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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陈独秀从北京回到上海之后,《新青年》编辑部由此迁到了上海法租界环龙路渔阳里2号(今南昌路100弄2号)。
不同于北京杂乱衰颓的编辑部旧址,上海的《新青年》编辑部旧址保存尚好。这座石库门建筑坐南朝北,总高两层,砖木结构,花岗石门框,门楣雕刻着浮雕花卉。
最初,它是安徽都督柏文蔚的私人住宅,1920年初,陈独秀自京返沪后,《新青年》编辑部搬至上海后,由陈独秀租下自住,因而,这里不仅仅是《新青年》杂志编辑部的旧址,也是陈独秀的旧居。这间寓所还见证了陈独秀成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
除了众所周知的《新青年》以外,一楼的亭子间也是《共产党》月刊的编辑室。陈望道、沈雁冰、李汉俊等人常常在此办公乃至居住。
直到1921年10月的一天,法租界巡捕房探捕闯入陈独秀家,以出售《新青年》和“公然煽动他人”两项罪名逮捕陈独秀,同时被捕的还有他的妻子高君曼及杨明斋、包惠僧等人。遭逮捕后,当时上海法学院院长褚补成及张继等出面保释,马林、李达和张太雷的极力营救,才使得法租界当局以“违背禁令”、出售《新青年》之罪,罚款100元,销毁抄没书籍,陈独秀等人才得以释放。
此后,陈独秀以中共中央局书记的名义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局报告》,还公开发表演说,撰写文章宣传马克思主义,再次引起了法租界当局的恐慌。
1922年8月5日,法租界巡捕房再次派人闯入了环龙路老渔阳里2号,又一次逮捕了陈独秀,并查抄了大量书籍和文件。消息传开,上海、北京等地报刊连续发表通电,强烈呼吁释放陈独秀。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使得法租界当局不得不释放陈独秀,只是判罚了400大洋的罚款。
这一次出狱后的陈独秀,在这间寓所只居住了一个月左右,便搬往别处了。这座建筑,作为《新青年》上海编辑部旧址,于1959年,被列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不同于北京杂乱衰颓的编辑部旧址,上海的《新青年》编辑部旧址保存尚好。这座石库门建筑坐南朝北,总高两层,砖木结构,花岗石门框,门楣雕刻着浮雕花卉。
最初,它是安徽都督柏文蔚的私人住宅,1920年初,陈独秀自京返沪后,《新青年》编辑部搬至上海后,由陈独秀租下自住,因而,这里不仅仅是《新青年》杂志编辑部的旧址,也是陈独秀的旧居。这间寓所还见证了陈独秀成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
除了众所周知的《新青年》以外,一楼的亭子间也是《共产党》月刊的编辑室。陈望道、沈雁冰、李汉俊等人常常在此办公乃至居住。
直到1921年10月的一天,法租界巡捕房探捕闯入陈独秀家,以出售《新青年》和“公然煽动他人”两项罪名逮捕陈独秀,同时被捕的还有他的妻子高君曼及杨明斋、包惠僧等人。遭逮捕后,当时上海法学院院长褚补成及张继等出面保释,马林、李达和张太雷的极力营救,才使得法租界当局以“违背禁令”、出售《新青年》之罪,罚款100元,销毁抄没书籍,陈独秀等人才得以释放。
此后,陈独秀以中共中央局书记的名义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局报告》,还公开发表演说,撰写文章宣传马克思主义,再次引起了法租界当局的恐慌。
1922年8月5日,法租界巡捕房再次派人闯入了环龙路老渔阳里2号,又一次逮捕了陈独秀,并查抄了大量书籍和文件。消息传开,上海、北京等地报刊连续发表通电,强烈呼吁释放陈独秀。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使得法租界当局不得不释放陈独秀,只是判罚了400大洋的罚款。
这一次出狱后的陈独秀,在这间寓所只居住了一个月左右,便搬往别处了。这座建筑,作为《新青年》上海编辑部旧址,于1959年,被列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