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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禅是两种不同的文化。诗属于文艺,禅属于宗教。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文艺学、哲学(包括宗教哲学)、文化学共同关心的问题。《诗与禅》即是探索这一奥秘的新著。
学术界早就注意到了中国庄、玄、禅诸学和印度佛学的异同,并对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作出了种种解释,但由于历史和认识的局限,明朗醒豁、切中肯綮的意见比较少见。该书却注意到了文化背景不同的民族对同一事物具有不同的“选择注意力”这一文化现象,从分析中华民族和印度民族都重视“入定”体验却对它作出了不同解释、建立了不同学说这一事实出发,探讨和回答了上述问题。它认为,印度佛学和中国庄、玄、禅诸学都建立在对人生痛苦和“入定”状态有共同体验这一基础之上,但是,“入定”并不是一种一蹴而就就可以获得的静态心境,而是通过特定方式获取的由止息、观照、纯精神体验等阶段组成的心理过程。由于文化背景不同,“选择注意力”不同,印度佛学强调的是“入定”体验的纯精神阶段,走上了以思辨虚无化人生和世界的道路,导致了思辨手段和涅目的相背离的结果;中国的庄、玄之学强调的是“入定”体验的观照阶段,走上了以感性转换为手段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道路,导致了以超然心态为本体的中国化佛学——禅学的出现。正由于庄、玄、禅诸学不重知性思辨而重感性转换,它们才具有启发中华民族审美自觉、促进“状溢目前,情在词外”的诗歌审美理想形成的功能。这种分析,比较准确地把握了诗禅相通的内在根据,同时,从共同体验出发,根据不同文化背景去探寻理论、学说的歧异,也是进行文化比较的一种可取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迄今为止,学术界都把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当成一个统一的观念来理解和对待,该书作者却辨析了这一观念中“天”和“人”的各种含义,以“天”与“人”各向所指以及“天”与“人”各以何种方式、向什么方向、为何种目的而“合一”为依据,将“天人合一”观划分为四派,突出了庄学“天人合一”观的特点。它认为,庄学所主张的“天人合一”既不同于孔孟儒学,《易》学所主张的那样,“合一”于宗法制伦理道德、宇宙规律和结构,也不像老子之学所主张的那样,“合一”于“无为而无不为”的宇宙功能,而是通过“通而不失于兑”的感性转换,“合一”于属于人类个体的“无待”的精神自由境界。因而,它确立了一种不同于孔孟儒学、《易》学、老学的庄学精神,开启了中国文化、文艺另一种富有特色的流向,为庄、玄、禅学和审美派诗学一脉相承奠定了思想基础。这种探幽阐微的辨析和比较,发前人所未发,确有独到之处。
通过这两大比较和辨析,再来阐述玄学向佛学的渗透、禅学与诗学的交互影响,也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了。其主要线索是:玄学深化、精致化了庄学,借精于佛玄之学的僧肇等人之手改造了佛学,为禅学出现奠定了思想基础;禅学通过对“自性”、“顿悟”的强调与对“坐禅”、“净土”的否定,建立了以超然心态本体论和“平常心是道”的生活观相结合的中国式佛学,用宗教形式完善和普及化了庄学,使庄学“通而不失于兑”的审美精神更强烈也更普遍地渗入中国文化,渗入诗人心灵,开启了“诗禅相通”的道路。
在诗学方面,它从“以禅入诗”、“以禅助诗”、“以禅喻诗”三方面阐述了诗与禅的关系,强调了庄、玄、禅诸学提倡的“以物观物”对启发审美自觉、形成审美理想的作用。在将中国古代诗论分为“言志”、“缘情”、“审美”三派的基础上,描述了审美派诗歌和诗论发生发展的历史,揭示了中国古代审美派诗歌、诗论的重要特征和民族特色。
(《诗与禅》,程亚林著,江西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九年五月第一版,3.90元)
学术界早就注意到了中国庄、玄、禅诸学和印度佛学的异同,并对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作出了种种解释,但由于历史和认识的局限,明朗醒豁、切中肯綮的意见比较少见。该书却注意到了文化背景不同的民族对同一事物具有不同的“选择注意力”这一文化现象,从分析中华民族和印度民族都重视“入定”体验却对它作出了不同解释、建立了不同学说这一事实出发,探讨和回答了上述问题。它认为,印度佛学和中国庄、玄、禅诸学都建立在对人生痛苦和“入定”状态有共同体验这一基础之上,但是,“入定”并不是一种一蹴而就就可以获得的静态心境,而是通过特定方式获取的由止息、观照、纯精神体验等阶段组成的心理过程。由于文化背景不同,“选择注意力”不同,印度佛学强调的是“入定”体验的纯精神阶段,走上了以思辨虚无化人生和世界的道路,导致了思辨手段和涅
迄今为止,学术界都把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当成一个统一的观念来理解和对待,该书作者却辨析了这一观念中“天”和“人”的各种含义,以“天”与“人”各向所指以及“天”与“人”各以何种方式、向什么方向、为何种目的而“合一”为依据,将“天人合一”观划分为四派,突出了庄学“天人合一”观的特点。它认为,庄学所主张的“天人合一”既不同于孔孟儒学,《易》学所主张的那样,“合一”于宗法制伦理道德、宇宙规律和结构,也不像老子之学所主张的那样,“合一”于“无为而无不为”的宇宙功能,而是通过“通而不失于兑”的感性转换,“合一”于属于人类个体的“无待”的精神自由境界。因而,它确立了一种不同于孔孟儒学、《易》学、老学的庄学精神,开启了中国文化、文艺另一种富有特色的流向,为庄、玄、禅学和审美派诗学一脉相承奠定了思想基础。这种探幽阐微的辨析和比较,发前人所未发,确有独到之处。
通过这两大比较和辨析,再来阐述玄学向佛学的渗透、禅学与诗学的交互影响,也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了。其主要线索是:玄学深化、精致化了庄学,借精于佛玄之学的僧肇等人之手改造了佛学,为禅学出现奠定了思想基础;禅学通过对“自性”、“顿悟”的强调与对“坐禅”、“净土”的否定,建立了以超然心态本体论和“平常心是道”的生活观相结合的中国式佛学,用宗教形式完善和普及化了庄学,使庄学“通而不失于兑”的审美精神更强烈也更普遍地渗入中国文化,渗入诗人心灵,开启了“诗禅相通”的道路。
在诗学方面,它从“以禅入诗”、“以禅助诗”、“以禅喻诗”三方面阐述了诗与禅的关系,强调了庄、玄、禅诸学提倡的“以物观物”对启发审美自觉、形成审美理想的作用。在将中国古代诗论分为“言志”、“缘情”、“审美”三派的基础上,描述了审美派诗歌和诗论发生发展的历史,揭示了中国古代审美派诗歌、诗论的重要特征和民族特色。
(《诗与禅》,程亚林著,江西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九年五月第一版,3.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