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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吉林信托发布公告,募资规模1亿元的松花江(77)号第五期无法按期兑付,主要缘于联盛集团无法按期偿款。此前松花江(77)号的前四期都未能如期兑付。据了解,松花江(77)号并没有实物抵押,且很多投资者在购买时都是先打款,后签合同。
为何没有实物抵押?面对此次兑付危机,吉林信托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是否会坚持刚性兑付?带着这些问题,《投资者报》记者致电吉林信托,该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目前正全力配合建行解决此事,公司领导已多次前往山西,与企业、建行等方面商讨还款事宜。
据新华社消息,联盛集团正在重组进程中,负责重组的山西省柳林县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联盛集团财务状况堪忧,金融负债近300亿,已基本失去债务清偿能力。不过,目前超过90%的金融机构已经同意重组方案,还有少数金融机构提出不同意见。
90%金融机构同意重组方案
松花江(77)号信托项目是由吉林信托推出并由建设银行山西分行托管,共六期,每期期限为24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 9.8%,集资规模9.727 亿元,受让方为山西联盛能源,资金用于山西福裕能源子公司投资的 450万吨洗煤项目、180万吨焦化项目及 20万吨甲醇项目。
吉林信托相关人士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领导已多次前往山西,并派专人驻扎山西,与企业、建行及山西各方面商讨还款事宜,为确保投资人的利益而积极努力。目前有关联盛集团的重组仍在推进中。
这位人士介绍,包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内的领导先后与债务人商讨还款事宜,并向山西省政府、金融办和当地银监局做了汇报,同时与建行山西分行及国开行山西分行等债权人进行了沟通。
据称,联盛集团因资金链断裂于去年11月底提出重组申请,由山西省柳林县人民法院受理。目前联盛集团面临欠缴税款、职工养老保险金、工程款、材料设备等多项财务问题。其中,与联盛集团有担保关系的民营企业有10多家,所欠信贷资金规模超过200亿元。
2月17日,新华社曝出联盛集团最新的重组消息称,《山西联盛集团战略重组实施方案》和《山西联盛集团战略重组指引》起草完成,核心内容是对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股权、债务进行重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引入资金启动生产并进行监管,促进企业规范、良性运行。此外,担保人对重组后的债权继续提供担保,保障债权人权益。
据新华社称,目前超过90%的金融机构已签字,还有少数金融机构提出不同意见。这对于正处在风口浪尖的吉林信托来说可以算是个好消息。
松花江(77)号无实物抵押
让投资人心中难安的是,吉林信托的项目要素书上显示,松花江 (77)号并没有土地、股权或项目收益权作为抵押物,风控措施只有“由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山西联盛实际控制人邢利斌、李风晓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
此前有不少投资者在《致银监会的一封信》中表达了对托管银行的不满,“建行并没有认真履行对客户风险监管的承诺和职责,而该信托产品存在着较高的违约风险,从有媒体公开报道之日起,我们多次向建行询问和核实风险存在的可能,但建行给出的回复一直是无风险。”
据了解,松花江(77)号的信托资金投入的洗煤、焦化及甲醇项目盈利前景一直低迷。2011年四季度以来,国际矿业资源产品尤其煤炭产品的行情持续走低,煤炭价格一直呈现下滑态势。联盛集团主产的焦煤价格已经从2008年最高时的每吨1500元下跌过半。业内人士表示,煤炭市场供过于求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煤炭企业的经营状况堪忧。
很多投资者对吉林信托的资金用途、煤矿市场行情一无所知,大部分都是先打款,后签合同。据媒体报道,山西一位投资者李先生连项目推介书也没看,就先把钱打到建行山西分行账上了,合同也是之后补签的。
切勿盲目相信“刚性兑付”
信托行业内一直有着“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吉林信托这次是否能实现刚性兑付一直没有答案,而投资者往往将信托公司认为是融资类信托的隐性担保。
但是近些年信托业蛋糕越做越大,融资类信托总规模已经达到了4.9万亿,而信托行业管理的资产价值仅有2356亿元,远远不能胜任刚性兑付的能力。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名为《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简称“107号文件”)中明确提到了信托公司必须回归信托主业,明确“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并强调信托公司必须进行业务转型。但是目前业内的刚性兑付背离了信托行业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的规律,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认为,107号文件特别提出“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实际上是对刚性兑付的信托功能定位的否定。从投资者角度来讲,投资者应当具有一定的甄别能力,不应该总是将希望放在刚性兑付上。
