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垂危企业抗辩”是国际上通行的反垄断豁免条件之一.欧盟合并规制中的“垂危企业抗辩”是通过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和欧洲法院判决发展起来的。要想成功援引该抗辩,申请方除了证明该合并与市场竞争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外,还须满足三个要求。在分析因果关系时.欧盟委员会通常采用“反事实分析法”。即“在没有合并或合并协议出现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的其他情形,而这些情形则是审查合并时所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在适用“垂危企业抗辩”时。其要求的证据标准即“必然标准”似乎偏离了ECMR暗示的一般证据标准,导致一些反常现象的发生。因此,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