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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环境史研究自21世纪以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理论探讨的成果尤为突出。国内诸多学者一直在试图为之建构完整、清晰的学科理论体系,但是关于环境史的基本学理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与分歧,这对于跨学科性很强的环境史学来说,是一个必经阶段。学术争鸣能够促使学理问题得到厘清和深化,具体研究因之更具有学科范式。与此同时,其独立学科地位的进一步巩固还需要更多专题研究的支持。
[关键词]中国环境史;学理问题;学术史
中国环境史研究起步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自21世纪以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被誉为“当代中国历史学发展最富有活力的新兴领域”,呈蒸蒸日上之势。虽然颇受欧美环境史学的影响,但国内学者一直都在努力构建本土的学术体系,其中既有理论方面的深入探讨①,也不乏出色的具体研究,又以前者的成绩最为突出。但无论是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领域,还是作为重新考察中国历史进程尤其是古代历史的新方法、新视角,学界在诸多方面仍然存在争议与分歧。本文主要以近年来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为中心②,对引起较多讨论(争鸣)的若干学理问题(如概念界定、学术渊源、学科定位和理论方法等)进行简单梳理,并略陈管窥之见。
一、概念界定
20世纪末,环境史作为一个新的研究范式逐渐为国内学界接受后,相关学者基于自身的学科背景、学术理念纷纷对其进行学理上的概念界定,这是开展环境史研究首先要进行探讨并试图取得共识的工作。只有在对其研究对象、范围、目的乃至学科定位这些基本问题作出清晰的界定,进而建立一套完整的学术(学科)体系和理论方法,相关研究工作才能有的放矢、稳步推进。事实证明,这个期许为时尚早。就环境史的定义而言,国内与国外有极相似的境遇,即学界对其各持己见、莫衷一是;或者可以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环境史的定义。
21世纪初,包茂红、景爱、高国荣、王利华和梅雪芹等人都对环境史的定义进行过讨论。“尽管他们的表述相互有所差异,但其中包含的关于环境史研究对象的共识还是清晰可辨的,简言之即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历史关系”①。差异的存在也是进一步探讨的空间所在,近年来数位学者对此问题又有深化认识。王利华引入“人类生态系统”概念来界定:环境史运用现代生态学思想理论,并借鉴多学科方法处理史料,考察一定时空条件下人类生态系统产生、成长和演变的过程;它将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视为一个相互依存的动态整体,致力于揭示两者之间双向互动(彼此作用、互相反馈)和协同演变的历史关系和动力机制②。夏明方认为,王利华的这一表述最能概括国内学者的共识,但是已经将环境史或生态史的研究视野大大窄化了③。焦润明在分析国内外若干有代表性的定义后认为,在中国学者中,王利华对环境史学概念的界定最有代表性,焦氏也给出了自己的环境史定义④。周琼围绕环境史研究对象的界定,指出学界在环境史定义方面存在和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她认为梅雪芹对环境史定义及研究对象的阐述最为全面、深入,进而在此基础上从广义、狭义两个层面给出自己的环境史定义⑤。确如国内环境史研究的拓荒者侯文蕙2004年所言:要明确环境史的定义,尚需更长的时间⑥。笔者以为,环境史定义的多样性不会影响其健康发展。
多数学者将生态学视为环境史的理论基础,对“环境史”名称的不同看法起因于此。王利华认为,环境史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应是生态学,因此更愿采用“生态史”一词,因为“环境史”仍有将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人为分割的嫌疑⑦。近年来,王利华进一步阐述此观点:从这种新史学的学术目标和理论基础来说,“生态史”的叫法更合理;“环境史”不仅仍明显保留“人类”与“自然”二元分离的思想痕迹,并且在字面上很容易被人误解为一种仅以人类社会之外的自然事物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在王利华之前,已有学者将生态史(观)一词运用于相关研究,兹不赘举。夏明方认为:“之所以倾向于将这样一个新兴领域称之为生态史,而非环境史,就在于我们对各个学科历史与生态化的强调,对变化、时间、相依共存、共同演化的文化与自然的关系的强调。”⑧
二、学术渊源
最早兴起于美国的环境史学被引介到中国后,为使之落地生根,成为一个具有完整学科理论体系的专门之学,已有多位学者在进行这方面的努力和尝试。中国环境史的学术渊源和学科属性问题是他们无法回避并且首先需要得到廓清的两个方面,也就是要解决环境史是什么和立足于什么的问题。由于环境史这一术语的“舶来”性和学科交叉性,学界在此问题上争议颇多,亦属讨论热点。
