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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着眼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并付诸实践常抓不懈。较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了“伟大工程”和“伟大事业”的完美对接和辩证互动,展示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逻辑联系,凸显了战略价值的全局性。着眼于提升党建的科学化水平,立足于新“赶考”征程中的“四大风险”和“四大考验”,构建出“五位一体”的治党总布局,突出了内容价值的系统性。依据蓝图设计转化为生动实际的一般机制,通过主体全覆盖、从严有重点、领域全涉及和措施更配套,实现了操作价值的全面性。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价值全面;内容全面;举措全面
DOI:10.15938/j.cnki.iper.2017.05.026
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7)05-0126-05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并准确阐释了“全面从严治党”,这是九十多年党建史的里程碑,迅速成为关注焦点、研究热点和实践重点。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政治保证的“全面从严治党”开创了党的建设的新局面,使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初步实现了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了严、紧、硬。为了更好地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作用,必须深入挖掘和系统阐述“全面从严治党”价值的“全面性”。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性战略价值
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革命的“三大法宝”和改革的“基本经验”,紧密结合党的建设、政治路线和基本纲领,围绕中心工作实现“伟大事业”和“伟大工程”的协同互进,而将“全面从严治党”置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则是新起点上的全面创新。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域中的“全面从严治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近代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历史的结论和人民的选择,这既是世界社会主义数百年波澜壮阔历史进程的伟大昭示,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奇迹”的最好注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新路”而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和僵化封闭的“老路”,因为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和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简言之,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中国模式进一步增创中国的独特优势。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在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同时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新任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应运而生。作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标志性成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鲜活的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的理论抽象,是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的行动纲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通过注入新内涵和赋予新特征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通过精准勾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愿景图”和“路线图”,科学回答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面临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发展起来以后”的新课题,突出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
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框架和总逻辑,“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抓手和着力点,而党的领导则是两者内在联系的纽带,因为其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又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灵魂。
2.“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全面从严治党”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价值并不在于首次提出了某个或某些“全面”,更为关键的是其遵循总体战略和特定逻辑、将原本相对独立的四个不同领域的重大命题整合成相辅相成、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比照系统论和战略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目标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是动力系统,全面依法治国是法治保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是控制系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则是战略举措。因此,“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价值也必须通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联系和辩证关系进行考量。
“全面从严治党”是高标准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保证。作为“小康”的设计者、组织者和责任人,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和界定“小康”概念、20世纪末实现总体小康、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就是这一理论设计和实践探索的清晰投射。改革开放以来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进程也一再证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宏伟目标的政治力量只有中国共产党。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党在执政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出现的问题、面临的考验和将来的挑战都必须不断改善党的領导。“前所未有地接近梦想”的美好现实和“全面建成小康”的诸多短板的反差性大背景下,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通过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和持续拥护从而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保障。就性质而言,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保证改革正确方向最核心的内容,全面深化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绝不能犯根本性、方向性的颠覆性错误,而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最核心的就是在改革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就关联度而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所有领域的改革都与党的建设紧密相连,比如政治体制改革领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都与党的领导和建设关系密切;就进展而言,全面从严治党关系到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进程;就效果而言,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执政能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能力直接影响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效,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因此提倡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当然,“全面深化改革”对“全面从严治党”也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深化各领域改革。”