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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仅从审计关系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影响独立审计质量的因素。
【关键词】 审计关系;独立性;审计质量
审计关系是指一项审计活动中有关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规定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审计关系的核心在于因审计关系而规定的各方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因审计关系而存在,但没有明确的权利与义务会导致审计关系的混乱。被学术界普遍接受的审计关系如下:
(1)作为审计委托人的第三关系人将其财产委托并授权第二关系人经营管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作为被审计人的第二关系人接受委托与授权并承担起管好用好受托财产的受托经济责任。
(2)第三关系人为了了解第二关系人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情况,委托或授权作为审计人的第一关系人对其实施检查;审计人接受委托或授权对第二关系人实施独立审计。
(3)作为经管者的第二关系人为了证实自己履行责任的情况而接受审计人的审计:作为审计人的第一关系人实施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委托人的第三关系人,以对作为经管者的第二关系人之责任履行情况予以证明。明确审计关系和审计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审计活动的前提和质量保证。审计关系必须由财产所有者、财产经营者和审计者三方面构成,缺少任何一方,独立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将不复存在。
审计质量应当是审计活动作为产品满足受审计活动影响的人的需要的能力和特性总和。独立审计源于现代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受托责任关系。它通过提供客观公正的鉴证意见,协调委托人和受托人(被审单位管理当局)之间的利益的活动。影响独立审计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如审计供求关系的扭曲、审计收费制度的不合理、会计市场的无序竞争、法律环境问题等等,审计关系只是其影响因素之一。
一、审计委托人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审计委托人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对高质量审计报告的需求上。长期以来,企业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需求是由政府管制机构的强制要求产生的,即政府规定企业每年必须有审计报告才能年检,企业自身并没有形成对审计质量的控制要求,没有因为要提高自身的实力而去进行审计。政府作为宏观市场的管理者和监督者,要求企业的财务报告必须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以监督企业的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而企业只是被动消极地按规定聘请事务所进行审计,市场没有形成自发的审计质量控制要求。而且我国的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由政府出面进行筹建和管理,所以很多公司的行为不是面对着市场的,而是面对着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达到了主管部门的要求,基本不用考虑市场的反应。对于获得上市资格、配股资格来说,重要的不是公司的业绩或效益、审计质量的高低,而是政府主管部门的满意。所以审计质量的高低对它们的利益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影响。
二、审计客体对审计质量产生的影响
第一,公司产权结构。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公司的权力机构分成委托人(股东)和代理人(经营管理者),委托人拥有的仅仅是对公司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是代理人。当前,多数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者既是审计委托人,又是被审计对象。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委托人无法获得经营管理的全部信息,只能观察代理人某些行动的后果。而代理人一旦发现公司状况不利于委托人时,总是试图通过编制虚假会计报表来掩盖事实真相,进而欺骗注册会计师,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财务问题的难度。审计委托人与被审对象的这种同一性也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交易”的契约中处于被动地位,很难做到真正的独立,从而使审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第二,被审方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失真是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信息失真原因除了非故意的错误与漏报外,还有被审单位为了某种不正当目的而采用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隐瞒或删除交易事项等非法手段处理经济业务,以达到掩饰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目的。当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原始审计信息就具有不全面性和虚假性时、这就给注册会计师搜集审计证据带来了许多困难,人为的增加了审计信息的风险性,使审计质量缺乏保障。
三、审计执行主体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直接参与者,每一个注册会计师都是审计质量保证体系中的最小的主体单位,注册会计师不仅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除了注册会计师影响审计质量外,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影响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会计师事务所与普通企业一样,是逐利性的经济组织。由于我国审计市场是买方市场,自愿性审计服务需求严重不足。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下,各个事务所为了生存和发展,也只能采取低价或给予相关人士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这种以价取胜争抢客户的特殊竞争行为,使得事务所对审计质量关注不够。