相比较而言,研究世界史出身的学者既强调国外环境史学理论方法和研究模式的影响,又重视中国本土固有的学术积累;研究中国史出身的学者则更为看重本国的学术基础。2009年,梅雪芹对中国环境史的学术渊源问题给出自己的看法,认为:国外环境史在我们面前展示了一幅构建环境史学科框架的蓝图;中国自身的相关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建设中国环境史学科的基石和砖瓦①。梅雪芹又具体指出:“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学界与环境史相关的研究成果很丰富,它们在知识、方法和理论等方面的积累,是我们向中国环境史领域进发的起点和基石……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纷纷对与环境史相关的本土学术资源自觉地挖掘,并有意识地向着环境史的方向加以整合。”②梅雪芹所指的“中国学者”主要是研究中国史出身的环境史学者和历史地理学者,他们在探寻中国环境史的学术渊源时将目光主要投向了本土的学术积累,如考古学、历史地理学、气候史、灾荒史和农牧林业史等,特别是历史地理学。
关于中国环境史学术渊源问题,很多学者有类似于钞晓鸿的看法:“若从实际操作的层面来看,中国没有率先提出环境史学科,并不等于中国此前没有环境史的相关研究,这些研究的一部分出自历史地理学者之手……若单从学术的角度来讲,环境史是学界对以往历史研究视角、领域的反思与完善中汲取其他学科的给养提出来的。”③一些学者梳理的环境史学术史,即从20世纪历史地理学的成果中追溯④,当然也包括考古学、气候史等领域的成果⑤。戴建兵例举十几篇民国时期探讨历史时期自然地理的论文,对现在一些学者总是认为环境史的研究渊源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国外的引进,二是由历史地理学引发)之说提出辩驳:“实际上,从民国学术史的角度来看,对环境史研究的来源,人们使用的原理和方法要丰富得多。”⑥戴建兵罗列之民国时期的学术成果,实际上也可归属于历史地理学。不过,在若干关于20世纪以来环境史学术史梳理的文章中,鲜有注意到戴建兵所列之成果的。侯甬坚认为:“环境史研究兴起后,传入我国较晚,要将此前其他学科的论著判断为环境史研究是困难的,因其依赖于研究内容的相似性或重叠现象,而主要不是从研究理路出发予以解读和把握,得出的结论很难成立。”⑦夏明方则将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版的《中国历史时期的人口变迁与环境保护》等著作视为国内公开出版的第一批严格意义上的环境史研究著作⑧。 作为一种典型的交叉学科,中国环境史学在这些交叉学科中都能找到它正式“亮相”于学界前的踪迹。在众多学科中,历史地理学与之关系最为密切,这已成共识。而由于历史地理学的学科特性及其十分成熟的发展程度,欲明了它与环境史之间的差异,殊非易事。这首先是环境史学者亟需解决的问题,否则环境史就不能以一独立的新兴学科面世立命并得到认可,反而只会以一“时髦”称号附庸于其他学科。故有学者认为:“厘清历史地理学的人地关系研究与环境史研究之间的区别,是环境史学能否取得独立学术地位的一个关键。”实际上,一些历史地理学学者确实对“环境史”不以为然,认为“历史地理不折不扣地就包括着一部环境史”①。何群分析了生态人类学、地理学、环境史三者之间的亲和性,其集中表现为:均致力于人类与环境关系探讨,有各自学科观察视角与研究目的,并构成认识互补②。何群围绕生态人类学展开的“论辩”,对环境史与其他相邻学科关系的界定具有借鉴意义。
已有多位学者在辨明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二者异同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已取得一些共识。王利华认为,中国环境史研究主要导源于历史地理学,并多次阐述过二者的差别: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虽在研究对象上存在着很大的重叠,但二者的理论基础显然不同,环境史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历史地理学的理论基础则是地理学。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在研究路径和学术目标上存在显著差异:基于生态学理论的环境史,将人类及其环境视为一个相互依存的生命系统(人类生态系统),将历史视为人类与非人类因素相互作用的生态过程,致力于揭示人类历史演进的生态机制,它是一种强调生命系统过程的历史;历史地理学虽然重视人地关系,但主要着眼点是历史现象的空间逻辑,着重对“地景”“外观”和“布局”进行时空描述和分析。换言之,历史地理学比较侧重于生态环境的形貌、景观等方面的历史变化,环境史则更重视人类生态系统属性、结构、功能的演变过程和动力机制,其间的区别或如“形”“质”之分③。
侯甬坚在肯定王利华的阐释“相当程度上已经表达清楚了二者本质上的不同”后,指出“历史地理学、环境史研究如两株不同农作物穗上的子实,相互之间不存在渊源关系,而是自行发展,各有其道”,并分别从四个方面叙述历史地理与环境史研究的不同④。韩昭庆在侯文的基础上又指出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在兴起背景和研究目的、时段、内容等方面的差异⑤。夏明方认为侯甬坚的观点“大有商榷的余地”,“以某一特定时期的历史地理学定义作为比较的出发点,显然有失公允”,无视两者的区别显然不妥,忽视两者的交融与叠合同样有问题,实际应该看成一种超越与包容的关系⑥。
三、学科定位
作为学术热点的中国环境史,主要基于两个层面:一是将其视为考察中国历史与社会的新视角、新方法,乃至重新构建一套新的历史解释体系;二是以一种专门之学的姿态进入史学研究领域。前者作为一个新的研究路径,较容易为人所接受,虽然仍有些许质疑之声;后者则直接对固有的史学学科体系(秩序)形成冲击,欲得到认可并非一朝一夕之事①。自身原因则是环境史学学科体系(架构)的建构尚未成熟,在一些核心命题上,其内部依旧未能形成统一认识。
