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运行维护经费不足、农业用水管理不到位、农业水费偏低等问题突出,影响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农业用水浪费严重。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国家对节约用水、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顶层设计。基于此,以下对粮食安全视域下农业水价改革空间研究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粮食安全;农业水价;改革空间;研究探讨
引言
实践表明,灌溉水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可以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农业用水的消耗量。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实施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通过同步完善现行水价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作用,不仅有力撬动了农业种植结构高质量调整,也提升了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促进了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有效保障了国家节水行动重点任务的落实。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概述
《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2016版)简称《意见》,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进行明确,是利用10年时间基本建立合理且健全的供水成本与节水管理的农田水利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创新,与新时代发展过程中的投融资体制相结合,建立更适合未来发展的农业水价价值;将农业用水价格达到与运行维护成本持平,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开展用水定额管理,通过持续性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机制的有效建立,鼓励农民养成节水意识;推动适合农业节水目标的技术措施,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将农业用水管理从原有的粗放式管理转变为集约化管理。《意见》中不仅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加以明确,也明确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于节水目的达成的作用效果。不同年份降水量差异,会使农业灌溉用水出现一定差异,而根据重庆、新疆、黑龙江等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典案例分析证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于农业节水具有重要意义。
2粮食安全视域下农业水价改革空间的策略
2.1定额管理
分类水价应体现不同灌溉类型和不同作物之间的区别,在不同灌溉类型的基础上考虑作物分类制定出按亩水价和按方水价。大部分农田以种植水稻为主,附加猕猴桃等经济作物。经济作物猕猴桃等的用水量较少,经济附加值较高。粮食作物水稻的用水量最大,经济附加值较低。根据典型灌区分类水价的计算,水稻的提水灌溉按亩水价为32元/亩、按方水价为0.052元/m3,蔬菜、瓜果的提水灌溉水价为32元/亩、按方水价为0.194元/m3。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农业灌溉实行定额管理,开发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平台,平台明确灌区已用水总量、实际亩均用水量,提醒放水员管好机埠、用好水。
2.2完善灌区工程管护体制
2020年年底,灌区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中灌区编制定员标准,合理配备相关人员推进工程管护机制建设,仍采用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工程分级管理模式。引黄处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灌区骨干工程管理、监督、维护和农业供水工作,为工程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服务,保证工程安全高效运行、效益长久发挥。末级渠系工程构建了以管区(代表党工委、办事处对所辖村、社区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的派出机构)为单元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强人员培训,打造专业化管护队伍。
2.3建立灌区良性运行制度
应在工程改造与体制创新的前提下,渐渐落实骨干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用水终端水价。另外,构建行之有效的农业产权制度,其中包含总量控制制度与定额管理制度,实现依据定额用水,全面落实经济激励制度,构建确保工程稳定运行和促进农民用水者协会稳定发展的灌区运行制度,确保水资源得以合理运用以及相关单位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4强调协调管理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建立完善、健全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改革过程中要建立完善改革机制、对农业用水总量进行控制,利用先进的农业科技设备,对现有的种植结构进行调整,通过上述措施的合理应用,可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有效推进,实现节水目的。改革过程中要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重视多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加强管理力度,从而提升农业水户的节水意识,更好促进改革的落实。
2.5不断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各地有序推进农业水价核定和调整工作,水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水利部积极推进大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核算,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已完成供水成本核算,为农业水价调整奠定了基础。在各级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推动下,已有300多处大型灌区完成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其中240多处完成水价调整;970多处重点中型灌区完成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其中900多处完成水价调整。政府定价农田水利工程的执行水价与运行维护成本差距逐步缩小,部分已完成改革的区域水费收入加精准补贴后基本达到运行维护成本。部分地区通过改革减少了层层加价环节,提高了用水管理水平,减少了农民用水费用支出。