[1]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在性质上讲,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2],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就内容而言,党的领导要渗透和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系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就主体来说,必须把握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党纪高于国法的理念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统一;就推进方式而言,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建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对依法治国的引领。当然,“全面依法治国”也必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全新要求,诸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体现法治思维,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3]。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完整性内容价值
作为党的建设的继承接力和发展创新,“全面从严治党”以“全面”和“从严”成为重要节点、崭新标杆和全新高度。要将全面从严治党付诸实践,变成生动而深刻的党建实际,必须从八个方面全方位推进,即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4]。
1.新“赶考”征程中的“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影响深远的“两个务必”、从执政党的角度和高度对党的建设进行了全新部署,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胜利、面临“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新的历史任务,因此,“当年党中央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同志说是‘进京赶考’”。而“60多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但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应该说,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5]。
作为一以贯之的重大工程,党的建设必须紧扣“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主题遵循共同的规律机理和运行方式,但更应该考虑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中心任务和历史方位的新要求。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新的“赶考”任务给“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全新考验和面临的巨大危险,即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好战胜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这是对新的历史起点上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全面深刻分析后得出的科学结论,这在党的90多年的历史上尚属首次,这就解决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性问题,立足新的“赶考”征程中“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重承诺,校准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目标。
2.“五位一体”治党总布局的“全面从严治党”
从一般层面看,党的建设可以清晰地划分为若干独立的领域,可以将某些突出问题划归到特定层面,实际上,某些负面问题可能只是在某个领域更为集中、表现更为明显、影响更为直接,而且问题产生的原因不仅在于本领域,更关涉其他领域,反之,某个领域突出问题的改善也会带来其他领域问题的解决和整体提升。依循上述逻辑,“全面从严治党”更强调整体性和系统论,强调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机联系和协同作用,构建内容全方位、领域无死角的“五位一体”治党总布局。
通过思想建党与作风建设联动实现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的互进。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从而不断培植精神家园,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以党风的整体好转提升理论认知和认同。也就是说,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特别是唯物史观指引下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才能够真正做到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正确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唯一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科学观点不能丢,弘扬“两个务必”这一保持党的政治本色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精神法宝[6],才能够使“作风问题无小事”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成为作风建设的理性共识,才能够使“三严三实”成为自觉实践,最终呈现出风清气正的党风。而作风建设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党内政治生态的实质改善必然反过来提升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效果。
通过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同向发力实现捍卫底线和提高境界的统一。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因而理想信念和制度建设是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的两大支柱,缺一不可,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7],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基本依规设定行为的下限和底线,主要解决“不能做什么”,理想信仰则主要用来提升人的境界与操守。
通过制度治党与廉政建设联动实现问题解决和制度创新的齐进。面对党内出现的各种消极腐败建设,必须认识到危害的严重性和行动的紧迫性,“以猛药去柯、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对违反“八项规定”、违背党的宗旨和纪律的各种行为进行坚决集中式整治,使腐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与之同时,以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实现常态化治理,进而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在更高层次上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逐步形成廉洁奉公的环境和氛围,必将大大减轻反腐倡廉的任务和压力。
通过纪律建设推动理论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这必然需要和推动理论建设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纪律建设必然要求强化组织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控“进口”、扎好“出口”,实现组织纯洁;纪律建设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违反党的宗旨和损害党的形象的违法乱纪行为必须进行毫不留情的处分以达致党风政风的改善;党的制度建設包括两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运作,一是制度的执行遵守和监督,后者就是纪律建设;而腐败是违反党的纪律最为严重和危害最为明显的行为,必须运用纪律进行制裁和防治。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性操作价值
十八大以来,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艰巨任务,围绕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领导核心这个目标导向,完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关键是将目标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和鲜活实际,真正体现全面深化改革“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精神实质。
