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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时期我国的社会不断的发展和进步,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经济化的社会发展与政府的一些职能存在偏差的现象,而随着国民文化层次和素养的提高,对于政府的职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阶段,价格认定机构的职能与当前的实际需求不太相符,所以要依据当下的社会发展,对其重新定位和分析,以此来来促进我国的社会经济和市场经济能够健康、良好的发展。
关键词:公共治理视角;价格认定机构
在目前政府的机构不断进行变化以及职能不断调整的情况下,从公共治理的视角下来进行价格认定机构的职能定位,从而使得价格认定事业的发展更加具有科学性,这是当下的社会在转型和升级的过程中遇到的比较重要的问题。价格认定机构能够促进政府职能进行转变,同时适应和满足服务型政府的需求。在进行应尽的事项的同时能够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凸显出价格认定工作的公共性质。这就需要对价格认定机构进行分析,从而使其得到更好的发展。
一、当前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存在的问题
1.缺乏规范性
在最初创建价格认定机构的时期,由于编制、业务上以及资金方面都存在问题,这就使得价格认定机构不完善。在名称、性质以及经费上都没有能够达成一致,这使得不同区域的认定工作出现了不同的问题。比如,机构的性质差别比较大,名称存在一定的分歧,使得在进行相关的工作中比较混乱,这就使得价格认定机构的权威和信服力大大降低。
2.职能范围比较广
对价格认定机构的职能进行分析和研究后,可以看出价格认定的体系中不仅包括了土地等一些有形的资产,还涉及到对价格服务的合理性的判定等无形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就使得价格认定系统在不断的扩大自己涉及的范围,在税务等方面也有所涉猎。看起来,认定机构的职能范围扩大是比较有利的,但是这与构建服务型的政府的理念背道而驰。其职能的扩大与政府职能的缩小化存在一定的矛盾,这是由于价格认定机构在政府的模式中贯穿始终,能够使公共服务中的各种需求得到满足,而且能够得到一定的公信力以及权威性。
3.相关的职能法律依据欠缺
虽然我国出台了价格认定方面的一些法律和法规,使得价格认定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发展。但是由于价格认定工作起步本身就比较晚,与其他国家相比,还是存在明显的差距。在行使相应职能时缺乏相关法律的保障。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对于价格认定的政策和一些条例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上来,这就使得在实际的过程中存在局限性。而且没有对价格认定机构的具体事项进行法律的解释,这也使得价格认定机构开展工作比较难进行。
二、公共治理视角下价格认定机构职能的措施
1.对价格认定机构进行完善
要想使得价格认定的相关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这就需要对价格认定机构进行完善。现阶段我国社会不断的发展,物价问题成为了国民比较重视的问题,国家也加强了对物价问题的重视程度。如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的物价已经被纳入国家的机构中去,这为价格认定机构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在这种背景下,相关的事业单位要对机构进行改革,从而能够利用这个时机得到发展,地方上的价格认定机构,要得到国家机构的重视,并且加强宣传进行价格认定工作的好处。同时,价格认定机构的相关工作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投入到其中去,才能够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相互帮助和协调,从而促进价格认定机构的发展。
2.法律要对价格认定的职责范围进行界定
价格认定机构在开展相关的工作过程中,一定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条件的设定下,要对认定机构的职能具有全能化的错误观念进行改变。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 和法规来对价格认定机构职能范围进行界定,这样才能够对认证机构的职能进行明确,从而做好科学合理的规划,从而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这样才能够调动资源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从而保证其职能向专业化方向来发展。
3.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对公用治理视角下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定位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相關的调查活动。受访者主要是根据“建设我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这个问题进行选择,大约有8成的人认为对现有的政策进行规范,有利于价格认定机构职能的建立健全,这具有重要意义。而有3成左右的人认为,建设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是对价格认定职能工作开展的最好方式。在当今社会发展以及人民观念不断进步的今天,对于各个领域、不同方面的工作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已经是共识,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价格认定职能当然也在其中。建立起相应的理论体系,对相关的方面进行明确的界定,提高价格认定机构的权威性以及合法性。
三、结语
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每个方面都是互通互联的。如果其中的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整个系统都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革。价格认定机构目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都在不同的方面对政府职能的转变起到了一定的影响,这就需要从公共治理的视角来对其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够使其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成.公共治理视角下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定位研究[D].安徽大学,2015.
