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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首届10·17论坛,简要介绍一下中央财政支持扶贫开发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第一个方面,是积极构建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财政体系,中央财政坚持支持扶贫开发与促进区域发展有机结合,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投资力度,逐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财政扶贫政策体系,着力保障贫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的资金需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持续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充分考虑了财力缺口因素,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贫困地区的财力保障水平,缓解了贫困地区的财政压力,增强了基层政府的反贫困能力。
二是积极引导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倾斜。随着国家强农惠民富农体系的健全,各类民生在推动减贫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中央财政坚持普惠性政策和特惠性政策相结合,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等专项转移支付时,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给予了重点倾斜,消除了一些重要的致贫因素,提高了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是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给予更有针对性地支持,上世纪80年代初,中央财政就设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门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目前,资金规模已经从5亿元增加到433亿元,对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初步统计,2013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使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各类转移支付合计达3700多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4%,同时中央财政还积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不断地增强对贫困地区的投入。
第二个方面,是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是财政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尽管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们清晰地认识到,扶贫开发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平衡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贫困地区的资金需求和相对有限的财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依然需要进一步的提高。这表明我们的工作对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和全社会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下更大力气进行改善和加强。党中央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的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保持保障性的作用,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贫困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是建设公共财政的应有之意,财政部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今后,财政部将把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好财政部门的职责,不断健全财政扶贫体系,持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步伐,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过上好日子。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是千方百计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继续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各项与扶贫开发相关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扶贫效应,推动城乡优质教育、卫生、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覆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好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消除贫困群众的后顾之忧。同时,进一步增强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拓宽扶贫渠道。
二是着力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精准化的支持机制,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使资金准确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目标。优化扶贫项目的设计,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智慧能力提升到村到户,使资金直接惠及贫困群众,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价值。
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办法,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强化地方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问责,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
从今年开始,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为扶贫日,是党中央国务院统揽全局高瞻远瞩做出的重大决策,扶贫开发将迈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展望未来,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将得到大力的弘扬,全社会关爱贫困群体,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格局必将很快形成。人心齐泰山移,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广泛参与下,在贫困群众的努力奋斗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会变成现实。
第一个方面,是积极构建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财政体系,中央财政坚持支持扶贫开发与促进区域发展有机结合,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投资力度,逐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财政扶贫政策体系,着力保障贫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的资金需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持续加大一般转移支付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充分考虑了财力缺口因素,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贫困地区的财力保障水平,缓解了贫困地区的财政压力,增强了基层政府的反贫困能力。
二是积极引导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倾斜。随着国家强农惠民富农体系的健全,各类民生在推动减贫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中央财政坚持普惠性政策和特惠性政策相结合,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等专项转移支付时,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给予了重点倾斜,消除了一些重要的致贫因素,提高了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是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给予更有针对性地支持,上世纪80年代初,中央财政就设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门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目前,资金规模已经从5亿元增加到433亿元,对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初步统计,2013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使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各类转移支付合计达3700多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4%,同时中央财政还积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不断地增强对贫困地区的投入。
第二个方面,是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是财政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尽管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们清晰地认识到,扶贫开发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平衡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贫困地区的资金需求和相对有限的财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依然需要进一步的提高。这表明我们的工作对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和全社会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需要下更大力气进行改善和加强。党中央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的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保持保障性的作用,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贫困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是建设公共财政的应有之意,财政部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今后,财政部将把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好财政部门的职责,不断健全财政扶贫体系,持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步伐,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过上好日子。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是千方百计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继续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各项与扶贫开发相关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扶贫效应,推动城乡优质教育、卫生、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覆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好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消除贫困群众的后顾之忧。同时,进一步增强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拓宽扶贫渠道。
二是着力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精准化的支持机制,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使资金准确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目标。优化扶贫项目的设计,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智慧能力提升到村到户,使资金直接惠及贫困群众,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价值。
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办法,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按照权责匹配原则,强化地方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问责,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
从今年开始,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为扶贫日,是党中央国务院统揽全局高瞻远瞩做出的重大决策,扶贫开发将迈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展望未来,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将得到大力的弘扬,全社会关爱贫困群体,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格局必将很快形成。人心齐泰山移,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广泛参与下,在贫困群众的努力奋斗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会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