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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供应及管理工作是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同时提供有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人口计划的有力保障与物质基础。尤其是以人为本服务全面推行的现阶段,作为政府免费提供给广大群众的一种公共产品与服务,避孕药在满足人们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基本需求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与迅猛发展的社会需求相适应,解决发放、管理避孕药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满足与方便广大育龄群众,本研究对计划生育避孕药体制改革机制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避孕药 计划生育 体制改革 管理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11.653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11-0389-02
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在当今形势下赋予了避孕药具供应与管理工作更为庞大、艰巨的任务,并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所以,与我国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相适应,管理避孕药具工作一定要更新思路、更新观念,并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服务理念,确保我国的计划生育服务水平能够得到全面提升,积极探索一条让政府、群众满意的现代管理体制,免费向群众发放避孕药具,在发放避孕药具工作方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能够有效、持续、健康开展 [1]。
1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1.1 没有全面落实责任制。相关领导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没有充分重视避孕药具供应、管理工作,这些领导往往会错误的认为管理及发放避孕药具是计生办的工作,并未全面落实其责任制,因此,在管理、发放避孕药具工作上,普遍存在图应付、走形式现象。
1.2 育龄信息获取困难。对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状况进行分析,我国农村人口普遍存在流动人口多、人口素质低且流动时间比较长等现象,再加上人口就业及生育行为具有非常大的随意性与隐蔽性,因此,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往往很难获取人群育龄信息,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管理及发放避孕药具的难度。
1.3 计划生育部门缺乏协作性。由于近些年我国在暂住证、户口申报登记办理方面取消了“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环节,导致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很难了解到迁移人口的实际育龄信息。
1.4 管理水平存在很大差异性。我国避孕药具发放及管理队伍的主要特点是稳定性差、素质不高,加上不到位的计划生育随访工作,对发展避孕药具管理及发放工作造成严重制约。
1.5 落后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我国在近些年进程务工、外出经商的农村劳动力逐渐增多,“人户分离”情况非常严重。就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而言,目前我国计划生育部门实行的避孕药具供应与管理制度还比较落后,需要进一步改革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机制。
2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及建议
2.1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提升避孕药具监管的律法程度。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属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范畴,所以,在管理避孕药具方面,应该以《药品管理法》作为律法标准。因为避孕药自身与医疗器械、普通药品特点具有一定差异性,因此在管理普通药品和避孕药品方面也要区别对待 [2]。管理避孕药具时,必须在遵循《药品管理法》的前提下,与避孕药具自身特殊性进行有效结合,确保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工作能够有据可循、有法可依。
2.2 不断解放思想,对避孕药具监管机制进行不断创新。在供应、管理避孕药具工作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该适时转变观念,树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意识,以服务于人代替管理“物品”,并且在改革避孕药具监管机制中,还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多倾听群众建议,集思广益,以不断提高在避孕药具管理、供应方面群众的满意度。还应该依照育龄群众真实情况,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及改革方案予以详细制定,让育龄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到安全、免费、舒适的节育避孕服务,健全与完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体制。
2.3 加强避孕药具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性保健商品、医疗门诊及医药零售店等零售市场,并对其一一登记、排查,大力宣传避孕药具供应、管理机制,禁止个体经营商店、药店等出售避孕药具。加大对避孕药具进行违法销售商店、药店及个人的惩罚力度 [3]。此外,计划生育部门还应该要求避孕药出售商签订“绝不出售免费避孕药具”保证书,并对医药零售市场实施定期清理与检查,同时计划生育部门还要与工商部门、公安局、卫生局及药监局等形成联合机制,对医药零售市场实施统一清查,以净化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零售市场。
2.4 加大群众计划生育宣传力度。计划生育委员会必须对各种渠道进行充分利用,以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例如,举办避孕药具相关知识讲座、上街宣传、开设避孕药具宣传专栏、将避孕药具宣传资料发放给群众等。此外,在计划生育宣传过程中,还要有效结合疾病传播预防知识与避孕节育选择措施、避孕药具免费提供等,以切实提高群众节育意识,实现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工作持续、科学发展 [4]。
2.5 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在管理避孕药具工作中,必须将现代化监管理念与措施引入其中,以建立集发放避孕药具、采购避孕药具、效果评估为一体的现代化信息系统,确保高标准、高效能及高质量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监管机制能够逐步形成,以此不断提高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管理水平。
3 总结
管理、供应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工作是人口计划得以全面落实的重要物质保障,尤其是以人为本服务全面推行的现阶段,作为政府免费提供给广大群众的一种公共产品与服务,避孕药在满足人们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基本需求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若想将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管理工作做好,第一步就要解放思想,创新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与管理制度,以不断健全与完善计划生育律法制度,不断提升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监管力度,加大避孕药具引导与宣传力度,以不断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 徐月婷,陈琴芳.基层免费宫内节育器使用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3(04):185-186
[2] 李红艳,王慧芳,王芳,等.规范基层避孕药具管理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J].基层医学论坛.2012(20):164-165