[2]叶启备.论价格认证机构对价格评估机构的“放”与“管”[J].中国经贸导刊,2015,(23):58-60.
关键词:公共治理视角;价格认定机构
在目前政府的机构不断进行变化以及职能不断调整的情况下,从公共治理的视角下来进行价格认定机构的职能定位,从而使得价格认定事业的发展更加具有科学性,这是当下的社会在转型和升级的过程中遇到的比较重要的问题。价格认定机构能够促进政府职能进行转变,同时适应和满足服务型政府的需求。在进行应尽的事项的同时能够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凸显出价格认定工作的公共性质。这就需要对价格认定机构进行分析,从而使其得到更好的发展。
一、当前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存在的问题
1.缺乏规范性
在最初创建价格认定机构的时期,由于编制、业务上以及资金方面都存在问题,这就使得价格认定机构不完善。在名称、性质以及经费上都没有能够达成一致,这使得不同区域的认定工作出现了不同的问题。比如,机构的性质差别比较大,名称存在一定的分歧,使得在进行相关的工作中比较混乱,这就使得价格认定机构的权威和信服力大大降低。
2.职能范围比较广
对价格认定机构的职能进行分析和研究后,可以看出价格认定的体系中不仅包括了土地等一些有形的资产,还涉及到对价格服务的合理性的判定等无形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就使得价格认定系统在不断的扩大自己涉及的范围,在税务等方面也有所涉猎。看起来,认定机构的职能范围扩大是比较有利的,但是这与构建服务型的政府的理念背道而驰。其职能的扩大与政府职能的缩小化存在一定的矛盾,这是由于价格认定机构在政府的模式中贯穿始终,能够使公共服务中的各种需求得到满足,而且能够得到一定的公信力以及权威性。
3.相关的职能法律依据欠缺
虽然我国出台了价格认定方面的一些法律和法规,使得价格认定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发展。但是由于价格认定工作起步本身就比较晚,与其他国家相比,还是存在明显的差距。在行使相应职能时缺乏相关法律的保障。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对于价格认定的政策和一些条例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上来,这就使得在实际的过程中存在局限性。而且没有对价格认定机构的具体事项进行法律的解释,这也使得价格认定机构开展工作比较难进行。
二、公共治理视角下价格认定机构职能的措施
1.对价格认定机构进行完善
要想使得价格认定的相关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这就需要对价格认定机构进行完善。现阶段我国社会不断的发展,物价问题成为了国民比较重视的问题,国家也加强了对物价问题的重视程度。如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的物价已经被纳入国家的机构中去,这为价格认定机构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在这种背景下,相关的事业单位要对机构进行改革,从而能够利用这个时机得到发展,地方上的价格认定机构,要得到国家机构的重视,并且加强宣传进行价格认定工作的好处。同时,价格认定机构的相关工作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投入到其中去,才能够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相互帮助和协调,从而促进价格认定机构的发展。
2.法律要对价格认定的职责范围进行界定
价格认定机构在开展相关的工作过程中,一定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条件的设定下,要对认定机构的职能具有全能化的错误观念进行改变。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 和法规来对价格认定机构职能范围进行界定,这样才能够对认证机构的职能进行明确,从而做好科学合理的规划,从而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这样才能够调动资源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从而保证其职能向专业化方向来发展。
3.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对公用治理视角下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定位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相關的调查活动。受访者主要是根据“建设我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这个问题进行选择,大约有8成的人认为对现有的政策进行规范,有利于价格认定机构职能的建立健全,这具有重要意义。而有3成左右的人认为,建设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是对价格认定职能工作开展的最好方式。在当今社会发展以及人民观念不断进步的今天,对于各个领域、不同方面的工作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已经是共识,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价格认定职能当然也在其中。建立起相应的理论体系,对相关的方面进行明确的界定,提高价格认定机构的权威性以及合法性。
三、结语
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每个方面都是互通互联的。如果其中的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整个系统都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革。价格认定机构目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都在不同的方面对政府职能的转变起到了一定的影响,这就需要从公共治理的视角来对其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够使其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成.公共治理视角下价格认定机构职能定位研究[D].安徽大学,2015.
[2]叶启备.论价格认证机构对价格评估机构的“放”与“管”[J].中国经贸导刊,2015,(23):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