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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科技强检,推进检察机关办案、办公自动化已经成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趋势。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工作“宜昌会议”对“十二五”时期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把“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明显增加”作为“十二五”时期要努力实现的一项重要目标,并对检察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统筹规划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基层检察院规范化水平,是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课题。在此,笔者结合其所在的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的信息化建设情况,谈一点初浅的认识。
一、信息化工作基本情况
(一)硬件保障情况
2009年来我院共投入200余万元资金用于信息化硬件及网络建设。目前,全院共配备服务器3台、程控交换机1台、计算机146台、各类打印机54台、扫描仪14台、投影仪2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1套、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4套、高清视频会议系统1套,为网络办公办案提供较好的硬件保障。
(二)信息化应用情况
根据上级院的部署,我院干警普遍使用办案系统、办公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及内网通讯系统。有些专门科室还有自己的专业系统,如财务报表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工资管理系统等。
二、信息化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困难
(一)各内设科室积极性不高。一直以来,除办案系统外,信息化的各项系统应用都是由技术部门单一在推动,各内设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二)干警自身条件限制和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部份干警思想存在误区,习惯于一支笔、一张纸的传统工作模式,认为信息化只是增加工作量,不能在实际工作中积极使用各种现代化工具,使信息化作用在检察业务中没有完全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信息化应用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对干警的科技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但部分检察人员实际动手能力较弱,应用水平甚至还停留在打字等较低层面,对信息化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信息化管理机制不健全,应用工作缺乏监督考核。当前,我院信息化工作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不像其它业务工作那样,对每个内设科室、每位干警有具体的量化责任目标,这影响干警应用的积极性。另外,信息化应用情况并没有与工作绩效、评优评先等挂钩,这导致信息化工作一定程度上被“边缘化”。
(四)各项系统应用优势宣传力度不够。推行信息化工作,并不是加强工作负担,而是以科技为载体,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促进资源共享,深化检务公开。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强化院领导带头作用。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和物力,应用系统的推进也牵涉到多个部门和人员,如果没有领导的强有力支持,并且从自身开始落实,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推进将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干警应用能力。通过培训,提高干警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以训促学,消除干警的畏难、抵制情绪。首先是对计算机基本应用知识进行系统培训,然后结合各科室的业务特点具体教授干警操作、应用各相关系统,培训各科室内勤简单障碍处理能力。对于一时不能掌握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干警,可以采取“以熟带生”的方式,让他们向熟练的干警学习,逐步掌握信息化应用技能,真正适应无纸化办公。
三是完善机制,促进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信息化应用考评机制,将目标任务细化至各科室以及干警个人。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化应用情况进行督促、通报,提高各部门信息化应用的积极性。
四是把握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各种系统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应用、为了改变。我们要充分挖掘每个系统的应用功能,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提高各项工作效率,稳妥地把各项业务逐步推向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处理,逐步推进办公办案模式的转变,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作者通讯地址: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福建 漳浦 363200)
一、信息化工作基本情况
(一)硬件保障情况
2009年来我院共投入200余万元资金用于信息化硬件及网络建设。目前,全院共配备服务器3台、程控交换机1台、计算机146台、各类打印机54台、扫描仪14台、投影仪2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1套、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4套、高清视频会议系统1套,为网络办公办案提供较好的硬件保障。
(二)信息化应用情况
根据上级院的部署,我院干警普遍使用办案系统、办公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及内网通讯系统。有些专门科室还有自己的专业系统,如财务报表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工资管理系统等。
二、信息化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困难
(一)各内设科室积极性不高。一直以来,除办案系统外,信息化的各项系统应用都是由技术部门单一在推动,各内设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二)干警自身条件限制和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部份干警思想存在误区,习惯于一支笔、一张纸的传统工作模式,认为信息化只是增加工作量,不能在实际工作中积极使用各种现代化工具,使信息化作用在检察业务中没有完全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信息化应用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对干警的科技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但部分检察人员实际动手能力较弱,应用水平甚至还停留在打字等较低层面,对信息化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信息化管理机制不健全,应用工作缺乏监督考核。当前,我院信息化工作缺乏一套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不像其它业务工作那样,对每个内设科室、每位干警有具体的量化责任目标,这影响干警应用的积极性。另外,信息化应用情况并没有与工作绩效、评优评先等挂钩,这导致信息化工作一定程度上被“边缘化”。
(四)各项系统应用优势宣传力度不够。推行信息化工作,并不是加强工作负担,而是以科技为载体,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促进资源共享,深化检务公开。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强化院领导带头作用。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和物力,应用系统的推进也牵涉到多个部门和人员,如果没有领导的强有力支持,并且从自身开始落实,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推进将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干警应用能力。通过培训,提高干警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以训促学,消除干警的畏难、抵制情绪。首先是对计算机基本应用知识进行系统培训,然后结合各科室的业务特点具体教授干警操作、应用各相关系统,培训各科室内勤简单障碍处理能力。对于一时不能掌握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干警,可以采取“以熟带生”的方式,让他们向熟练的干警学习,逐步掌握信息化应用技能,真正适应无纸化办公。
三是完善机制,促进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信息化应用考评机制,将目标任务细化至各科室以及干警个人。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化应用情况进行督促、通报,提高各部门信息化应用的积极性。
四是把握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各种系统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应用、为了改变。我们要充分挖掘每个系统的应用功能,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提高各项工作效率,稳妥地把各项业务逐步推向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处理,逐步推进办公办案模式的转变,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作者通讯地址: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福建 漳浦 36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