四、审计关系人相互作用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委托人——审计执行主体”对独立审计质量的影响
1.收付费问题。长期以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缺乏相关的收费标准。报酬更多的是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合并报表单位数等指标为基础,由事务所报价,双方协商确定。较少考虑客户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因素。而且,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的加剧,事务所相互压价,降低审计成本的现象日益严重,审计质量必然会下降。
2.业务约定书的签定。委托人应与注册会计师签定内容合理的业务约定书,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审查权限、付费问题等内容进行合理的制定和安排,给注册会计师一个比较宽松和独立的工作环境,避免由于以上各种原因对审计质量产生的影响。同时也要约定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审计客体——审计执行主体”对独立审计质量的影响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安身立命之本,其要旨是使注册会计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没有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审计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降低审计风险,避免法律责任,客观上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塑造形式上和实质上双重独立的职业形象。注册会计师不得与被审计客户有共同利益或存在利益冲突;在担任被审计单位管理咨询顾问或者持有被审计单位股份的情况下,对该审计项目应实行回避的原则;在事务所发展多元化的服务时,应避免同一注册会计师同时执行审计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应按照成本加正常利润的原则,不能降价招揽客户,为了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的差旅费应在自己的成本范围内核算,避免外界认为事务所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过于密切的关系。这些方面的缺失,客观上会导致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失去内在支撑,从而对审计质量产生影响。
(三)“委托人——审计客体”对独立审计质量的影响
缺乏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委托人与审计客体之间关系对独立审计质量影响的主要表现。由于没有合理的治理机制,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权结构形成了国有股一股独大,而国家所有者长期缺位又造成了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不显著,使得审计所需的代理关系缺失,从而导致企业的管理当局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参考文献
[1]李清,张润斌.《小议审计的独立性》.科技创业月刊.2006(1)
[2]李冬梅.《提高我国独立审计质量的途径与对策研究》.《会计之友》.2006(4)
[3]顾奋玲.《论审计关系的变异及其改善》.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5(11)
【关键词】 审计关系;独立性;审计质量
审计关系是指一项审计活动中有关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规定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审计关系的核心在于因审计关系而规定的各方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因审计关系而存在,但没有明确的权利与义务会导致审计关系的混乱。被学术界普遍接受的审计关系如下:
(1)作为审计委托人的第三关系人将其财产委托并授权第二关系人经营管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作为被审计人的第二关系人接受委托与授权并承担起管好用好受托财产的受托经济责任。
(2)第三关系人为了了解第二关系人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情况,委托或授权作为审计人的第一关系人对其实施检查;审计人接受委托或授权对第二关系人实施独立审计。
(3)作为经管者的第二关系人为了证实自己履行责任的情况而接受审计人的审计:作为审计人的第一关系人实施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委托人的第三关系人,以对作为经管者的第二关系人之责任履行情况予以证明。明确审计关系和审计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审计活动的前提和质量保证。审计关系必须由财产所有者、财产经营者和审计者三方面构成,缺少任何一方,独立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将不复存在。
审计质量应当是审计活动作为产品满足受审计活动影响的人的需要的能力和特性总和。独立审计源于现代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受托责任关系。它通过提供客观公正的鉴证意见,协调委托人和受托人(被审单位管理当局)之间的利益的活动。影响独立审计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如审计供求关系的扭曲、审计收费制度的不合理、会计市场的无序竞争、法律环境问题等等,审计关系只是其影响因素之一。
一、审计委托人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审计委托人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对高质量审计报告的需求上。长期以来,企业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需求是由政府管制机构的强制要求产生的,即政府规定企业每年必须有审计报告才能年检,企业自身并没有形成对审计质量的控制要求,没有因为要提高自身的实力而去进行审计。政府作为宏观市场的管理者和监督者,要求企业的财务报告必须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以监督企业的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而企业只是被动消极地按规定聘请事务所进行审计,市场没有形成自发的审计质量控制要求。而且我国的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由政府出面进行筹建和管理,所以很多公司的行为不是面对着市场的,而是面对着他们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达到了主管部门的要求,基本不用考虑市场的反应。对于获得上市资格、配股资格来说,重要的不是公司的业绩或效益、审计质量的高低,而是政府主管部门的满意。所以审计质量的高低对它们的利益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影响。
