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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金融枢纽。至今,大湾区的整体金融实力不断增强,各大核心城市也充分发挥出金融带动作用,大湾区的金融发展优势显著。但与世界著名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进一步完善大湾区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必将成为未来湾区建设的重点。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金融合作
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现状
(一)金融业增加值发展状况
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64.9%,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4.93%,而东京、纽约、旧金山湾区分别为15.10%、27.14%、16.09%,与三大湾区仍存在着差距。总体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匹配,但是在湾区内部金融业发展不均衡,其中香港、广州、深圳的金融业发达,其他地区相对落后,形成了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香港、深圳、广州,2017年金融业增加值都超过了1000亿元。第二梯队为澳门、东莞和佛山,金融业增加值在200亿元至500亿元之间。第三梯队为珠海、中山、惠州、江门、肇庆,金融业增加值均在200亿元以下。
(二)金融机构发展状况
粤港澳大湾区现有金融机构17大类549家,其中银行机构179家,保险法人机构7家,分支机构5500家,几乎包含所有类型金融机构。大湾区世界500强企业只有17家,比世界三大湾区少。到2017年底,粤港澳大湾区银行资产总额达到7万亿美元,存款总额达4.7万亿美元,均超过了纽约、旧金山湾区,达到了世界级水平,2017年保费收入为1280亿美元,约为全国保费的四分之一,跨境资金流动量为4.6万亿人民币,由此可见,大湾区在金融机构发展方面表现较好。
(三)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2016年12月深港通正式开通,到2019年3月累计交易金额为5.4万亿元,港股通交易金额为1.5万亿元,占港股交易的2.25%。2018年大湾区通过债券通发行的债券规模超600亿元,债券通成为大湾区金融机构重要的发行销售平台。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等新金融业态迅速发展,2019年上半年大湾区绿债发行规模已达到2018年全年的1.5倍。国家为了控制碳排放量,在广州试点,设立了碳排放权交易所,于2013年的12月正式运行,2019年3月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超过1亿吨,占全国碳交易额34.33%,成交金额为19亿元。2018年至2019年8月底,大湾区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将近2000起,总金额超过1700亿元人民币,主要投向互联网、IT、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这些金融创新将会促进大湾区金融的发展。
(四)港澳与内地金融合作状况
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合作不断加强。首先体现在互设金融机构速度加快,在银行业方面,10家香港银行的24家分行在广东21个地级市设立了129家异地支行,占据广东省外资银行总数的56%。在证券业方面,广东省港资证券有两家,广东省证券期货机构在香港设立了7家证券公司、3家期货公司、9家基金公司、1家股权管理公司。中资银行在香港实力强劲,券商、保险还处于追赶状态。中资金融机构在澳门基本上是起到引领者的作用。其次在债券融资方面,到2016年6月末,大湾区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金额为55亿元,香港企业在大陆发行人民币债券达105亿元。截至2019年6月底,大湾区内地九市上市公司市值中超过87%已被沪港通、深港通覆盖,其中境外持股超过2700亿元。另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创新投资业务试点顺利进行,“深港通”的顺利开通,金融基础设施完成相互联通,标志着大湾区的金融市场实现联通。
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产品多样化风险增加监管难度
随着金融体系一体化进程加快,大湾区将通过自贸区、深港通、债券通等通道连接起来,其建设将逐渐减小境内外金融市场差异,但内外部风险同步与风险交织的特征会逐步暴露。在金融体系一体化的背景下金融产品的复杂、多样性对市场监管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涉及到不同关税区情境下跨境合作、区域协同、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等诸多方面的挑战,使金融监管的难度大大提升。目前基于CEPA的协議仅在金融市场准入和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等方面做放宽,而具体涉及金融各分业具体合作运行中的监管制度才刚刚开始起步制定。湾区经济建立伊始若没有加紧配套制度完善,相关金融监管立法项目没有跟进,那么因为监管疏漏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的概率将加大。
(二)资金跨境交流存在障碍
首先,粤港澳大湾区流通的货币种类并不是单一的,并且澳元、港元以及人民币的汇率、资金流动的管理机制均不相同,因此粤港澳大湾区管理货币、资本市场有较大的难度。其次,湾区内三种货币多数时候会存在不同的价格,人民币是按照市场供求进行的,港元借鉴美国汇率制度,澳元则采取一篮子货币管理办法。以上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货币及资本流通管理的灵活性起到了抑制作用。再次,我国大陆地区的资本项目并不是完全开放的,尽管部分有所开放,但是也需要收汇、结汇等单据证明,这增加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资金流通难度,降低了货币管理弹性,并限制了粤港澳大湾区资金流通进而阻碍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
(三)金融创新资源分布不均且流通共享机制缺失