一般认为,学科交叉性极强的环境史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界多有此论。满志敏认为,如果仅把研究对象作为考察的内容,环境史是多学科交叉的研究,但不能仅从研究对象来判断学科归属,而应当从其依据的基本资料来源出发,环境史是从属历史学的环境变迁研究②。笔者以为,就研究对象和内容而言,环境变迁乃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两个领域重合或相似性最大的一部分。侯甬坚则指出,在关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研究中,固然会有环境变迁方面的内容,体现人类因素的独特影响和作用,但这的确不是环境史研究的初衷和目的,而是其产生的一项内容和一种结果③。
王利华有多篇论文谈及环境史学科定位问题,并逐渐系统化④,其基本观点大致如下:“新史学”之环境史学作为一个史学专门分支,按照现行的学科分类习惯,可以列入“专门史”一栏,但它更具有“整体史”的特征,是有史以来涵盖最全面、视野最辽阔的一种历史研究,是一种新的历史认知方式和解释体系。王利华进一步指出了将环境史建立成为一种专门且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学科体系需要面对和解决的若干问题。焦润明对此表示质疑:“如果按其所说,那么历史研究就全变成环境史研究了,也就没有其他的分支学科了……大有将环境史学作为历史学在新时代的科学历史主义代名词的倾向,而不是把它作为历史学的一个边缘交叉学科来考量的。这种认识……极易引起学术争议。”⑤焦氏的质疑不无道理,不过,王利华在为将环境史这门新兴学术跻身于主流史学高庙大堂而付诸学理建构努力的同时,并没有轻视其他史学分支的地位。如其所言,经济、社会、文化甚至政治等方面的历史问题都可能成为更具“整体史”特征的环境史的重要研究对象,“但它并不能替代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和政治史等方面的专门研究,因为环境史的立足之处始终在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彼此联系和交相作用的界面”⑥。类似表述还散见于王利华其他相关论文中。
鲁奇、李恩军对当下环境史学的主流观点多有异议,关于学科定位,他们认为:“跨学科性、综合性、系统性是环境史学的本质特点……环境史学完全可以作为一门与历史学平行存在的独立学科,如果把它作为历史学分支归属在历史学……会阻碍环境史学本身的复兴和发展。”⑦方万鹏认为鲁奇等人的担忧正是因为没有将其列为历史学的分支学科⑧。将环境史“作为一门与历史学平行存在的独立学科”,也许能代表一些环境史学研究者企盼的良好愿景。在此之前,历史学的某些其他分支学科亦有类似愿景。在目前国家的学科体系制度下,虽然交叉边缘学科的出现与壮大是将来学科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大部分新兴学科其实只能作为分支存在。有人认为,2005年在南开大学召开的“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标志着中国环境史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形成”①。这里的“独立学科”应是指在历史学之下的独立分支。
四、理论方法 理论与方法是环境史一系列学理问题的核心。在学科创始阶段,尤其是对于交叉边缘学科而言,具有专属性的核心理念和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才能使之获得一席之地。从事和关注中国环境史研究的学者一直在付诸建构性的努力,并已取得重要进展。在主张、商榷、批评与反批评的学术研讨氛围里,相关理论框架和路径方法渐趋明朗。
一些学者颇为强调理论建构在环境史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王利华认为学理探讨对于每个新兴学科的建设都是必需的,从一开始就应受到高度重视,否则就难以上升到“学”的层次,环境史亦然。设计学术框架和建立概念体系,是为了使环境史研究更加符合历史实际与学术逻辑,更加专业化,更有计划地向前稳步推进②。邹逸麟则同时将实证研究作为学科理论体系形成的重要一环,认为:环境史是一门多学科综合的系统学科,需要多学科的交叉和合作,经过一系列的实证研究,最后才能建成一门理论体系完整的独立学科③。
认为环境史学脱胎于历史地理学的朱士光指出,作为中国历史地理学理论基础的人地关系理论,应作为环境史学科理论之基础与核心内容④。陈新立等人亦持此论。王利华则认为厘清历史地理学的人地关系研究与环境史研究之间的区别,是环境史能否取得独立学术地位的一个关键⑤。赵九洲以为,人地关系应该是环境史的重要研究内容,但不应被视为全部,更不应将其理解为环境的变迁⑥。鲁奇、李恩军在从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寻找环境史的学科基础和指导思想的同时,认为生态学不是环境史学的学科基础⑦。焦润明亦不主张把生态学理论作为环境史的理论,他认为生态学理论与环境史理论两者不应简单地等同或叠加。环境史学的核心理论是作为历史唯物史观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文明史观”⑧。鲁奇、焦润明等人之说目前在环境史学界居于少数,从国外到国内,多数学者都认可生态学是环境史学的理论基础;生态学的研究方法是环境史研究的重要工具,是故环境史又有“生态史”“生态环境史”之称。