二、审计客体对审计质量产生的影响
第一,公司产权结构。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公司的权力机构分成委托人(股东)和代理人(经营管理者),委托人拥有的仅仅是对公司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是代理人。当前,多数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者既是审计委托人,又是被审计对象。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委托人无法获得经营管理的全部信息,只能观察代理人某些行动的后果。而代理人一旦发现公司状况不利于委托人时,总是试图通过编制虚假会计报表来掩盖事实真相,进而欺骗注册会计师,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财务问题的难度。审计委托人与被审对象的这种同一性也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交易”的契约中处于被动地位,很难做到真正的独立,从而使审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第二,被审方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失真是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信息失真原因除了非故意的错误与漏报外,还有被审单位为了某种不正当目的而采用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隐瞒或删除交易事项等非法手段处理经济业务,以达到掩饰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目的。当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原始审计信息就具有不全面性和虚假性时、这就给注册会计师搜集审计证据带来了许多困难,人为的增加了审计信息的风险性,使审计质量缺乏保障。
三、审计执行主体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直接参与者,每一个注册会计师都是审计质量保证体系中的最小的主体单位,注册会计师不仅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除了注册会计师影响审计质量外,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影响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会计师事务所与普通企业一样,是逐利性的经济组织。由于我国审计市场是买方市场,自愿性审计服务需求严重不足。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下,各个事务所为了生存和发展,也只能采取低价或给予相关人士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这种以价取胜争抢客户的特殊竞争行为,使得事务所对审计质量关注不够。
四、审计关系人相互作用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委托人——审计执行主体”对独立审计质量的影响
1.收付费问题。长期以来,注册会计师行业缺乏相关的收费标准。报酬更多的是以公司期末资产总额、合并报表单位数等指标为基础,由事务所报价,双方协商确定。较少考虑客户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因素。而且,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的加剧,事务所相互压价,降低审计成本的现象日益严重,审计质量必然会下降。
2.业务约定书的签定。委托人应与注册会计师签定内容合理的业务约定书,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审查权限、付费问题等内容进行合理的制定和安排,给注册会计师一个比较宽松和独立的工作环境,避免由于以上各种原因对审计质量产生的影响。同时也要约定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审计客体——审计执行主体”对独立审计质量的影响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安身立命之本,其要旨是使注册会计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没有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审计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降低审计风险,避免法律责任,客观上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塑造形式上和实质上双重独立的职业形象。注册会计师不得与被审计客户有共同利益或存在利益冲突;在担任被审计单位管理咨询顾问或者持有被审计单位股份的情况下,对该审计项目应实行回避的原则;在事务所发展多元化的服务时,应避免同一注册会计师同时执行审计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应按照成本加正常利润的原则,不能降价招揽客户,为了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的差旅费应在自己的成本范围内核算,避免外界认为事务所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过于密切的关系。这些方面的缺失,客观上会导致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失去内在支撑,从而对审计质量产生影响。
(三)“委托人——审计客体”对独立审计质量的影响
缺乏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委托人与审计客体之间关系对独立审计质量影响的主要表现。由于没有合理的治理机制,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权结构形成了国有股一股独大,而国家所有者长期缺位又造成了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不显著,使得审计所需的代理关系缺失,从而导致企业的管理当局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参考文献
[1]李清,张润斌.《小议审计的独立性》.科技创业月刊.2006(1)
[2]李冬梅.《提高我国独立审计质量的途径与对策研究》.《会计之友》.2006(4)
[3]顾奋玲.《论审计关系的变异及其改善》.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