广深港是大湾区内三大中心城市,其金融创新能力强劲,其吸引外资和资本集聚能力能够为大湾区的科技创新产业化运作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科技创新能力次之,但是在广深的辐射带动下其在制造业发展上具有明显的优势;惠州、江门、肇庆目前的科技创新水平和产业基础都比较差,普遍存在研究经费不足、高层次人才数量少、专利数量不多等问题。由此看出,香港、澳门以及珠三角9个城市的金融创新优势各不相同,金融创新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创新要素的流动效率,难以实现大湾区内部的互通互补、金融创新协同发展。当前,大湾区内三地之间已有一定程度的经济交流合作,但是在科技研发分工、金融和人才要素流动等方面联系和协作程度较低。 三、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完善建议
(一)实现金融监管一体化,完善金融监管模式
首先,参考香港金融创新监管方式手段和相关法律体系,支持在大湾区内设立金融综合监管机制创新试点,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金融创新产品监管制度、监管模式和监管主体,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機制,待成熟后可进一步推广试点范围并向全国普及。同时,要减少行政审批,转变向服务型政府。建立大湾区金融综合监管合作理事会,完善金融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粤港澳金融监管交流与合作。金融综合监管委员会实施行政监管职能后,行政审批等职能应让渡给市场机构,这样可以避免政府大包大揽的越位和缺位的现象。
其次,应建立统一的金融制度与秩序,对客户信息数据库与公文报送标准要进行统一,完成粤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更加有助于防范化解相关金融风险。为此,湾区应使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一体化,在湾区内建立金融稳定协调发展相关机构,对湾区内部资本流动与金融指标进行有效监管,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同时,统一大湾区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使金融监管能够覆盖各部门、行业、市场。此外,要时刻把握好湾区的金融开放主动权,构建湾区完善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与检测评估机制。
(二)构建科学机制促进金融资源自由流通
为促进金融资源在区内自由流通,粤港澳大湾区应着力创建全方位金融环境。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促进金融融合。并且在法律环境上,基于地区实际情况,创新特色金融法律体系,利用健全的法律以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快速健康发展。同时,规范大湾区内金融企业的市场行为,主动推动本地区的金融企业迅速发展。另外,湾区也应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此奠定离在岸业务的发展基础,如进一步完善跨境资本的流动运作机制,推动贸易自由化、项目建设开发进程。
在跨境交易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应加快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一方面在实现深交所与港交所股票和债券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湾区内资本市场互通,进而丰富双向交易品种。支持内地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推动“一带一路”项目向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发行熊猫债券。另一方面需设立专门的交易市场供各地区不良资产和非标准资产进行跨境交易,对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领域的各方面都要进行专业化管理,有效推进跨境交易业务不断完善,优化“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机制,打造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三)加强金融协同效应,助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促进“金融+产业”融合是加强湾区内各城市的金融协同性是深化湾区合作的关键所在。应进一步强化深交所与港交所的互联互通,为湾区金融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扩展穗深港的金融辐射影响范围以促进创新要素资源自由流动互联互通来强化湾区内各城市间金融协同效应。一是应为促进三地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信息交流沟通,并发布最新监管法规条例建立金融信息平台。政府部门应积极与湾区内重要金融科技公司寻求合作,将政府自身的资源优势与金融科技公司的技术优势相结合,设立金融监管科技信息项目研发组。二是通过金融信息平台,分享三地金融信息数据,由此利于金融机构完成大数据分析。通过借鉴国际经验,探索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特色金融合作(如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打破不必要的要素管制,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拓展金融融合发展的可能性边界,提高跨境资金流动的便利性,提高金融交易效率,强化风险控制,助力大湾区科技金融的融合发展。
参考文献:
[1] 何光军.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出路[J].广东经济,2018(9):28-31.
[2] 程华,杨云志,韩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金融机遇及银行对接路径[J].银行家,2018(2):59-63.
[3] 吴兆春.粤港澳大湾区中广州的城市功能定位研究[J].社科纵横,2018,(5):53-58
[4] 张大禹.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风险控制对策研究[J].中国商沦,2017,(31):17-18.
[5] 毛艳华,荣健欣.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与协同发展[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104-109.
[6] 张胜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路径和建设战略探讨:基于世界三大湾区的对比分析[J].中国发展,2018,(3):53-59.