2.6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改革
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副县长为总牵头人,水利、财政、物价、农业等部门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分解落实改革任务,形成了各负其责、合力共为的工作格局。明确改革目标: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结合当地农业用水现状,确定了农民用水负担只减不增的目标,以目标倒逼改革任务落实。明确考核责任: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列为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任务进行考核,通过编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工程总量、经费保障、节点要求、具体措施等,严格按照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2.7持续强化农业用水管理
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是推进改革的重要保障。各地基本建立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农业用水管理制度。结合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推进灌区取水许可管理,基本完成大型灌区取水许可工作,1600多处重点中型灌区申领取水许可。完善国家层面用水定额体系,发布水稻、小麦等8种主要农作物用水定额。省级灌溉用水定额定期进行了修订。结合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核查农村地区取水工程现状,依法规范农业取用水行为,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宁夏完成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确权,覆盖了所有干渠直开口。
2.8建立科学的灌区末级渠系管理体制
大力建设农民用水者协会,构建基于农民用水者协会为中心的新型农业供水管理结构。另外,制定管理民主、产权明确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把优化以后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交由农民用水者协会,让农民用水者协会变成末级渠系工程的管理主体、完善主体以及产权主体,切实实现农民用水自治的目标。
结束语
从农户视角,水价提升使种植收益减少,可能会造成农户过度减少灌溉用水引起节水损失效应。因此,在实际制定农业水价过程中,不仅要考虑作物生长需水量,同时还要考虑农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及支付意愿。实现农业水资源节约、粮食生产安全与农户种植收益协同目标,应在确定合理的水价上涨空间的同时,制定符合农业生产需求的节水奖补措施,优化完善“一提一补”农业水价改革策略。
参考文献
[1]谭娟,周琴慧,周雨露.贵州省农业水价改革研究初探——以赤水市灌区农业水价改革研究为例[J].灌溉排水学报,2019,38(S1):119-121+136.
[2]伊热鼓,姜文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估研究--以内蒙古杭锦旗为例[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8,39(07):153-158.
[3]刘思妤,倪红珍,张春玲,陈根发.宁夏引黄灌区农业水价改革现状分析及思考[J].节水灌溉,2016(09):158-162.
[4]刘小勇.农业水价改革的理论分析与路径选择[J].水利经济,2016,34(04):31-34+74.
[5]楊柠,王永德.农业水价改革的顶层设计思考[J].水利发展研究,2016,16(02):12-15.
关键词:粮食安全;农业水价;改革空间;研究探讨
引言
实践表明,灌溉水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可以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农业用水的消耗量。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实施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通过同步完善现行水价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作用,不仅有力撬动了农业种植结构高质量调整,也提升了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促进了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有效保障了国家节水行动重点任务的落实。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概述
《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2016版)简称《意见》,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进行明确,是利用10年时间基本建立合理且健全的供水成本与节水管理的农田水利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创新,与新时代发展过程中的投融资体制相结合,建立更适合未来发展的农业水价价值;将农业用水价格达到与运行维护成本持平,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开展用水定额管理,通过持续性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机制的有效建立,鼓励农民养成节水意识;推动适合农业节水目标的技术措施,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将农业用水管理从原有的粗放式管理转变为集约化管理。《意见》中不仅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加以明确,也明确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于节水目的达成的作用效果。不同年份降水量差异,会使农业灌溉用水出现一定差异,而根据重庆、新疆、黑龙江等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典案例分析证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于农业节水具有重要意义。
2粮食安全视域下农业水价改革空间的策略
2.1定额管理
分类水价应体现不同灌溉类型和不同作物之间的区别,在不同灌溉类型的基础上考虑作物分类制定出按亩水价和按方水价。大部分农田以种植水稻为主,附加猕猴桃等经济作物。经济作物猕猴桃等的用水量较少,经济附加值较高。粮食作物水稻的用水量最大,经济附加值较低。根据典型灌区分类水价的计算,水稻的提水灌溉按亩水价为32元/亩、按方水价为0.052元/m3,蔬菜、瓜果的提水灌溉水价为32元/亩、按方水价为0.194元/m3。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农业灌溉实行定额管理,开发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管理平台,平台明确灌区已用水总量、实际亩均用水量,提醒放水员管好机埠、用好水。
