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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传闻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各种形式的汽车加价销售收入征收税款,并声称征收税款并不说明加价销售行为是否合法,此举再次将加价销售现象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部分汽车企业开始着迷于饥饿销售法。对于自己的产品不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尽量扩大产能,以最快的速度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是有意识地放慢生产节奏,人为地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以便在市场博弈中占领先机。这不禁让我们想起曾广为流传的国外为保持牛奶的价位而将多余牛奶倒进河里的故事,这样做的企业多少有点不厚道,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逐的是利益最大化,即便企业做些公益行为也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形象,从而创造更多的利益,要求企业“厚道”是不现实的。
汽车加价销售所以能够得逞,主要是因为汽车产品和其他产品的特点有所不同。一是单价高,除了房产以外,可能就要数汽车的单价高了。二是消费者对品牌和车型有着偏好,在选择车型时经过深思熟虑,选下了一般不会轻易改变。三是我们执行的是品牌销售管理,也就是说要由4S店来销售,厂商便占有了垄断权。
商家的观点认为加价销售是市场经济规律的结果。有能赚钱的车型只要能销售得出去就可以加价,不然赔钱的车型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汽车并不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无法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厂家给出的也只是个市场指导价,于是加价销售就变成了灰色地带。到底合法不合法一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虽然国家工商总局、交通部、质检总局曾发文要严惩加价行为,甚至在深圳狠罚了经销商140万元,但究其原因也只是因为没有给消费者如实开据发票,如此抑制加价销售行为收效甚微。
汽车不是国家统一定价产品,厂家给出指导价,商家确实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定价。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一、没有明码标价。商家在加价时,并没有明确地告知消费者实际车款多少,而是私下加上了附加价款,并且随时变动。二、具有欺诈行为。所加的价款,美其名曰为装饰费、美容费等各种名义,但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实际等值物品。三、逃避国家税收。加价款不开票,自然逃避了税收,而且还给部分业务人员的不法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欲对加价款征税,这是出于部门职责的考虑,避免了税款的流失,同时也增加了加价销售的透明度,当然也增加了消费者的税赋。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美好的愿望实现起来会有很大的困难。首先,如果买卖双方都同意加价,但要明确开票的话,就意味着消费者也要按加价后的车款缴纳购置税、保险费等,双方很容易达成协议,私下成交。另外在监管上困难更大,如此之多的经销商,仅在部分车型上加价,基本上无法监督。如果仅仅依靠税收调节,并不能取消加价销售现象,也有可能不会收到就收税款,有可能会成为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加价销售现象只能通过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加以抑制,消费者也应该更为理性地消费,对于紧俏车型不要过于追捧,要有更多的选择。这样才会改变部分车型卖方市场的主导地位,为自己争取主动。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部分汽车企业开始着迷于饥饿销售法。对于自己的产品不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尽量扩大产能,以最快的速度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是有意识地放慢生产节奏,人为地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以便在市场博弈中占领先机。这不禁让我们想起曾广为流传的国外为保持牛奶的价位而将多余牛奶倒进河里的故事,这样做的企业多少有点不厚道,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逐的是利益最大化,即便企业做些公益行为也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形象,从而创造更多的利益,要求企业“厚道”是不现实的。
汽车加价销售所以能够得逞,主要是因为汽车产品和其他产品的特点有所不同。一是单价高,除了房产以外,可能就要数汽车的单价高了。二是消费者对品牌和车型有着偏好,在选择车型时经过深思熟虑,选下了一般不会轻易改变。三是我们执行的是品牌销售管理,也就是说要由4S店来销售,厂商便占有了垄断权。
商家的观点认为加价销售是市场经济规律的结果。有能赚钱的车型只要能销售得出去就可以加价,不然赔钱的车型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汽车并不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无法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厂家给出的也只是个市场指导价,于是加价销售就变成了灰色地带。到底合法不合法一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虽然国家工商总局、交通部、质检总局曾发文要严惩加价行为,甚至在深圳狠罚了经销商140万元,但究其原因也只是因为没有给消费者如实开据发票,如此抑制加价销售行为收效甚微。
汽车不是国家统一定价产品,厂家给出指导价,商家确实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定价。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一、没有明码标价。商家在加价时,并没有明确地告知消费者实际车款多少,而是私下加上了附加价款,并且随时变动。二、具有欺诈行为。所加的价款,美其名曰为装饰费、美容费等各种名义,但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实际等值物品。三、逃避国家税收。加价款不开票,自然逃避了税收,而且还给部分业务人员的不法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欲对加价款征税,这是出于部门职责的考虑,避免了税款的流失,同时也增加了加价销售的透明度,当然也增加了消费者的税赋。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美好的愿望实现起来会有很大的困难。首先,如果买卖双方都同意加价,但要明确开票的话,就意味着消费者也要按加价后的车款缴纳购置税、保险费等,双方很容易达成协议,私下成交。另外在监管上困难更大,如此之多的经销商,仅在部分车型上加价,基本上无法监督。如果仅仅依靠税收调节,并不能取消加价销售现象,也有可能不会收到就收税款,有可能会成为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加价销售现象只能通过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加以抑制,消费者也应该更为理性地消费,对于紧俏车型不要过于追捧,要有更多的选择。这样才会改变部分车型卖方市场的主导地位,为自己争取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