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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 女,34岁,农民,身高1.6 m,体质量60 Kg.患精神分裂症12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断续治疗.平时身体较好,无躯体疾病.进食情况尚好,能进行一些农业劳动.2007年3月以来,因病情不稳服用奎硫平(苏州第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商品名:舒思),每日200 mg/次,2次/d;2个月后服用剂量增为300mg/次,2次/d.用药过程中未曾出现不良反应.因病情无明显改善,患者于2007年9月8日晚6时在家中一次性服用10 500 mg奎硫平;此前及本次服用奎硫平期间未合并其他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