2.2完善灌区工程管护体制
2020年年底,灌区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中灌区编制定员标准,合理配备相关人员推进工程管护机制建设,仍采用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工程分级管理模式。引黄处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灌区骨干工程管理、监督、维护和农业供水工作,为工程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服务,保证工程安全高效运行、效益长久发挥。末级渠系工程构建了以管区(代表党工委、办事处对所辖村、社区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的派出机构)为单元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强人员培训,打造专业化管护队伍。
2.3建立灌区良性运行制度
应在工程改造与体制创新的前提下,渐渐落实骨干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用水终端水价。另外,构建行之有效的农业产权制度,其中包含总量控制制度与定额管理制度,实现依据定额用水,全面落实经济激励制度,构建确保工程稳定运行和促进农民用水者协会稳定发展的灌区运行制度,确保水资源得以合理运用以及相关单位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4强调协调管理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建立完善、健全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改革过程中要建立完善改革机制、对农业用水总量进行控制,利用先进的农业科技设备,对现有的种植结构进行调整,通过上述措施的合理应用,可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有效推进,实现节水目的。改革过程中要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重视多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加强管理力度,从而提升农业水户的节水意识,更好促进改革的落实。
2.5不断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各地有序推进农业水价核定和调整工作,水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水利部积极推进大中型灌区供水成本核算,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已完成供水成本核算,为农业水价调整奠定了基础。在各级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推动下,已有300多处大型灌区完成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其中240多处完成水价调整;970多处重点中型灌区完成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其中900多处完成水价调整。政府定价农田水利工程的执行水价与运行维护成本差距逐步缩小,部分已完成改革的区域水费收入加精准补贴后基本达到运行维护成本。部分地区通过改革减少了层层加价环节,提高了用水管理水平,减少了农民用水费用支出。
2.6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改革
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副县长为总牵头人,水利、财政、物价、农业等部门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分解落实改革任务,形成了各负其责、合力共为的工作格局。明确改革目标: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结合当地农业用水现状,确定了农民用水负担只减不增的目标,以目标倒逼改革任务落实。明确考核责任: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列为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任务进行考核,通过编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工程总量、经费保障、节点要求、具体措施等,严格按照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2.7持续强化农业用水管理
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是推进改革的重要保障。各地基本建立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农业用水管理制度。结合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推进灌区取水许可管理,基本完成大型灌区取水许可工作,1600多处重点中型灌区申领取水许可。完善国家层面用水定额体系,发布水稻、小麦等8种主要农作物用水定额。省级灌溉用水定额定期进行了修订。结合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核查农村地区取水工程现状,依法规范农业取用水行为,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宁夏完成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确权,覆盖了所有干渠直开口。
2.8建立科学的灌区末级渠系管理体制
大力建设农民用水者协会,构建基于农民用水者协会为中心的新型农业供水管理结构。另外,制定管理民主、产权明确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把优化以后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交由农民用水者协会,让农民用水者协会变成末级渠系工程的管理主体、完善主体以及产权主体,切实实现农民用水自治的目标。
结束语
从农户视角,水价提升使种植收益减少,可能会造成农户过度减少灌溉用水引起节水损失效应。因此,在实际制定农业水价过程中,不仅要考虑作物生长需水量,同时还要考虑农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及支付意愿。实现农业水资源节约、粮食生产安全与农户种植收益协同目标,应在确定合理的水价上涨空间的同时,制定符合农业生产需求的节水奖补措施,优化完善“一提一补”农业水价改革策略。
参考文献
[1]谭娟,周琴慧,周雨露.贵州省农业水价改革研究初探——以赤水市灌区农业水价改革研究为例[J].灌溉排水学报,2019,38(S1):119-121+136.
[2]伊热鼓,姜文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估研究--以内蒙古杭锦旗为例[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8,39(07):153-158.
[3]刘思妤,倪红珍,张春玲,陈根发.宁夏引黄灌区农业水价改革现状分析及思考[J].节水灌溉,2016(09):158-162.
[4]刘小勇.农业水价改革的理论分析与路径选择[J].水利经济,2016,34(04):31-34+74.
[5]楊柠,王永德.农业水价改革的顶层设计思考[J].水利发展研究,2016,16(0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