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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增强政策的功能性、普惠性,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六稳”“六保”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免税资格申报、免税资格复核、目录制修订等相关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