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公共服务项目有偿使用,亟须政府制定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现有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仅提出了评估公共服务项目宗地地价的指导意见。文章通过分析将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按二级分类分别归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Ⅰ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Ⅱ两大类,确定两大类的比准用途分别为商服(商务金融)和工业。提出分大类进行土地定级,按二级类用途分别进行基准地价评估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