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陕西省公安厅获悉:今年以来,在陕西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截至5月底,全省已破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67起,涉案金额达1.2亿元。
在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中,涉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成为打击重点。陕西省公安厅加强与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互联网企业的协作,实现了网上网下双向同步打击,杜绝网络成为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外之地”。同时,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全方位打击食品领域制假售假犯罪,并结合陕西省实际邀请20家知名品牌酒厂企业共同参与对制售假劣酒类犯罪的打击。
针对犯罪新趋势,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精心部署开展针对保健品、调味品、假劣酒等领域的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同时,在食品季节性犯罪突出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以及指挥联络等实施全环节、全链条打击,相继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食品安全犯罪“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
陕西省公安厅公布了今年上半年5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咸阳郭某等人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
2018年8月,咸阳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发现郭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案件线索。经查,自2012年底以来,以郭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采用伪造、盗用批准文号、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的方式,长期非法生产含有违禁化学成分的降糖类、降压类、补肾壮阳类保健食品20余种,销售数量达8千余件,涉及陕西、新疆、重庆、河南、湖北、云南等全国20多个省市的80多个县市,涉案金额7千余万元。在掌握充足证据后,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截至2019年2月28日,共抓获该团伙主犯郭某等犯罪嫌疑人31人,查扣有毒、有害保健食品5百余件,非法添加物3百余公斤,制造工具11台,捣毁加工、生产、储藏、销售窝点29处,成功摧毁这一长期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特大犯罪团伙。
二、延安贺某等人特大非法生产、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7年10月11日,省公安厅依托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作机制,发现某网店有重大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经检测,该网店销售的减肥咖啡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化学成分。
经查,该网店经营者贺某,通过网络从黄某处購买减肥产品在网上销售。2016年7月起,黄某以自家地下室为加工作坊,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在网上购买防伪码,设计印制包装盒、商标,冒充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等,伙同其妻子等人生产加工减肥保健食品,通过网络销售,销路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民警在安徽六安将黄某等3人抓捕归案,现场查获大量非法生产的减肥咖啡、减肥胶囊等涉案物品。经过民警顺线深挖,连续捣毁违法生产加工窝点15个、违法生产工厂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
三、咸阳周某等人销售假冒名酒案
2019年1月,咸阳市礼泉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有一假酒制造窝点。警方侦查发现,该窝点组织者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果断出击,在周某家中查获假冒高档白酒2百余瓶及相关假酒包装4千余件。
经查,自2018年3月起,周某等人在其家中以低价酒为原料,勾兑生产假冒高档白酒共计1千余箱,涉案价值达160余万元。礼泉警方顺藤摸瓜,将该团伙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在该团伙库房现场查获假冒高端白酒千余件,以及大量仿冒的糖果饮料等。
四、西安李某等人生产假冒汽水案
2019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联合厂家,在西安市雁塔区一民房内查处一个正在生产假冒名牌汽水的黑窝点,现场查获大量包材,成品、半成品及加工设备。
经查,自2018年5月起,犯罪嫌疑人李某购买生产设备及原料,私自生产、销售某名牌汽水1.2万余件并销售,涉案价值达20余万元。经审讯,李某对自己生产、销售假冒名牌汽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五、铜川樊某等人销售假冒名酒案
2018年11月,省公安厅环食药总队接厂家举报线索称,某网店销售假冒西凤酒。省公安厅立即开展调查,初步查明该网店实际经营人樊某,从2018年6月起通过网络平台向全国多省市销售假冒西凤酒。
经查,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樊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开设网店销售大量假冒西凤酒,假酒销往陕西、山西、山东等全国27个省市,经厂家鉴定均为假酒,涉案价值达4百余万元。2019年3月,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樊某等3人抓获,并在其家中现场查获假冒西凤酒40余箱。
陕西启动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
从陕西省公安厅获悉,陕西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重拳出击食药环领域和侵犯知识产权突出违法犯罪,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和环境安全。此次“昆仑”行动从8月11日起持续至年底。
行动中,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坚持“打源头、端窝点、催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向食药环、知识产权犯罪发起凌厉攻势,集中力量侦破大要案件,摧毁犯罪链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陕西省公安机关将同步开展专门针对食品安全犯罪、药品安全犯罪、侵权假冒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四方面具体行动。群众最为关心的涉及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安全犯罪,外卖黑作坊、“三无”小食品,假劣农药化肥种子、假劣疫苗、美容产品、骗取医保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等,均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范围之列。