人地关系是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学之间最易发生交叉的研究领域,也最易因此混淆二者之间的区别。在国内学者尚未普遍将生态学运用于环境史研究之前,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历史人文地理学者主张引入生态学理论开展人地关系的研究⑨。在将生态学运用于环境史研究方面,王利华的学术建构渐成系统,兹述之。上文已言,王利华在辨析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之异同和定义环境史时,直接指出环境史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其后,王利华引入“人类生态系统”作为环境史的核心概念,以之对环境史进行系统的学术建构和研究界域的界定①。在此基础上,王利华又提出环境史学的四点思想主张(生命中心论、生命共同体论、物质能量基础论和因应—协同论)和具体研究中尤应注重的四个方面(生命支持系统、生命护卫系统、生态认知系统和生态—社会组织),并撰文专门对生态认知系统进行阐释②。其间,王氏注意到现有的生态学理论方法在观察社会历史问题方面解释力的不足,需要创建“中国的”环境史学理论方法体系。此前,包茂红、高国荣等人已对当代生态学理论的转向影响到环境史学的现象进行了反思③。夏明方的反思则更进一步,他从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角度出发,认为对生态史的探讨不能仅停留在一个拓展了的研究对象上,而应该把史学或者史学理论本身彻底生态化,进而将这一有关历史认知生态系统的理论探讨称为“生态史观”④。
关于环境史的研究方法与路径,很多学者已有探讨,在一些方面也已形成共识。在《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2013年第3期的环境史研究笔谈文章中,朱士光的《遵循“人地关系”理念,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史研究》、邹逸麟的《有关环境史研究的几个问题》、钞晓鸿的《深化环境史研究刍议》、王利华的《生态史的事实发掘和事实判断》、王先明的《环境史研究的社会史取向》等文,就如何进一步开展环境史研究提出了方法、取向、路径等方面的建议。兹不赘述。
方万鹏具体论述了将自然科学方法运用跨学科之环境史研究的必要性和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⑤。从传统社会农业特征明显的生产生活方式上来看,生态系统可特指为农业生态系统,方万鹏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生态史研究应围绕农业生态系统来展开⑥。赵九洲认为,目前的环境变迁研究大多未能彰显环境史的特色和学术理念,他建议从拓展领域和转换视角(“准静态视角”)两个方面来突破环境变迁史一统天下的格局⑦。赵九洲又将影响人类之环境分为常态环境和变态环境,其中常态环境最能彰显环境史魅力,并建议从六个方面对其进行研究⑧。最近,赵九洲又倡导“将微观史学与环境史学的理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微观环境史的研究”⑨。焦润明认为环境史应以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并列举出四种基本研究方法:史实综合互证法、实地调查法、口述访谈法、计量统计法⑩。后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有限,主要是针对现当代环境史而言。钞晓鸿以运用生态学知识为主谈论环境史的研究方法①。特别需要提及的是周琼《环境史多学科研究法探微——以瘴气研究为例》一文。多学科交叉研究在环境史领域既是共识,亦有“空识”之嫌,在目前实证研究之规模尚不成气候的现状下,采用多学科交叉研究者更是少之又少。周琼以瘴气为例探讨了多学科交叉研究的可行性,如其所言,可谓“典型案例”②。
五、余语
环境史是继政治史、经济史、社会/文化史后的第四个史学新领域,亦是“当代中国历史学发展最富有活力的新兴领域”。除上文梳理的几个方面之外,学界对于中国环境史研究的对象、内容、文献材料、学科规划、学术旨归、现实功用、发展趋势以及存在的不足等方面都有程度深浅不一的探讨,限于篇幅,本文不作一一梳理。
自“环境史”这个概念被引入国内以来已近30载,至今依然没有一个为学界普遍接受的定义。之所以会有这种局面,一是环境史学者各自的学科背景、学术理念或立场不同,对学理层面核心理念或核心命题的理解不完全一致;二是对“定义”应包括的内容与范围的理解与使用因人而异,诸家没有在内涵与外延上取得一致。虽然现状是几乎每人心中都有一个环境史的定义,亦有人相信将来会形成统一的定义。笔者以为,环境史学与生俱来的交叉性和开放性,很难将其定义在统一语境下,亦不必苛求于此。在目前相对开放的学术环境下,环境史研究又是一个非常开放性的领域,对于研究者的学科出身、学术旨归和具体的理论方法与概念界定也可以持开放性态度。
现今兴起的任何一个新学科几乎都是交叉学科,此即表明它都能从其他学科的学术积累中找到学术渊源,环境史亦不例外。笔者以为,一些学者认为历史地理学本就包括环境史在内,或视为其分支学科之一,皆无可厚非,毕竟二者之间渊源太深;但环境史发展迅速,实力在不断壮大,而且前景广阔,完全可以而且应该“独立门户”。新兴学科起初一般都会遭受质疑甚至不屑,也是因其自身的学科体系、理论方法尚不完备,甚至模糊。这是新生事物难以避免的阶段,环境史学者亦需直面一些旁观者或不认可者的质疑、排斥之声。就现状而言,还需要更多的争鸣,并形成良性竞争的学术生态。当下,对于研究者多是文科背景出身的环境史学而言,亟需解决的学科交叉问题是:在理论建构和具体研究中,如何充分地吸收和转化自然科学的相关成果。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体现出环境史的专业性和综合性。
