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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七年七月十日宁政发[2007]18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房产局拟定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2007年6月)根据2007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一、房屋安全行政管理职能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