作者简介:
黄 洁(1981.4—),女,福建厦门,产业经济学硕士,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金融;
陈 宁(1997.10—),女,福建莆田,金融学专业本科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戴海燕(1998.9—),女,江苏盐城,金融学专业本科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孙诗晴(1998.12—),女,辽宁鞍山,金融学专业本科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黄 洁 陈 宁 戴海燕 孙诗晴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金融合作
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现状
(一)金融业增加值发展状况
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为64.9%,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4.93%,而东京、纽约、旧金山湾区分别为15.10%、27.14%、16.09%,与三大湾区仍存在着差距。总体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匹配,但是在湾区内部金融业发展不均衡,其中香港、广州、深圳的金融业发达,其他地区相对落后,形成了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香港、深圳、广州,2017年金融业增加值都超过了1000亿元。第二梯队为澳门、东莞和佛山,金融业增加值在200亿元至500亿元之间。第三梯队为珠海、中山、惠州、江门、肇庆,金融业增加值均在200亿元以下。
(二)金融机构发展状况
粤港澳大湾区现有金融机构17大类549家,其中银行机构179家,保险法人机构7家,分支机构5500家,几乎包含所有类型金融机构。大湾区世界500强企业只有17家,比世界三大湾区少。到2017年底,粤港澳大湾区银行资产总额达到7万亿美元,存款总额达4.7万亿美元,均超过了纽约、旧金山湾区,达到了世界级水平,2017年保费收入为1280亿美元,约为全国保费的四分之一,跨境资金流动量为4.6万亿人民币,由此可见,大湾区在金融机构发展方面表现较好。
(三)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2016年12月深港通正式开通,到2019年3月累计交易金额为5.4万亿元,港股通交易金额为1.5万亿元,占港股交易的2.25%。2018年大湾区通过债券通发行的债券规模超600亿元,债券通成为大湾区金融机构重要的发行销售平台。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等新金融业态迅速发展,2019年上半年大湾区绿债发行规模已达到2018年全年的1.5倍。国家为了控制碳排放量,在广州试点,设立了碳排放权交易所,于2013年的12月正式运行,2019年3月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超过1亿吨,占全国碳交易额34.33%,成交金额为19亿元。2018年至2019年8月底,大湾区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将近2000起,总金额超过1700亿元人民币,主要投向互联网、IT、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这些金融创新将会促进大湾区金融的发展。
(四)港澳与内地金融合作状况
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合作不断加强。首先体现在互设金融机构速度加快,在银行业方面,10家香港银行的24家分行在广东21个地级市设立了129家异地支行,占据广东省外资银行总数的56%。在证券业方面,广东省港资证券有两家,广东省证券期货机构在香港设立了7家证券公司、3家期货公司、9家基金公司、1家股权管理公司。中资银行在香港实力强劲,券商、保险还处于追赶状态。中资金融机构在澳门基本上是起到引领者的作用。其次在债券融资方面,到2016年6月末,大湾区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金额为55亿元,香港企业在大陆发行人民币债券达105亿元。截至2019年6月底,大湾区内地九市上市公司市值中超过87%已被沪港通、深港通覆盖,其中境外持股超过2700亿元。另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创新投资业务试点顺利进行,“深港通”的顺利开通,金融基础设施完成相互联通,标志着大湾区的金融市场实现联通。
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产品多样化风险增加监管难度
随着金融体系一体化进程加快,大湾区将通过自贸区、深港通、债券通等通道连接起来,其建设将逐渐减小境内外金融市场差异,但内外部风险同步与风险交织的特征会逐步暴露。在金融体系一体化的背景下金融产品的复杂、多样性对市场监管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涉及到不同关税区情境下跨境合作、区域协同、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等诸多方面的挑战,使金融监管的难度大大提升。目前基于CEPA的协議仅在金融市场准入和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等方面做放宽,而具体涉及金融各分业具体合作运行中的监管制度才刚刚开始起步制定。湾区经济建立伊始若没有加紧配套制度完善,相关金融监管立法项目没有跟进,那么因为监管疏漏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的概率将加大。
(二)资金跨境交流存在障碍
首先,粤港澳大湾区流通的货币种类并不是单一的,并且澳元、港元以及人民币的汇率、资金流动的管理机制均不相同,因此粤港澳大湾区管理货币、资本市场有较大的难度。其次,湾区内三种货币多数时候会存在不同的价格,人民币是按照市场供求进行的,港元借鉴美国汇率制度,澳元则采取一篮子货币管理办法。以上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货币及资本流通管理的灵活性起到了抑制作用。再次,我国大陆地区的资本项目并不是完全开放的,尽管部分有所开放,但是也需要收汇、结汇等单据证明,这增加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资金流通难度,降低了货币管理弹性,并限制了粤港澳大湾区资金流通进而阻碍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
(三)金融创新资源分布不均且流通共享机制缺失
广深港是大湾区内三大中心城市,其金融创新能力强劲,其吸引外资和资本集聚能力能够为大湾区的科技创新产业化运作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科技创新能力次之,但是在广深的辐射带动下其在制造业发展上具有明显的优势;惠州、江门、肇庆目前的科技创新水平和产业基础都比较差,普遍存在研究经费不足、高层次人才数量少、专利数量不多等问题。由此看出,香港、澳门以及珠三角9个城市的金融创新优势各不相同,金融创新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创新要素的流动效率,难以实现大湾区内部的互通互补、金融创新协同发展。当前,大湾区内三地之间已有一定程度的经济交流合作,但是在科技研发分工、金融和人才要素流动等方面联系和协作程度较低。 三、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完善建议
