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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都提出,通过完善金融支农组织体系、强化金融服务产品和方式创新、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进行金融资源配置,促进乡村普惠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满足西藏独具特色的多样化的乡村振兴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