环境史学者一直在探索与之相宜的理论方法,既是为之能独立于学林,亦是为能更好地开展实证研究。相关理论方法虽然目前尚未取得完全一致的认同,但大致能区别于其他学科。一个新兴学科能够最终立足并得到认可,实证研究成果不仅最有说服力,还能进一步完善学理的界定,而这又是目前环境史学界尚有所欠缺的。因而,当下在期待环境史基本理论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同样需要具体研究的佳作不断涌现。
(感谢匿名审稿专家对本文提出修改意见。文责自负。)
[关键词]中国环境史;学理问题;学术史
中国环境史研究起步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自21世纪以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被誉为“当代中国历史学发展最富有活力的新兴领域”,呈蒸蒸日上之势。虽然颇受欧美环境史学的影响,但国内学者一直都在努力构建本土的学术体系,其中既有理论方面的深入探讨①,也不乏出色的具体研究,又以前者的成绩最为突出。但无论是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领域,还是作为重新考察中国历史进程尤其是古代历史的新方法、新视角,学界在诸多方面仍然存在争议与分歧。本文主要以近年来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为中心②,对引起较多讨论(争鸣)的若干学理问题(如概念界定、学术渊源、学科定位和理论方法等)进行简单梳理,并略陈管窥之见。
一、概念界定
20世纪末,环境史作为一个新的研究范式逐渐为国内学界接受后,相关学者基于自身的学科背景、学术理念纷纷对其进行学理上的概念界定,这是开展环境史研究首先要进行探讨并试图取得共识的工作。只有在对其研究对象、范围、目的乃至学科定位这些基本问题作出清晰的界定,进而建立一套完整的学术(学科)体系和理论方法,相关研究工作才能有的放矢、稳步推进。事实证明,这个期许为时尚早。就环境史的定义而言,国内与国外有极相似的境遇,即学界对其各持己见、莫衷一是;或者可以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环境史的定义。
21世纪初,包茂红、景爱、高国荣、王利华和梅雪芹等人都对环境史的定义进行过讨论。“尽管他们的表述相互有所差异,但其中包含的关于环境史研究对象的共识还是清晰可辨的,简言之即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历史关系”①。差异的存在也是进一步探讨的空间所在,近年来数位学者对此问题又有深化认识。王利华引入“人类生态系统”概念来界定:环境史运用现代生态学思想理论,并借鉴多学科方法处理史料,考察一定时空条件下人类生态系统产生、成长和演变的过程;它将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视为一个相互依存的动态整体,致力于揭示两者之间双向互动(彼此作用、互相反馈)和协同演变的历史关系和动力机制②。夏明方认为,王利华的这一表述最能概括国内学者的共识,但是已经将环境史或生态史的研究视野大大窄化了③。焦润明在分析国内外若干有代表性的定义后认为,在中国学者中,王利华对环境史学概念的界定最有代表性,焦氏也给出了自己的环境史定义④。周琼围绕环境史研究对象的界定,指出学界在环境史定义方面存在和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她认为梅雪芹对环境史定义及研究对象的阐述最为全面、深入,进而在此基础上从广义、狭义两个层面给出自己的环境史定义⑤。确如国内环境史研究的拓荒者侯文蕙2004年所言:要明确环境史的定义,尚需更长的时间⑥。笔者以为,环境史定义的多样性不会影响其健康发展。
多数学者将生态学视为环境史的理论基础,对“环境史”名称的不同看法起因于此。王利华认为,环境史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应是生态学,因此更愿采用“生态史”一词,因为“环境史”仍有将社会文化与生态环境人为分割的嫌疑⑦。近年来,王利华进一步阐述此观点:从这种新史学的学术目标和理论基础来说,“生态史”的叫法更合理;“环境史”不仅仍明显保留“人类”与“自然”二元分离的思想痕迹,并且在字面上很容易被人误解为一种仅以人类社会之外的自然事物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在王利华之前,已有学者将生态史(观)一词运用于相关研究,兹不赘举。夏明方认为:“之所以倾向于将这样一个新兴领域称之为生态史,而非环境史,就在于我们对各个学科历史与生态化的强调,对变化、时间、相依共存、共同演化的文化与自然的关系的强调。”⑧
二、学术渊源
最早兴起于美国的环境史学被引介到中国后,为使之落地生根,成为一个具有完整学科理论体系的专门之学,已有多位学者在进行这方面的努力和尝试。中国环境史的学术渊源和学科属性问题是他们无法回避并且首先需要得到廓清的两个方面,也就是要解决环境史是什么和立足于什么的问题。由于环境史这一术语的“舶来”性和学科交叉性,学界在此问题上争议颇多,亦属讨论热点。
相比较而言,研究世界史出身的学者既强调国外环境史学理论方法和研究模式的影响,又重视中国本土固有的学术积累;研究中国史出身的学者则更为看重本国的学术基础。2009年,梅雪芹对中国环境史的学术渊源问题给出自己的看法,认为:国外环境史在我们面前展示了一幅构建环境史学科框架的蓝图;中国自身的相关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建设中国环境史学科的基石和砖瓦①。梅雪芹又具体指出:“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学界与环境史相关的研究成果很丰富,它们在知识、方法和理论等方面的积累,是我们向中国环境史领域进发的起点和基石……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纷纷对与环境史相关的本土学术资源自觉地挖掘,并有意识地向着环境史的方向加以整合。”②梅雪芹所指的“中国学者”主要是研究中国史出身的环境史学者和历史地理学者,他们在探寻中国环境史的学术渊源时将目光主要投向了本土的学术积累,如考古学、历史地理学、气候史、灾荒史和农牧林业史等,特别是历史地理学。
