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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同心县农业机械化坚持不断创新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探索农机服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途径,大力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机服务组织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喜人态势。
一、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现状
目前,全县已组建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23个。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有3个,50-100万元有10个,拥有正式会员462人。各类农机具2800余台(件),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86台;小型拖拉机478台;玉米收获机64台;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36台(套)。采用“订单协议服务”、“预约经营”、“全程托管服务”、“统种分管”、“土地流转”、“跨区作业”等有效经营服务方式。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小麦、、玉米、马铃薯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托管”面积15万亩,“统种分管”作业面积20.8万亩,以“土地流转”形式集中连片租赁土地种植马铃薯1.1万亩,“订单协议”、“预约经营”作业面积50万亩,“跨区作业”面积4万亩,农机服务组织作业覆盖面达68%以上。今年全市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实施、示范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实现农机经营作业服务总收入达3100多万元,占全县农机作业经营服务收入的40%以上。
二、大力提升农机服务能力
按照引导不干预,扶持不包办,多予少取或只予不取的原则,以“育大户、拓市场、促增收”为目标,围绕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发展,重点扶持发展起点高,辐射功能强的新型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
(一)重视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在自治区农牧厅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依托县委、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意见》,同心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把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纳入全年工作重点,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六化的标准”,即场库棚建设规范化,机械装备现代化,组织制度建设科学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农机作业标准化,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把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纳入对各乡镇农机站的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以此推动农机服务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强化宣传和培训。紧紧抓住当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机遇,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列》,举办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机专业大户和农机经纪人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领导和专家授课,讲解政策法规,交流传授致富经验。先后带领乡镇农机站长、服务组织负责人,深入到甘肃、陕西、四川等地考察农机作业市场,组织合作社成员赴异地考察学习,为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积累了经验,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部门提供便捷服务。一是对注册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工商局办理注册;二是建立了农机服务组织及大户帮扶联系点制度;三是运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农牧信息网发布农机作业跨区作业和维修供求信息;四是农机推广中心定期召开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农机大户季度座谈会;五是农机化项目实施优先考虑农机服务组织,保护性耕作、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玉米和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等项目均由农机服务组织全程参与实施;六是帮助农机服务组织开拓跨区作业市场,优先发放跨区作业证。
(四)培育先进典型。农机购机补贴资金重点引导扶持新建了两家起点高、在全县服务带动能力强的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
三、农机服务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持续发展的能力还不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及开展土地流转等新型服务的不多;存放大型农机具的场、库、棚建设资金短缺;集公益性、服务性、经营性于一体的农机维修场地建设滞后,发展缓慢。
(二)扶持力度不够,经济效益亟待提高。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资金短缺,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因油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农田作业价格同比并未增加,直接影响合作社的经济收益。
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认真落实国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合作社注册登记和农机库房和场地建设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
(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服务组织章程、运转规则、作业质量标准、价格承诺等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农机服务组织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和农机合作社与入社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均摊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在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
(四)强化服务,拓宽市场。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合作社作业能力和专项作业能力建设,延长作业时间,提高经营效益,努力实现农机合作社产前、产中、产后和农产品加工产运销“一条龙”作业服务。
(五)抓好典型示范。注重借鉴吸收其它地区的好经验和做法,挖掘本地区农机服务组织发展亮点,大力宣传农机服务组织的成功经验,促进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
一、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现状
目前,全县已组建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23个。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有3个,50-100万元有10个,拥有正式会员462人。各类农机具2800余台(件),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86台;小型拖拉机478台;玉米收获机64台;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36台(套)。采用“订单协议服务”、“预约经营”、“全程托管服务”、“统种分管”、“土地流转”、“跨区作业”等有效经营服务方式。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小麦、、玉米、马铃薯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托管”面积15万亩,“统种分管”作业面积20.8万亩,以“土地流转”形式集中连片租赁土地种植马铃薯1.1万亩,“订单协议”、“预约经营”作业面积50万亩,“跨区作业”面积4万亩,农机服务组织作业覆盖面达68%以上。今年全市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实施、示范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实现农机经营作业服务总收入达3100多万元,占全县农机作业经营服务收入的40%以上。
二、大力提升农机服务能力
按照引导不干预,扶持不包办,多予少取或只予不取的原则,以“育大户、拓市场、促增收”为目标,围绕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发展,重点扶持发展起点高,辐射功能强的新型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
(一)重视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在自治区农牧厅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依托县委、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意见》,同心县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把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纳入全年工作重点,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六化的标准”,即场库棚建设规范化,机械装备现代化,组织制度建设科学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农机作业标准化,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把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纳入对各乡镇农机站的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以此推动农机服务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强化宣传和培训。紧紧抓住当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机遇,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列》,举办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机专业大户和农机经纪人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领导和专家授课,讲解政策法规,交流传授致富经验。先后带领乡镇农机站长、服务组织负责人,深入到甘肃、陕西、四川等地考察农机作业市场,组织合作社成员赴异地考察学习,为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积累了经验,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部门提供便捷服务。一是对注册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工商局办理注册;二是建立了农机服务组织及大户帮扶联系点制度;三是运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农牧信息网发布农机作业跨区作业和维修供求信息;四是农机推广中心定期召开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农机大户季度座谈会;五是农机化项目实施优先考虑农机服务组织,保护性耕作、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玉米和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等项目均由农机服务组织全程参与实施;六是帮助农机服务组织开拓跨区作业市场,优先发放跨区作业证。
(四)培育先进典型。农机购机补贴资金重点引导扶持新建了两家起点高、在全县服务带动能力强的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
三、农机服务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持续发展的能力还不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及开展土地流转等新型服务的不多;存放大型农机具的场、库、棚建设资金短缺;集公益性、服务性、经营性于一体的农机维修场地建设滞后,发展缓慢。
(二)扶持力度不够,经济效益亟待提高。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资金短缺,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因油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农田作业价格同比并未增加,直接影响合作社的经济收益。
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认真落实国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合作社注册登记和农机库房和场地建设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
(二)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服务组织章程、运转规则、作业质量标准、价格承诺等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农机服务组织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和农机合作社与入社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均摊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在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
(四)强化服务,拓宽市场。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合作社作业能力和专项作业能力建设,延长作业时间,提高经营效益,努力实现农机合作社产前、产中、产后和农产品加工产运销“一条龙”作业服务。
(五)抓好典型示范。注重借鉴吸收其它地区的好经验和做法,挖掘本地区农机服务组织发展亮点,大力宣传农机服务组织的成功经验,促进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