1.操作对象全覆盖、有重点的“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是解决党内突出问题、加强先进性、纯洁性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与以往党建理论相比,其主体更为立体全面,是真正的全覆盖和无例外,要求全党动手、全员参与。通过“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做到了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上行下效,上下互动的辩证统一。
在层级上,贯穿党中央、地方(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包括县和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和基层(包括街道、乡、镇、村和社区),真正做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上下无缝隙。
在对象上,涵括全部组织和全体党员,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到基层组织,从党的领导干部、一般干部、普通党员再到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根据掌握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制定相应的约束制度,真正做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人员无遗漏。
在内容上,体现在从严管理队伍、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抓基础、严肃党内生活等各个方面。既对事也对人,既对工作成绩也对工作方法,既对任内考核也对事后责任,既对工作也对生活,既有统一要求也有具体规定,真正做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域不留白。
在角度上,从党中央看,一则不能以党代法,制定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必须体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同时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从党组织看,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规范组织行为;从领导干部看,必须自觉接受监督,起模范带头作用;从党员看,必须严格按规矩办事,自觉服从指挥。
2.操作措施更系统、配套全的“全面从严治党”
在操作理念上,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考核、解决具体问题和改善政治生态、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着力解决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歪风邪气,诸如“少数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識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8],在短时间内立竿见影的同时,避免“一阵风”而使各项措施常态化。
在操作措施上,坚持废、改、立的统一,以举措的整体性、系统性、创新型、协同性实现系统之间及内部的配套与协调。2013年11月27日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是党内阶段性的“立法规划”,通过确定重点项目明确了建党100周年的理想目标,即形成内容科学、配套完备、程序严密、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同年颁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是党内法规制定的“立法法”,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则是侧重解决党的法规法纪的全覆盖问题。作为面向全党严肃重申党的纪律的权威性、规范性文件,2015年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是党规党纪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的标志性成果。
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在对象上,既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也包括学风、文风、会风;在标准上,包括弘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也包括以“八项规定”解决作风之弊;在方法上,以良好的惯性自律使其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以健全的多维监督使其不能违背宗旨,以高效的执纪使其不敢沾染歪风邪气,以规范的配套制度从严问责。
纪律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9],在内容上,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在原则上,以“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解决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在举措上,立足于唤醒和提升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建章立制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有规在先,同时强化执行落实,抓早抓小、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在执行中进一步完善纪律规矩,真正做到纪律建设和落实的动态平衡。
干部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在总要求上,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在基本原则上,做到严的标准要求、严的管理措施、严的纪律约束;在标准上,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在内容上,涵盖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问责、干部兼职、干部档案管理、“裸官”治理;在重难点上,聚焦“能上不能下”,采取立体措施,诸如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等。
反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在原则上,坚持治标治本和自律他律,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在内容上,“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有腐必反和是腐必惩,又重点打击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商业贿赂、失职渎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在方法上,既重视传统经验和成功做法,又从定位内容、方式责任、成果运用、体制机制和整改提升等各个方面整体创新巡视工作。
通过上述分析,“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性是鲜明而立体的:既体现在操作领域在静态层面的各领域之间及内部的协同共进和动态层面的发展阶段的环环相扣,也体现在内容领域的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体现改革创新精神的科学设计,更是推进“四个全面”的关键举措和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83.
[2]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4-10-29(1).
[3]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7-01(1).
[4]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10(1).
[5]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习近平再访西柏坡侧记[N].人民日报,2013-07-13(1).
[6]论“两个务必”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精神法宝[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5(2):100.
[7]郑士鹏.论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的内在逻辑统一性[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6(2):110.
[8]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2-11-09(1).
[9]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化改革巩固成果积极拓展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N].光明日报,2015-01-14(1).