关于中国环境史学术渊源问题,很多学者有类似于钞晓鸿的看法:“若从实际操作的层面来看,中国没有率先提出环境史学科,并不等于中国此前没有环境史的相关研究,这些研究的一部分出自历史地理学者之手……若单从学术的角度来讲,环境史是学界对以往历史研究视角、领域的反思与完善中汲取其他学科的给养提出来的。”③一些学者梳理的环境史学术史,即从20世纪历史地理学的成果中追溯④,当然也包括考古学、气候史等领域的成果⑤。戴建兵例举十几篇民国时期探讨历史时期自然地理的论文,对现在一些学者总是认为环境史的研究渊源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国外的引进,二是由历史地理学引发)之说提出辩驳:“实际上,从民国学术史的角度来看,对环境史研究的来源,人们使用的原理和方法要丰富得多。”⑥戴建兵罗列之民国时期的学术成果,实际上也可归属于历史地理学。不过,在若干关于20世纪以来环境史学术史梳理的文章中,鲜有注意到戴建兵所列之成果的。侯甬坚认为:“环境史研究兴起后,传入我国较晚,要将此前其他学科的论著判断为环境史研究是困难的,因其依赖于研究内容的相似性或重叠现象,而主要不是从研究理路出发予以解读和把握,得出的结论很难成立。”⑦夏明方则将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版的《中国历史时期的人口变迁与环境保护》等著作视为国内公开出版的第一批严格意义上的环境史研究著作⑧。 作为一种典型的交叉学科,中国环境史学在这些交叉学科中都能找到它正式“亮相”于学界前的踪迹。在众多学科中,历史地理学与之关系最为密切,这已成共识。而由于历史地理学的学科特性及其十分成熟的发展程度,欲明了它与环境史之间的差异,殊非易事。这首先是环境史学者亟需解决的问题,否则环境史就不能以一独立的新兴学科面世立命并得到认可,反而只会以一“时髦”称号附庸于其他学科。故有学者认为:“厘清历史地理学的人地关系研究与环境史研究之间的区别,是环境史学能否取得独立学术地位的一个关键。”实际上,一些历史地理学学者确实对“环境史”不以为然,认为“历史地理不折不扣地就包括着一部环境史”①。何群分析了生态人类学、地理学、环境史三者之间的亲和性,其集中表现为:均致力于人类与环境关系探讨,有各自学科观察视角与研究目的,并构成认识互补②。何群围绕生态人类学展开的“论辩”,对环境史与其他相邻学科关系的界定具有借鉴意义。
已有多位学者在辨明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二者异同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已取得一些共识。王利华认为,中国环境史研究主要导源于历史地理学,并多次阐述过二者的差别: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虽在研究对象上存在着很大的重叠,但二者的理论基础显然不同,环境史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历史地理学的理论基础则是地理学。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在研究路径和学术目标上存在显著差异:基于生态学理论的环境史,将人类及其环境视为一个相互依存的生命系统(人类生态系统),将历史视为人类与非人类因素相互作用的生态过程,致力于揭示人类历史演进的生态机制,它是一种强调生命系统过程的历史;历史地理学虽然重视人地关系,但主要着眼点是历史现象的空间逻辑,着重对“地景”“外观”和“布局”进行时空描述和分析。换言之,历史地理学比较侧重于生态环境的形貌、景观等方面的历史变化,环境史则更重视人类生态系统属性、结构、功能的演变过程和动力机制,其间的区别或如“形”“质”之分③。
侯甬坚在肯定王利华的阐释“相当程度上已经表达清楚了二者本质上的不同”后,指出“历史地理学、环境史研究如两株不同农作物穗上的子实,相互之间不存在渊源关系,而是自行发展,各有其道”,并分别从四个方面叙述历史地理与环境史研究的不同④。韩昭庆在侯文的基础上又指出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在兴起背景和研究目的、时段、内容等方面的差异⑤。夏明方认为侯甬坚的观点“大有商榷的余地”,“以某一特定时期的历史地理学定义作为比较的出发点,显然有失公允”,无视两者的区别显然不妥,忽视两者的交融与叠合同样有问题,实际应该看成一种超越与包容的关系⑥。
三、学科定位
作为学术热点的中国环境史,主要基于两个层面:一是将其视为考察中国历史与社会的新视角、新方法,乃至重新构建一套新的历史解释体系;二是以一种专门之学的姿态进入史学研究领域。前者作为一个新的研究路径,较容易为人所接受,虽然仍有些许质疑之声;后者则直接对固有的史学学科体系(秩序)形成冲击,欲得到认可并非一朝一夕之事①。自身原因则是环境史学学科体系(架构)的建构尚未成熟,在一些核心命题上,其内部依旧未能形成统一认识。
一般认为,学科交叉性极强的环境史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界多有此论。满志敏认为,如果仅把研究对象作为考察的内容,环境史是多学科交叉的研究,但不能仅从研究对象来判断学科归属,而应当从其依据的基本资料来源出发,环境史是从属历史学的环境变迁研究②。笔者以为,就研究对象和内容而言,环境变迁乃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两个领域重合或相似性最大的一部分。侯甬坚则指出,在关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研究中,固然会有环境变迁方面的内容,体现人类因素的独特影响和作用,但这的确不是环境史研究的初衷和目的,而是其产生的一项内容和一种结果③。
