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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究肺癌骨转移患者采用唑来膦酸对患者生活质量的改善效果。方法:选取2019年2月~2021年2月收治的肺癌骨转移患者65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治疗方法不同分为探究组33例和对照组32例,对照组给予单纯化疗,探究组给予帕米膦酸二钠联合唑来膦酸,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与治疗效果。结果:探究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高于对照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唑来膦酸治疗肺癌骨转移患者,对其生活质量有显著影响,临床治疗效果较好。
关键词:唑来膦酸;肺癌;骨转移;生活质量
肺癌是临床发病率较高的一种恶性肿瘤,致残率与致死率均较高,手术切除肺组织治疗效果较好,但患者5年生存率仍未超过15%。骨转移是肺癌发展过程中极为常见的一种并发症,患者多出现剧烈疼痛,易出现骨折、瘫痪、脊髓压迫等病症,对患者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现阶段对肺癌发生骨转移的患者主要治疗方式为放疗联合药物治疗,其中帕米膦酸二钠与唑来膦酸是比较常见的药物[1]。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2月~2021年2月我院收治的65例肺癌骨转移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治疗方法不同分为探究组33例和对照组32例。探究组男17例,女16例;年龄33~77岁,平均(53.6±6.9)岁。对照组男17例,女15例;年龄34~80岁,平均(54.4±7.4)岁。两组基线资料均衡可比(P>0.05)。本研究经我院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入组标准:临床检查确诊为肺癌且有明显骨转移;患者及其家属知情本研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合并消化道出血或者精神疾病;对本研究用药过敏;不可耐受放疗;重要脏器功能异常。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单纯化疗治疗,确诊后先采用吉西他滨治疗1周,第8日后加用顺铂治疗,盐酸吉西他滨(国药准字H20010381),静脉滴注,用量为1000 mg/m3;顺铂注射液(国药准字H20040813),静脉滴注,用量为25 mg/m3。探究组患者在对照组化疗基础上采用帕米膦酸二钠联合唑来膦酸治疗,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国药准字H20067213)静脉滴注,用100 ml0.9%氯化钠注射液将4 mg唑来膦酸稀释,在15 min内完成静脉滴注;然后取100 ml0.9%氯化钠将500 mg帕米膦酸二钠稀释,在4 h内完成静脉滴注,3~5日进行一次治疗,唑来膦酸(国药准字H20041956)静脉滴注,选择100 ml0.9%氯化钠注射液将4 mg唑来膦酸稀释,在15 min内完成静脉滴注;取0.9%氯化鈉100 ml将500 mg帕米膦酸二钠稀释,在4 h内完成静脉滴注,3~5日进行1次治疗。两组患者均治疗3个月。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和治疗效果,生活质量采用Kamofsky评分量表进行评估,总分100分,分数越高患者生活质量越高;治疗效果依据患者疼痛状况分为完全缓解、部分缓解和未缓解。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分析处理数据,计数资料以%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组生活质量及治疗效果比较
探究组生活质量评分高于对照组,临床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讨论
肺癌骨转移会明显增加晚期肺癌患者的痛苦,放疗能够较好的控制骨转移,但对复发性骨痛和骨转移疼痛治疗效果有限,且临床疗效时间较短,因此,需在放疗治疗的同时予以相应药物进行辅助治疗。本研究结果显示,在肺癌骨转移患者中予以帕米膦酸二钠联合唑来膦酸治疗效果明显,能够更好地提升患者生活质量和临床疗效。磷酸钠类药物能抑制破骨细胞介导的吸收作用,可干扰破骨细胞吸收过程,从而抑制致痛因子的产生,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与治疗效果。帕米膦酸二钠在肺癌骨转移患者中具有一定镇痛效果,但相对来说唑来膦酸的镇痛效果更优,因此,唑来膦酸在临床中治疗价值更高,值得进一步推广运用。
参考文献
[1]吴仁瑞,刘华峰.唑来膦酸治疗肺癌骨转移的安全性分析[J].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20,30(24):113-115.
关键词:唑来膦酸;肺癌;骨转移;生活质量
肺癌是临床发病率较高的一种恶性肿瘤,致残率与致死率均较高,手术切除肺组织治疗效果较好,但患者5年生存率仍未超过15%。骨转移是肺癌发展过程中极为常见的一种并发症,患者多出现剧烈疼痛,易出现骨折、瘫痪、脊髓压迫等病症,对患者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现阶段对肺癌发生骨转移的患者主要治疗方式为放疗联合药物治疗,其中帕米膦酸二钠与唑来膦酸是比较常见的药物[1]。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2月~2021年2月我院收治的65例肺癌骨转移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治疗方法不同分为探究组33例和对照组32例。探究组男17例,女16例;年龄33~77岁,平均(53.6±6.9)岁。对照组男17例,女15例;年龄34~80岁,平均(54.4±7.4)岁。两组基线资料均衡可比(P>0.05)。本研究经我院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入组标准:临床检查确诊为肺癌且有明显骨转移;患者及其家属知情本研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合并消化道出血或者精神疾病;对本研究用药过敏;不可耐受放疗;重要脏器功能异常。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单纯化疗治疗,确诊后先采用吉西他滨治疗1周,第8日后加用顺铂治疗,盐酸吉西他滨(国药准字H20010381),静脉滴注,用量为1000 mg/m3;顺铂注射液(国药准字H20040813),静脉滴注,用量为25 mg/m3。探究组患者在对照组化疗基础上采用帕米膦酸二钠联合唑来膦酸治疗,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钠(国药准字H20067213)静脉滴注,用100 ml0.9%氯化钠注射液将4 mg唑来膦酸稀释,在15 min内完成静脉滴注;然后取100 ml0.9%氯化钠将500 mg帕米膦酸二钠稀释,在4 h内完成静脉滴注,3~5日进行一次治疗,唑来膦酸(国药准字H20041956)静脉滴注,选择100 ml0.9%氯化钠注射液将4 mg唑来膦酸稀释,在15 min内完成静脉滴注;取0.9%氯化鈉100 ml将500 mg帕米膦酸二钠稀释,在4 h内完成静脉滴注,3~5日进行1次治疗。两组患者均治疗3个月。
1.3 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和治疗效果,生活质量采用Kamofsky评分量表进行评估,总分100分,分数越高患者生活质量越高;治疗效果依据患者疼痛状况分为完全缓解、部分缓解和未缓解。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分析处理数据,计数资料以%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组生活质量及治疗效果比较
探究组生活质量评分高于对照组,临床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讨论
肺癌骨转移会明显增加晚期肺癌患者的痛苦,放疗能够较好的控制骨转移,但对复发性骨痛和骨转移疼痛治疗效果有限,且临床疗效时间较短,因此,需在放疗治疗的同时予以相应药物进行辅助治疗。本研究结果显示,在肺癌骨转移患者中予以帕米膦酸二钠联合唑来膦酸治疗效果明显,能够更好地提升患者生活质量和临床疗效。磷酸钠类药物能抑制破骨细胞介导的吸收作用,可干扰破骨细胞吸收过程,从而抑制致痛因子的产生,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与治疗效果。帕米膦酸二钠在肺癌骨转移患者中具有一定镇痛效果,但相对来说唑来膦酸的镇痛效果更优,因此,唑来膦酸在临床中治疗价值更高,值得进一步推广运用。
参考文献
[1]吴仁瑞,刘华峰.唑来膦酸治疗肺癌骨转移的安全性分析[J].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20,30(24):11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