[责任编辑:张学玲]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价值全面;内容全面;举措全面
DOI:10.15938/j.cnki.iper.2017.05.026
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7)05-0126-05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并准确阐释了“全面从严治党”,这是九十多年党建史的里程碑,迅速成为关注焦点、研究热点和实践重点。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政治保证的“全面从严治党”开创了党的建设的新局面,使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初步实现了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了严、紧、硬。为了更好地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作用,必须深入挖掘和系统阐述“全面从严治党”价值的“全面性”。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全局性战略价值
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革命的“三大法宝”和改革的“基本经验”,紧密结合党的建设、政治路线和基本纲领,围绕中心工作实现“伟大事业”和“伟大工程”的协同互进,而将“全面从严治党”置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则是新起点上的全面创新。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域中的“全面从严治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近代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历史的结论和人民的选择,这既是世界社会主义数百年波澜壮阔历史进程的伟大昭示,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奇迹”的最好注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新路”而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和僵化封闭的“老路”,因为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和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简言之,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中国模式进一步增创中国的独特优势。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在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同时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新任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应运而生。作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标志性成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鲜活的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的理论抽象,是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的行动纲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通过注入新内涵和赋予新特征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通过精准勾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愿景图”和“路线图”,科学回答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面临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发展起来以后”的新课题,突出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
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框架和总逻辑,“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抓手和着力点,而党的领导则是两者内在联系的纽带,因为其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又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灵魂。
2.“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全面从严治党”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价值并不在于首次提出了某个或某些“全面”,更为关键的是其遵循总体战略和特定逻辑、将原本相对独立的四个不同领域的重大命题整合成相辅相成、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比照系统论和战略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目标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是动力系统,全面依法治国是法治保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是控制系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则是战略举措。因此,“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价值也必须通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联系和辩证关系进行考量。
“全面从严治党”是高标准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保证。作为“小康”的设计者、组织者和责任人,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和界定“小康”概念、20世纪末实现总体小康、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就是这一理论设计和实践探索的清晰投射。改革开放以来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进程也一再证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宏伟目标的政治力量只有中国共产党。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党在执政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出现的问题、面临的考验和将来的挑战都必须不断改善党的領导。“前所未有地接近梦想”的美好现实和“全面建成小康”的诸多短板的反差性大背景下,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通过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和持续拥护从而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保障。就性质而言,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保证改革正确方向最核心的内容,全面深化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绝不能犯根本性、方向性的颠覆性错误,而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最核心的就是在改革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就关联度而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所有领域的改革都与党的建设紧密相连,比如政治体制改革领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都与党的领导和建设关系密切;就进展而言,全面从严治党关系到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进程;就效果而言,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执政能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能力直接影响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效,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因此提倡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当然,“全面深化改革”对“全面从严治党”也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深化各领域改革。”[1]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在性质上讲,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2],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就内容而言,党的领导要渗透和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系为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就主体来说,必须把握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党纪高于国法的理念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统一;就推进方式而言,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建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对依法治国的引领。当然,“全面依法治国”也必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全新要求,诸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体现法治思维,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3]。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完整性内容价值
作为党的建设的继承接力和发展创新,“全面从严治党”以“全面”和“从严”成为重要节点、崭新标杆和全新高度。要将全面从严治党付诸实践,变成生动而深刻的党建实际,必须从八个方面全方位推进,即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4]。
1.新“赶考”征程中的“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影响深远的“两个务必”、从执政党的角度和高度对党的建设进行了全新部署,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胜利、面临“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新的历史任务,因此,“当年党中央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同志说是‘进京赶考’”。而“60多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但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应该说,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5]。