[3] 刘莉.浅谈基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与供应体制的改革[J].北方药学.2012(05):196-197
[4] 王树南.浅谈加强基层避孕药具管理工作体会[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8(09):166-167
关键词:避孕药 计划生育 体制改革 管理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11.653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11-0389-02
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在当今形势下赋予了避孕药具供应与管理工作更为庞大、艰巨的任务,并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所以,与我国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相适应,管理避孕药具工作一定要更新思路、更新观念,并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服务理念,确保我国的计划生育服务水平能够得到全面提升,积极探索一条让政府、群众满意的现代管理体制,免费向群众发放避孕药具,在发放避孕药具工作方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能够有效、持续、健康开展 [1]。
1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1.1 没有全面落实责任制。相关领导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没有充分重视避孕药具供应、管理工作,这些领导往往会错误的认为管理及发放避孕药具是计生办的工作,并未全面落实其责任制,因此,在管理、发放避孕药具工作上,普遍存在图应付、走形式现象。
1.2 育龄信息获取困难。对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状况进行分析,我国农村人口普遍存在流动人口多、人口素质低且流动时间比较长等现象,再加上人口就业及生育行为具有非常大的随意性与隐蔽性,因此,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往往很难获取人群育龄信息,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管理及发放避孕药具的难度。
1.3 计划生育部门缺乏协作性。由于近些年我国在暂住证、户口申报登记办理方面取消了“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环节,导致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很难了解到迁移人口的实际育龄信息。
1.4 管理水平存在很大差异性。我国避孕药具发放及管理队伍的主要特点是稳定性差、素质不高,加上不到位的计划生育随访工作,对发展避孕药具管理及发放工作造成严重制约。
1.5 落后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我国在近些年进程务工、外出经商的农村劳动力逐渐增多,“人户分离”情况非常严重。就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而言,目前我国计划生育部门实行的避孕药具供应与管理制度还比较落后,需要进一步改革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机制。
2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及建议
2.1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提升避孕药具监管的律法程度。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属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范畴,所以,在管理避孕药具方面,应该以《药品管理法》作为律法标准。因为避孕药自身与医疗器械、普通药品特点具有一定差异性,因此在管理普通药品和避孕药品方面也要区别对待 [2]。管理避孕药具时,必须在遵循《药品管理法》的前提下,与避孕药具自身特殊性进行有效结合,确保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工作能够有据可循、有法可依。
2.2 不断解放思想,对避孕药具监管机制进行不断创新。在供应、管理避孕药具工作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该适时转变观念,树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意识,以服务于人代替管理“物品”,并且在改革避孕药具监管机制中,还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多倾听群众建议,集思广益,以不断提高在避孕药具管理、供应方面群众的满意度。还应该依照育龄群众真实情况,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及改革方案予以详细制定,让育龄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到安全、免费、舒适的节育避孕服务,健全与完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体制。
2.3 加强避孕药具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性保健商品、医疗门诊及医药零售店等零售市场,并对其一一登记、排查,大力宣传避孕药具供应、管理机制,禁止个体经营商店、药店等出售避孕药具。加大对避孕药具进行违法销售商店、药店及个人的惩罚力度 [3]。此外,计划生育部门还应该要求避孕药出售商签订“绝不出售免费避孕药具”保证书,并对医药零售市场实施定期清理与检查,同时计划生育部门还要与工商部门、公安局、卫生局及药监局等形成联合机制,对医药零售市场实施统一清查,以净化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零售市场。
2.4 加大群众计划生育宣传力度。计划生育委员会必须对各种渠道进行充分利用,以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例如,举办避孕药具相关知识讲座、上街宣传、开设避孕药具宣传专栏、将避孕药具宣传资料发放给群众等。此外,在计划生育宣传过程中,还要有效结合疾病传播预防知识与避孕节育选择措施、避孕药具免费提供等,以切实提高群众节育意识,实现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工作持续、科学发展 [4]。
2.5 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及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在管理避孕药具工作中,必须将现代化监管理念与措施引入其中,以建立集发放避孕药具、采购避孕药具、效果评估为一体的现代化信息系统,确保高标准、高效能及高质量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监管机制能够逐步形成,以此不断提高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管理水平。
3 总结
管理、供应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工作是人口计划得以全面落实的重要物质保障,尤其是以人为本服务全面推行的现阶段,作为政府免费提供给广大群众的一种公共产品与服务,避孕药在满足人们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基本需求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若想将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管理工作做好,第一步就要解放思想,创新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与管理制度,以不断健全与完善计划生育律法制度,不断提升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监管力度,加大避孕药具引导与宣传力度,以不断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 徐月婷,陈琴芳.基层免费宫内节育器使用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3(04):185-186
[2] 李红艳,王慧芳,王芳,等.规范基层避孕药具管理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J].基层医学论坛.2012(20):164-165
[3] 刘莉.浅谈基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与供应体制的改革[J].北方药学.2012(05):196-197
[4] 王树南.浅谈加强基层避孕药具管理工作体会[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8(09):16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