王利华有多篇论文谈及环境史学科定位问题,并逐渐系统化④,其基本观点大致如下:“新史学”之环境史学作为一个史学专门分支,按照现行的学科分类习惯,可以列入“专门史”一栏,但它更具有“整体史”的特征,是有史以来涵盖最全面、视野最辽阔的一种历史研究,是一种新的历史认知方式和解释体系。王利华进一步指出了将环境史建立成为一种专门且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学科体系需要面对和解决的若干问题。焦润明对此表示质疑:“如果按其所说,那么历史研究就全变成环境史研究了,也就没有其他的分支学科了……大有将环境史学作为历史学在新时代的科学历史主义代名词的倾向,而不是把它作为历史学的一个边缘交叉学科来考量的。这种认识……极易引起学术争议。”⑤焦氏的质疑不无道理,不过,王利华在为将环境史这门新兴学术跻身于主流史学高庙大堂而付诸学理建构努力的同时,并没有轻视其他史学分支的地位。如其所言,经济、社会、文化甚至政治等方面的历史问题都可能成为更具“整体史”特征的环境史的重要研究对象,“但它并不能替代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和政治史等方面的专门研究,因为环境史的立足之处始终在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彼此联系和交相作用的界面”⑥。类似表述还散见于王利华其他相关论文中。
鲁奇、李恩军对当下环境史学的主流观点多有异议,关于学科定位,他们认为:“跨学科性、综合性、系统性是环境史学的本质特点……环境史学完全可以作为一门与历史学平行存在的独立学科,如果把它作为历史学分支归属在历史学……会阻碍环境史学本身的复兴和发展。”⑦方万鹏认为鲁奇等人的担忧正是因为没有将其列为历史学的分支学科⑧。将环境史“作为一门与历史学平行存在的独立学科”,也许能代表一些环境史学研究者企盼的良好愿景。在此之前,历史学的某些其他分支学科亦有类似愿景。在目前国家的学科体系制度下,虽然交叉边缘学科的出现与壮大是将来学科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大部分新兴学科其实只能作为分支存在。有人认为,2005年在南开大学召开的“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标志着中国环境史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形成”①。这里的“独立学科”应是指在历史学之下的独立分支。
四、理论方法 理论与方法是环境史一系列学理问题的核心。在学科创始阶段,尤其是对于交叉边缘学科而言,具有专属性的核心理念和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才能使之获得一席之地。从事和关注中国环境史研究的学者一直在付诸建构性的努力,并已取得重要进展。在主张、商榷、批评与反批评的学术研讨氛围里,相关理论框架和路径方法渐趋明朗。
一些学者颇为强调理论建构在环境史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王利华认为学理探讨对于每个新兴学科的建设都是必需的,从一开始就应受到高度重视,否则就难以上升到“学”的层次,环境史亦然。设计学术框架和建立概念体系,是为了使环境史研究更加符合历史实际与学术逻辑,更加专业化,更有计划地向前稳步推进②。邹逸麟则同时将实证研究作为学科理论体系形成的重要一环,认为:环境史是一门多学科综合的系统学科,需要多学科的交叉和合作,经过一系列的实证研究,最后才能建成一门理论体系完整的独立学科③。
认为环境史学脱胎于历史地理学的朱士光指出,作为中国历史地理学理论基础的人地关系理论,应作为环境史学科理论之基础与核心内容④。陈新立等人亦持此论。王利华则认为厘清历史地理学的人地关系研究与环境史研究之间的区别,是环境史能否取得独立学术地位的一个关键⑤。赵九洲以为,人地关系应该是环境史的重要研究内容,但不应被视为全部,更不应将其理解为环境的变迁⑥。鲁奇、李恩军在从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寻找环境史的学科基础和指导思想的同时,认为生态学不是环境史学的学科基础⑦。焦润明亦不主张把生态学理论作为环境史的理论,他认为生态学理论与环境史理论两者不应简单地等同或叠加。环境史学的核心理论是作为历史唯物史观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文明史观”⑧。鲁奇、焦润明等人之说目前在环境史学界居于少数,从国外到国内,多数学者都认可生态学是环境史学的理论基础;生态学的研究方法是环境史研究的重要工具,是故环境史又有“生态史”“生态环境史”之称。