为何没有实物抵押?面对此次兑付危机,吉林信托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是否会坚持刚性兑付?带着这些问题,《投资者报》记者致电吉林信托,该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目前正全力配合建行解决此事,公司领导已多次前往山西,与企业、建行等方面商讨还款事宜。
据新华社消息,联盛集团正在重组进程中,负责重组的山西省柳林县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联盛集团财务状况堪忧,金融负债近300亿,已基本失去债务清偿能力。不过,目前超过90%的金融机构已经同意重组方案,还有少数金融机构提出不同意见。
90%金融机构同意重组方案
松花江(77)号信托项目是由吉林信托推出并由建设银行山西分行托管,共六期,每期期限为24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 9.8%,集资规模9.727 亿元,受让方为山西联盛能源,资金用于山西福裕能源子公司投资的 450万吨洗煤项目、180万吨焦化项目及 20万吨甲醇项目。
吉林信托相关人士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领导已多次前往山西,并派专人驻扎山西,与企业、建行及山西各方面商讨还款事宜,为确保投资人的利益而积极努力。目前有关联盛集团的重组仍在推进中。
这位人士介绍,包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内的领导先后与债务人商讨还款事宜,并向山西省政府、金融办和当地银监局做了汇报,同时与建行山西分行及国开行山西分行等债权人进行了沟通。
据称,联盛集团因资金链断裂于去年11月底提出重组申请,由山西省柳林县人民法院受理。目前联盛集团面临欠缴税款、职工养老保险金、工程款、材料设备等多项财务问题。其中,与联盛集团有担保关系的民营企业有10多家,所欠信贷资金规模超过200亿元。
2月17日,新华社曝出联盛集团最新的重组消息称,《山西联盛集团战略重组实施方案》和《山西联盛集团战略重组指引》起草完成,核心内容是对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股权、债务进行重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引入资金启动生产并进行监管,促进企业规范、良性运行。此外,担保人对重组后的债权继续提供担保,保障债权人权益。
据新华社称,目前超过90%的金融机构已签字,还有少数金融机构提出不同意见。这对于正处在风口浪尖的吉林信托来说可以算是个好消息。
松花江(77)号无实物抵押
让投资人心中难安的是,吉林信托的项目要素书上显示,松花江 (77)号并没有土地、股权或项目收益权作为抵押物,风控措施只有“由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山西联盛实际控制人邢利斌、李风晓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
此前有不少投资者在《致银监会的一封信》中表达了对托管银行的不满,“建行并没有认真履行对客户风险监管的承诺和职责,而该信托产品存在着较高的违约风险,从有媒体公开报道之日起,我们多次向建行询问和核实风险存在的可能,但建行给出的回复一直是无风险。”
据了解,松花江(77)号的信托资金投入的洗煤、焦化及甲醇项目盈利前景一直低迷。2011年四季度以来,国际矿业资源产品尤其煤炭产品的行情持续走低,煤炭价格一直呈现下滑态势。联盛集团主产的焦煤价格已经从2008年最高时的每吨1500元下跌过半。业内人士表示,煤炭市场供过于求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煤炭企业的经营状况堪忧。
很多投资者对吉林信托的资金用途、煤矿市场行情一无所知,大部分都是先打款,后签合同。据媒体报道,山西一位投资者李先生连项目推介书也没看,就先把钱打到建行山西分行账上了,合同也是之后补签的。
切勿盲目相信“刚性兑付”
信托行业内一直有着“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吉林信托这次是否能实现刚性兑付一直没有答案,而投资者往往将信托公司认为是融资类信托的隐性担保。
但是近些年信托业蛋糕越做越大,融资类信托总规模已经达到了4.9万亿,而信托行业管理的资产价值仅有2356亿元,远远不能胜任刚性兑付的能力。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名为《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简称“107号文件”)中明确提到了信托公司必须回归信托主业,明确“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并强调信托公司必须进行业务转型。但是目前业内的刚性兑付背离了信托行业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的规律,普益财富研究员范杰认为,107号文件特别提出“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实际上是对刚性兑付的信托功能定位的否定。从投资者角度来讲,投资者应当具有一定的甄别能力,不应该总是将希望放在刚性兑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