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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取财行为如何定性一直困扰着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这其中涉及的财产犯罪与人身犯罪的交织是造成这种行为定性复杂的根本原因。本文以罪数、吸收犯、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和抢劫罪中的暴力等理论为分析工具,同时以取财故意的产生时间为标准对杀人取财行为进行了不同类型的划分,并对其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最后得出以取财故意的产生与被害人死亡的"时间差"作为对杀人取财行为定性的根本依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