人地关系是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学之间最易发生交叉的研究领域,也最易因此混淆二者之间的区别。在国内学者尚未普遍将生态学运用于环境史研究之前,20世纪90年代初已有历史人文地理学者主张引入生态学理论开展人地关系的研究⑨。在将生态学运用于环境史研究方面,王利华的学术建构渐成系统,兹述之。上文已言,王利华在辨析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之异同和定义环境史时,直接指出环境史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其后,王利华引入“人类生态系统”作为环境史的核心概念,以之对环境史进行系统的学术建构和研究界域的界定①。在此基础上,王利华又提出环境史学的四点思想主张(生命中心论、生命共同体论、物质能量基础论和因应—协同论)和具体研究中尤应注重的四个方面(生命支持系统、生命护卫系统、生态认知系统和生态—社会组织),并撰文专门对生态认知系统进行阐释②。其间,王氏注意到现有的生态学理论方法在观察社会历史问题方面解释力的不足,需要创建“中国的”环境史学理论方法体系。此前,包茂红、高国荣等人已对当代生态学理论的转向影响到环境史学的现象进行了反思③。夏明方的反思则更进一步,他从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角度出发,认为对生态史的探讨不能仅停留在一个拓展了的研究对象上,而应该把史学或者史学理论本身彻底生态化,进而将这一有关历史认知生态系统的理论探讨称为“生态史观”④。
关于环境史的研究方法与路径,很多学者已有探讨,在一些方面也已形成共识。在《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2013年第3期的环境史研究笔谈文章中,朱士光的《遵循“人地关系”理念,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史研究》、邹逸麟的《有关环境史研究的几个问题》、钞晓鸿的《深化环境史研究刍议》、王利华的《生态史的事实发掘和事实判断》、王先明的《环境史研究的社会史取向》等文,就如何进一步开展环境史研究提出了方法、取向、路径等方面的建议。兹不赘述。
方万鹏具体论述了将自然科学方法运用跨学科之环境史研究的必要性和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⑤。从传统社会农业特征明显的生产生活方式上来看,生态系统可特指为农业生态系统,方万鹏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生态史研究应围绕农业生态系统来展开⑥。赵九洲认为,目前的环境变迁研究大多未能彰显环境史的特色和学术理念,他建议从拓展领域和转换视角(“准静态视角”)两个方面来突破环境变迁史一统天下的格局⑦。赵九洲又将影响人类之环境分为常态环境和变态环境,其中常态环境最能彰显环境史魅力,并建议从六个方面对其进行研究⑧。最近,赵九洲又倡导“将微观史学与环境史学的理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微观环境史的研究”⑨。焦润明认为环境史应以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并列举出四种基本研究方法:史实综合互证法、实地调查法、口述访谈法、计量统计法⑩。后三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有限,主要是针对现当代环境史而言。钞晓鸿以运用生态学知识为主谈论环境史的研究方法①。特别需要提及的是周琼《环境史多学科研究法探微——以瘴气研究为例》一文。多学科交叉研究在环境史领域既是共识,亦有“空识”之嫌,在目前实证研究之规模尚不成气候的现状下,采用多学科交叉研究者更是少之又少。周琼以瘴气为例探讨了多学科交叉研究的可行性,如其所言,可谓“典型案例”②。
五、余语
环境史是继政治史、经济史、社会/文化史后的第四个史学新领域,亦是“当代中国历史学发展最富有活力的新兴领域”。除上文梳理的几个方面之外,学界对于中国环境史研究的对象、内容、文献材料、学科规划、学术旨归、现实功用、发展趋势以及存在的不足等方面都有程度深浅不一的探讨,限于篇幅,本文不作一一梳理。
自“环境史”这个概念被引入国内以来已近30载,至今依然没有一个为学界普遍接受的定义。之所以会有这种局面,一是环境史学者各自的学科背景、学术理念或立场不同,对学理层面核心理念或核心命题的理解不完全一致;二是对“定义”应包括的内容与范围的理解与使用因人而异,诸家没有在内涵与外延上取得一致。虽然现状是几乎每人心中都有一个环境史的定义,亦有人相信将来会形成统一的定义。笔者以为,环境史学与生俱来的交叉性和开放性,很难将其定义在统一语境下,亦不必苛求于此。在目前相对开放的学术环境下,环境史研究又是一个非常开放性的领域,对于研究者的学科出身、学术旨归和具体的理论方法与概念界定也可以持开放性态度。
现今兴起的任何一个新学科几乎都是交叉学科,此即表明它都能从其他学科的学术积累中找到学术渊源,环境史亦不例外。笔者以为,一些学者认为历史地理学本就包括环境史在内,或视为其分支学科之一,皆无可厚非,毕竟二者之间渊源太深;但环境史发展迅速,实力在不断壮大,而且前景广阔,完全可以而且应该“独立门户”。新兴学科起初一般都会遭受质疑甚至不屑,也是因其自身的学科体系、理论方法尚不完备,甚至模糊。这是新生事物难以避免的阶段,环境史学者亦需直面一些旁观者或不认可者的质疑、排斥之声。就现状而言,还需要更多的争鸣,并形成良性竞争的学术生态。当下,对于研究者多是文科背景出身的环境史学而言,亟需解决的学科交叉问题是:在理论建构和具体研究中,如何充分地吸收和转化自然科学的相关成果。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体现出环境史的专业性和综合性。
环境史学者一直在探索与之相宜的理论方法,既是为之能独立于学林,亦是为能更好地开展实证研究。相关理论方法虽然目前尚未取得完全一致的认同,但大致能区别于其他学科。一个新兴学科能够最终立足并得到认可,实证研究成果不仅最有说服力,还能进一步完善学理的界定,而这又是目前环境史学界尚有所欠缺的。因而,当下在期待环境史基本理论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同样需要具体研究的佳作不断涌现。
(感谢匿名审稿专家对本文提出修改意见。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