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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华合作时报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日前组织有关专家及业内资深人士联合评选出“2011年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十大最具影响新闻事件”。据悉这是我国再生资源行业首次开展这一评选。
来自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商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新华社等近20位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代表、业内知名专家,经过充分讨论、研究,最终从20条遴选新闻事件中严谨、公正的投票评选出2011年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十大最具影响新闻事件。
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首次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彰显出再生资源行业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二、国办下发《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15年,要初步建立起完善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明确了对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加大政策、金融、税收支持力度,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完善土地支持等优惠政策。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对于保持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目前,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每年淘汰量数以千万台计,采用落后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电路板,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2011年1月1日起,《条例》的实施加强了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规范化管理,对于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影响深远。
四、《“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出台
到2015年,我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其中再生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和70%。《指导意见》通过强化宏观引导和政策扶持、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重点工程、发挥技术的支撑作用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等政策措施有效促成以上目标,基本形成产业发展长效机制,体现了时代的精神和要求。
五、环境保护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办法》对进口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装运前检验、国内收货、口岸检验、海关监管、进口许可、利用企业监管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九项“禁止”,既可以完善进口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又可以有力维护我国的环境安全。合理利用境外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对补充我国资源、促进节能减排将发挥积极作用。
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
2011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纷纷出台政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4月7日至8日,商务部在上海召开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现场会议,与10个试点城市政府主管领导及20个回收利用基地省级商务部门主管领导签订责任书;6月,商务部启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推广自2006年以来的试点经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两批共22家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财政部和商务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7.5亿元支持10个城市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20个省份的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所有这些,将为探索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提供较大的支持。
七、多部委部署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工作
我国报废汽车的拆解和再生利用将迈上新台阶。2011年商务部确定在10个城市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并对相关示范工程给予最高为项目总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9月,国家发改委决定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包括再制造产品种类和范围,继续组织开展再制造试点,为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将在全国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企业进行试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试点单位重点工程、技术研发、旧件逆向回收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必要资金支持,对纳入国家试点单位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并优先将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国家鼓励的相关名录。
八、一系列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国家标准发布
为有效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12月正式发布《GB/T27610—2011废弃产品分类与代码》、《GB/T27611—2011再生利用品和再制造品通用要求及标识》和《GB/T27873-2011废弃产品处理企业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急需的国家标准项目,为提高资源利用率提供了标准化支持,引导并规范再生资源产业的有序发展,也为我国即将建立“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识制度”奠定了良好的科学基础。
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增值税政策调整引发争议
2011年,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行再生资源增值税“全额征收,只征不退”,以往的退税优惠全面取消,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负大幅增加。专家呼吁:为了有利于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作为纳入“十二五”规划的重点、新型、节能、环保行业的发展,使其承担其他行业所没有的16.12%的高额税负,在没有相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是难以想象的,这一政策应当调整完善。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销售以废塑料等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为再生资源的利用带来了新转机、新出路,将对回收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十、一些地方再生塑料污染问题引起公众极大关注
2011年12月,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连云港黑工厂用非法进入我国的洋垃圾做食品袋的事件,其生产中破坏周边环境、对公众健康安全造成危害的严重后果引起社会大众忧虑,再次把那些无序经营、行业自律意识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较低、行业污染等突出问题提上行业发展的议程,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等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推动行业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有关人士指出,此次评选结果深刻反映了2011年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重大变革和发展全貌,对促进我们国循环经济及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来自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商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新华社等近20位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代表、业内知名专家,经过充分讨论、研究,最终从20条遴选新闻事件中严谨、公正的投票评选出2011年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十大最具影响新闻事件。
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首次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彰显出再生资源行业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二、国办下发《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15年,要初步建立起完善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明确了对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加大政策、金融、税收支持力度,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完善土地支持等优惠政策。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对于保持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目前,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每年淘汰量数以千万台计,采用落后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电路板,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2011年1月1日起,《条例》的实施加强了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规范化管理,对于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影响深远。
四、《“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出台
到2015年,我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其中再生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和70%。《指导意见》通过强化宏观引导和政策扶持、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重点工程、发挥技术的支撑作用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等政策措施有效促成以上目标,基本形成产业发展长效机制,体现了时代的精神和要求。
五、环境保护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办法》对进口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装运前检验、国内收货、口岸检验、海关监管、进口许可、利用企业监管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九项“禁止”,既可以完善进口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又可以有力维护我国的环境安全。合理利用境外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对补充我国资源、促进节能减排将发挥积极作用。
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
2011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纷纷出台政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4月7日至8日,商务部在上海召开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现场会议,与10个试点城市政府主管领导及20个回收利用基地省级商务部门主管领导签订责任书;6月,商务部启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推广自2006年以来的试点经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两批共22家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财政部和商务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7.5亿元支持10个城市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20个省份的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所有这些,将为探索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提供较大的支持。
七、多部委部署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工作
我国报废汽车的拆解和再生利用将迈上新台阶。2011年商务部确定在10个城市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并对相关示范工程给予最高为项目总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9月,国家发改委决定扩大再制造试点范围,包括再制造产品种类和范围,继续组织开展再制造试点,为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将在全国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企业进行试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试点单位重点工程、技术研发、旧件逆向回收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必要资金支持,对纳入国家试点单位的再制造企业,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并优先将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纳入国家鼓励的相关名录。
八、一系列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国家标准发布
为有效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12月正式发布《GB/T27610—2011废弃产品分类与代码》、《GB/T27611—2011再生利用品和再制造品通用要求及标识》和《GB/T27873-2011废弃产品处理企业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急需的国家标准项目,为提高资源利用率提供了标准化支持,引导并规范再生资源产业的有序发展,也为我国即将建立“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识制度”奠定了良好的科学基础。
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增值税政策调整引发争议
2011年,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行再生资源增值税“全额征收,只征不退”,以往的退税优惠全面取消,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负大幅增加。专家呼吁:为了有利于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作为纳入“十二五”规划的重点、新型、节能、环保行业的发展,使其承担其他行业所没有的16.12%的高额税负,在没有相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是难以想象的,这一政策应当调整完善。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销售以废塑料等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为再生资源的利用带来了新转机、新出路,将对回收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十、一些地方再生塑料污染问题引起公众极大关注
2011年12月,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连云港黑工厂用非法进入我国的洋垃圾做食品袋的事件,其生产中破坏周边环境、对公众健康安全造成危害的严重后果引起社会大众忧虑,再次把那些无序经营、行业自律意识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较低、行业污染等突出问题提上行业发展的议程,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等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推动行业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有关人士指出,此次评选结果深刻反映了2011年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重大变革和发展全貌,对促进我们国循环经济及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