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的协作,做到线上线下合力精准打击,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
在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中,涉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成为打击重点。陕西省公安厅加强与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互联网企业的协作,实现了网上网下双向同步打击,杜绝网络成为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外之地”。同时,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全方位打击食品领域制假售假犯罪,并结合陕西省实际邀请20家知名品牌酒厂企业共同参与对制售假劣酒类犯罪的打击。
针对犯罪新趋势,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精心部署开展针对保健品、调味品、假劣酒等领域的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同时,在食品季节性犯罪突出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以及指挥联络等实施全环节、全链条打击,相继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了一批食品安全犯罪“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
陕西省公安厅公布了今年上半年5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一、咸阳郭某等人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
2018年8月,咸阳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发现郭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案件线索。经查,自2012年底以来,以郭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采用伪造、盗用批准文号、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的方式,长期非法生产含有违禁化学成分的降糖类、降压类、补肾壮阳类保健食品20余种,销售数量达8千余件,涉及陕西、新疆、重庆、河南、湖北、云南等全国20多个省市的80多个县市,涉案金额7千余万元。在掌握充足证据后,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截至2019年2月28日,共抓获该团伙主犯郭某等犯罪嫌疑人31人,查扣有毒、有害保健食品5百余件,非法添加物3百余公斤,制造工具11台,捣毁加工、生产、储藏、销售窝点29处,成功摧毁这一长期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特大犯罪团伙。
二、延安贺某等人特大非法生产、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7年10月11日,省公安厅依托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作机制,发现某网店有重大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经检测,该网店销售的减肥咖啡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化学成分。
经查,该网店经营者贺某,通过网络从黄某处購买减肥产品在网上销售。2016年7月起,黄某以自家地下室为加工作坊,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在网上购买防伪码,设计印制包装盒、商标,冒充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等,伙同其妻子等人生产加工减肥保健食品,通过网络销售,销路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民警在安徽六安将黄某等3人抓捕归案,现场查获大量非法生产的减肥咖啡、减肥胶囊等涉案物品。经过民警顺线深挖,连续捣毁违法生产加工窝点15个、违法生产工厂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
三、咸阳周某等人销售假冒名酒案
2019年1月,咸阳市礼泉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有一假酒制造窝点。警方侦查发现,该窝点组织者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果断出击,在周某家中查获假冒高档白酒2百余瓶及相关假酒包装4千余件。
经查,自2018年3月起,周某等人在其家中以低价酒为原料,勾兑生产假冒高档白酒共计1千余箱,涉案价值达160余万元。礼泉警方顺藤摸瓜,将该团伙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在该团伙库房现场查获假冒高端白酒千余件,以及大量仿冒的糖果饮料等。
四、西安李某等人生产假冒汽水案
2019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联合厂家,在西安市雁塔区一民房内查处一个正在生产假冒名牌汽水的黑窝点,现场查获大量包材,成品、半成品及加工设备。
经查,自2018年5月起,犯罪嫌疑人李某购买生产设备及原料,私自生产、销售某名牌汽水1.2万余件并销售,涉案价值达20余万元。经审讯,李某对自己生产、销售假冒名牌汽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五、铜川樊某等人销售假冒名酒案
2018年11月,省公安厅环食药总队接厂家举报线索称,某网店销售假冒西凤酒。省公安厅立即开展调查,初步查明该网店实际经营人樊某,从2018年6月起通过网络平台向全国多省市销售假冒西凤酒。
经查,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樊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开设网店销售大量假冒西凤酒,假酒销往陕西、山西、山东等全国27个省市,经厂家鉴定均为假酒,涉案价值达4百余万元。2019年3月,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樊某等3人抓获,并在其家中现场查获假冒西凤酒40余箱。
陕西启动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
从陕西省公安厅获悉,陕西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重拳出击食药环领域和侵犯知识产权突出违法犯罪,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和环境安全。此次“昆仑”行动从8月11日起持续至年底。
行动中,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坚持“打源头、端窝点、催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向食药环、知识产权犯罪发起凌厉攻势,集中力量侦破大要案件,摧毁犯罪链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陕西省公安机关将同步开展专门针对食品安全犯罪、药品安全犯罪、侵权假冒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四方面具体行动。群众最为关心的涉及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安全犯罪,外卖黑作坊、“三无”小食品,假劣农药化肥种子、假劣疫苗、美容产品、骗取医保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等,均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范围之列。
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的协作,做到线上线下合力精准打击,实现打击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