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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险公司加大了产品的创新和研发力度,推出了诸如储蓄型、保障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寿险等新险种以及少儿保险、女性保险等特殊群体险种。但是,进行投保时,大多数险种都有一个严格的年龄限制,即在65周岁或70周岁以下。换句话说,在这个年龄段之上的老年人,即使有投保欲望,即使有经济能力,也将被拒之于保险公司门外。对此,一些老年人颇有微词,纷纷责问:“商业保险何日关爱咱们老年群体?”
事实上,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行列。据统计,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第4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9个百分点。面对人口高龄化这一趋势,如何着手建立一套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解“老”之忧,使老年人平稳、愉快地度过晚年生活就紧迫地摆在各级政府面前。
实际上,早在1995年,国务院就发出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在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经办机构。”1997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企业改革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这表明,我国政府正着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3个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国家只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养老待遇则必须通过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去解决。由此可见,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培育得不尽人意的主要原因在于:
其一,老年人普遍体质较差,属疾病多的群体,死亡率也高,风险系数大,开发老年人险种盈利甚微,甚至亏本经营。除中国人寿外,其他人寿保险公司成立时间较短,风险观念较强,逐利观念至上,只对开发那些风险系数小的险种,对这些风险系数较高的险种心存疑虑,不敢问津这一潜力巨大的领域。
其二,老年人经济条件一般,无力承担高额保费。此前,一些保险公司曾试图为老年人度身订做养老保险套餐,但由于费率较高,让一向比较节俭的老年人感到难以接受,问津者较少。因此,保险公司对老年人险种的开发信心不足,觉得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投资于此不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导致商业养老保险乏人问津。
其三,产品缺乏必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1997年之前,一些保险公司甚至不惜代价,借银行降息之机打“降息牌”促销高预定利率养老保险,背上了沉重的“利差损”包袱。在经历银行连续7次降息之后,保监会规定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不得超过2.5%,使固定利率的传统养老险种较过去变得十分昂贵,销售难以为继。
可喜的是,面对老年群体的责问,一些保险公司开始重新认识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开发出适销对路的非传统型投资分红养老保险产品,激活了沉寂的养老保险市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团体养老保险更是被业内人士称为走进投资新时代。继个人养老保险赋予分红、投资连结、万能等新概念之后,今年团体养老保险也是热点频繁。3月份,平安保险在上海推出了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保险,引起了市场巨大的反响。之后,中国人寿又推出“国寿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并创下了一份创纪录的保单,即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与北京铁路局签订了一项首期3亿元的大保单,为该局36万名员工提供团体年金保险。紧接着,太平洋保险又研究开发了团体万能寿险产品,进军这一潜在的市场。综观这类产品,彼此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使传统的团体年金保险有了保值增值的功能,使投保人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的投资成果或经营收益。
面对近年来国内老年保险市场出现的变化,业内人士指出,未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仍将取决于寿险公司适应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需求,以及适合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需要的产品创新能力,而那些具有产品标新立异和成本领先的寿险公司,必将创造非凡的销售业绩,进而主导国内养老保险市场。
事实上,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行列。据统计,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第4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9个百分点。面对人口高龄化这一趋势,如何着手建立一套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解“老”之忧,使老年人平稳、愉快地度过晚年生活就紧迫地摆在各级政府面前。
实际上,早在1995年,国务院就发出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在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经办机构。”1997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企业改革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这表明,我国政府正着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3个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国家只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养老待遇则必须通过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去解决。由此可见,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培育得不尽人意的主要原因在于:
其一,老年人普遍体质较差,属疾病多的群体,死亡率也高,风险系数大,开发老年人险种盈利甚微,甚至亏本经营。除中国人寿外,其他人寿保险公司成立时间较短,风险观念较强,逐利观念至上,只对开发那些风险系数小的险种,对这些风险系数较高的险种心存疑虑,不敢问津这一潜力巨大的领域。
其二,老年人经济条件一般,无力承担高额保费。此前,一些保险公司曾试图为老年人度身订做养老保险套餐,但由于费率较高,让一向比较节俭的老年人感到难以接受,问津者较少。因此,保险公司对老年人险种的开发信心不足,觉得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投资于此不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导致商业养老保险乏人问津。
其三,产品缺乏必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1997年之前,一些保险公司甚至不惜代价,借银行降息之机打“降息牌”促销高预定利率养老保险,背上了沉重的“利差损”包袱。在经历银行连续7次降息之后,保监会规定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不得超过2.5%,使固定利率的传统养老险种较过去变得十分昂贵,销售难以为继。
可喜的是,面对老年群体的责问,一些保险公司开始重新认识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借鉴国际经验设计开发出适销对路的非传统型投资分红养老保险产品,激活了沉寂的养老保险市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团体养老保险更是被业内人士称为走进投资新时代。继个人养老保险赋予分红、投资连结、万能等新概念之后,今年团体养老保险也是热点频繁。3月份,平安保险在上海推出了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保险,引起了市场巨大的反响。之后,中国人寿又推出“国寿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并创下了一份创纪录的保单,即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与北京铁路局签订了一项首期3亿元的大保单,为该局36万名员工提供团体年金保险。紧接着,太平洋保险又研究开发了团体万能寿险产品,进军这一潜在的市场。综观这类产品,彼此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使传统的团体年金保险有了保值增值的功能,使投保人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的投资成果或经营收益。
面对近年来国内老年保险市场出现的变化,业内人士指出,未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仍将取决于寿险公司适应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需求,以及适合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需要的产品创新能力,而那些具有产品标新立异和成本领先的寿险公司,必将创造非凡的销售业绩,进而主导国内养老保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