(一)实现金融监管一体化,完善金融监管模式
首先,参考香港金融创新监管方式手段和相关法律体系,支持在大湾区内设立金融综合监管机制创新试点,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金融创新产品监管制度、监管模式和监管主体,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機制,待成熟后可进一步推广试点范围并向全国普及。同时,要减少行政审批,转变向服务型政府。建立大湾区金融综合监管合作理事会,完善金融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粤港澳金融监管交流与合作。金融综合监管委员会实施行政监管职能后,行政审批等职能应让渡给市场机构,这样可以避免政府大包大揽的越位和缺位的现象。
其次,应建立统一的金融制度与秩序,对客户信息数据库与公文报送标准要进行统一,完成粤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更加有助于防范化解相关金融风险。为此,湾区应使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一体化,在湾区内建立金融稳定协调发展相关机构,对湾区内部资本流动与金融指标进行有效监管,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同时,统一大湾区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使金融监管能够覆盖各部门、行业、市场。此外,要时刻把握好湾区的金融开放主动权,构建湾区完善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与检测评估机制。
(二)构建科学机制促进金融资源自由流通
为促进金融资源在区内自由流通,粤港澳大湾区应着力创建全方位金融环境。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促进金融融合。并且在法律环境上,基于地区实际情况,创新特色金融法律体系,利用健全的法律以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快速健康发展。同时,规范大湾区内金融企业的市场行为,主动推动本地区的金融企业迅速发展。另外,湾区也应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此奠定离在岸业务的发展基础,如进一步完善跨境资本的流动运作机制,推动贸易自由化、项目建设开发进程。
在跨境交易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应加快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一方面在实现深交所与港交所股票和债券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湾区内资本市场互通,进而丰富双向交易品种。支持内地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推动“一带一路”项目向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发行熊猫债券。另一方面需设立专门的交易市场供各地区不良资产和非标准资产进行跨境交易,对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领域的各方面都要进行专业化管理,有效推进跨境交易业务不断完善,优化“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机制,打造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三)加强金融协同效应,助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促进“金融+产业”融合是加强湾区内各城市的金融协同性是深化湾区合作的关键所在。应进一步强化深交所与港交所的互联互通,为湾区金融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扩展穗深港的金融辐射影响范围以促进创新要素资源自由流动互联互通来强化湾区内各城市间金融协同效应。一是应为促进三地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信息交流沟通,并发布最新监管法规条例建立金融信息平台。政府部门应积极与湾区内重要金融科技公司寻求合作,将政府自身的资源优势与金融科技公司的技术优势相结合,设立金融监管科技信息项目研发组。二是通过金融信息平台,分享三地金融信息数据,由此利于金融机构完成大数据分析。通过借鉴国际经验,探索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特色金融合作(如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打破不必要的要素管制,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拓展金融融合发展的可能性边界,提高跨境资金流动的便利性,提高金融交易效率,强化风险控制,助力大湾区科技金融的融合发展。
参考文献:
[1] 何光军.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出路[J].广东经济,2018(9):28-31.
[2] 程华,杨云志,韩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金融机遇及银行对接路径[J].银行家,2018(2):59-63.
[3] 吴兆春.粤港澳大湾区中广州的城市功能定位研究[J].社科纵横,2018,(5):53-58
[4] 张大禹.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风险控制对策研究[J].中国商沦,2017,(31):17-18.
[5] 毛艳华,荣健欣.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与协同发展[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104-109.
[6] 张胜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路径和建设战略探讨:基于世界三大湾区的对比分析[J].中国发展,2018,(3):53-59.
作者简介:
黄 洁(1981.4—),女,福建厦门,产业经济学硕士,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金融;
陈 宁(1997.10—),女,福建莆田,金融学专业本科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戴海燕(1998.9—),女,江苏盐城,金融学专业本科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孙诗晴(1998.12—),女,辽宁鞍山,金融学专业本科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黄 洁 陈 宁 戴海燕 孙诗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