护群众的人身安全和隐私权,使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可以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行使監督权,城管综合执法人员不应惧怕和回避新闻媒体,以积极的心态对待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加强职业道德法制化与规范化建设
单纯依靠人的道德自律,是无法提高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只有通过完善、规范的制度保障,才能做好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指出,政府公务员应当“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诚实守信、团结合作、廉洁待人”。但是规定的内容表述过于宏观,可操作性不强。而且,城管人员的设置比较混乱,其中不少不是公务员编制,因此存在法律缺位问题。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城市管理者职业道德建设法律法规,要明确规定中的执法程序、财产申报、财务披露、处罚规则等内容,通过构建规范化的职业道德法律体系,以促进城市综合管理者职业道德水平的提升。
综上所述,城市综合管理一线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最重要因素,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和管理能力是实现城市管理目标的关键所在,因此,市政综合管理单位要深入分析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建立标准化职业道德评价机制,着力解决管理者职业道德存在的常见问题,通过思想道德教育和制度建设两方面共同发力,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城市管理制度保证,建立优秀的人才团 队。
(秦皇岛市海港区市政工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