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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了解美国对大河的开发,先引述下面四项有关立法及其年份: 1902年美国政府颁布垦殖法,成立垦务局,开发西部灌溉事业; 1920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水电法,设置联邦电力委员会,研究改善航运、开发水电以及有关的公共土地利用问题; 1925年及1927年美国国会相继通过河流法及港口法,授权陆军工程师兵团和联邦电力委员会共同对全美各主要流域进行调查研究,据以提出流域开发规划。在20年代末提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