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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珠海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以《政府采购法》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加大《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力度,以“服务于民、规范运作、效率采购、创新手段、加强学习”为工作思路,使得新时期的珠海政府采购在规范中上规模,在刨新中求发展,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进程,全面开创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