作为一以贯之的重大工程,党的建设必须紧扣“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主题遵循共同的规律机理和运行方式,但更应该考虑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中心任务和历史方位的新要求。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新的“赶考”任务给“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全新考验和面临的巨大危险,即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更好战胜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这是对新的历史起点上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全面深刻分析后得出的科学结论,这在党的90多年的历史上尚属首次,这就解决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提性问题,立足新的“赶考”征程中“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重承诺,校准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目标。
2.“五位一体”治党总布局的“全面从严治党”
从一般层面看,党的建设可以清晰地划分为若干独立的领域,可以将某些突出问题划归到特定层面,实际上,某些负面问题可能只是在某个领域更为集中、表现更为明显、影响更为直接,而且问题产生的原因不仅在于本领域,更关涉其他领域,反之,某个领域突出问题的改善也会带来其他领域问题的解决和整体提升。依循上述逻辑,“全面从严治党”更强调整体性和系统论,强调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机联系和协同作用,构建内容全方位、领域无死角的“五位一体”治党总布局。
通过思想建党与作风建设联动实现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的互进。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从而不断培植精神家园,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以党风的整体好转提升理论认知和认同。也就是说,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特别是唯物史观指引下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才能够真正做到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正确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唯一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科学观点不能丢,弘扬“两个务必”这一保持党的政治本色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精神法宝[6],才能够使“作风问题无小事”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成为作风建设的理性共识,才能够使“三严三实”成为自觉实践,最终呈现出风清气正的党风。而作风建设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党内政治生态的实质改善必然反过来提升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效果。
通过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同向发力实现捍卫底线和提高境界的统一。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因而理想信念和制度建设是保证全面从严治党的两大支柱,缺一不可,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7],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基本依规设定行为的下限和底线,主要解决“不能做什么”,理想信仰则主要用来提升人的境界与操守。
通过制度治党与廉政建设联动实现问题解决和制度创新的齐进。面对党内出现的各种消极腐败建设,必须认识到危害的严重性和行动的紧迫性,“以猛药去柯、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对违反“八项规定”、违背党的宗旨和纪律的各种行为进行坚决集中式整治,使腐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与之同时,以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实现常态化治理,进而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在更高层次上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逐步形成廉洁奉公的环境和氛围,必将大大减轻反腐倡廉的任务和压力。
通过纪律建设推动理论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这必然需要和推动理论建设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纪律建设必然要求强化组织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控“进口”、扎好“出口”,实现组织纯洁;纪律建设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违反党的宗旨和损害党的形象的违法乱纪行为必须进行毫不留情的处分以达致党风政风的改善;党的制度建設包括两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运作,一是制度的执行遵守和监督,后者就是纪律建设;而腐败是违反党的纪律最为严重和危害最为明显的行为,必须运用纪律进行制裁和防治。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性操作价值
十八大以来,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艰巨任务,围绕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领导核心这个目标导向,完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关键是将目标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和鲜活实际,真正体现全面深化改革“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精神实质。
1.操作对象全覆盖、有重点的“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是解决党内突出问题、加强先进性、纯洁性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与以往党建理论相比,其主体更为立体全面,是真正的全覆盖和无例外,要求全党动手、全员参与。通过“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做到了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上行下效,上下互动的辩证统一。
在层级上,贯穿党中央、地方(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包括县和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和基层(包括街道、乡、镇、村和社区),真正做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上下无缝隙。
在对象上,涵括全部组织和全体党员,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到基层组织,从党的领导干部、一般干部、普通党员再到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根据掌握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制定相应的约束制度,真正做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人员无遗漏。
在内容上,体现在从严管理队伍、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抓基础、严肃党内生活等各个方面。既对事也对人,既对工作成绩也对工作方法,既对任内考核也对事后责任,既对工作也对生活,既有统一要求也有具体规定,真正做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域不留白。
在角度上,从党中央看,一则不能以党代法,制定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必须体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同时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从党组织看,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规范组织行为;从领导干部看,必须自觉接受监督,起模范带头作用;从党员看,必须严格按规矩办事,自觉服从指挥。
2.操作措施更系统、配套全的“全面从严治党”
在操作理念上,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考核、解决具体问题和改善政治生态、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着力解决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歪风邪气,诸如“少数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識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8],在短时间内立竿见影的同时,避免“一阵风”而使各项措施常态化。
在操作措施上,坚持废、改、立的统一,以举措的整体性、系统性、创新型、协同性实现系统之间及内部的配套与协调。2013年11月27日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是党内阶段性的“立法规划”,通过确定重点项目明确了建党100周年的理想目标,即形成内容科学、配套完备、程序严密、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同年颁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是党内法规制定的“立法法”,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则是侧重解决党的法规法纪的全覆盖问题。作为面向全党严肃重申党的纪律的权威性、规范性文件,2015年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是党规党纪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的标志性成果。
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在对象上,既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也包括学风、文风、会风;在标准上,包括弘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也包括以“八项规定”解决作风之弊;在方法上,以良好的惯性自律使其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以健全的多维监督使其不能违背宗旨,以高效的执纪使其不敢沾染歪风邪气,以规范的配套制度从严问责。
纪律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9],在内容上,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在原则上,以“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解决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在举措上,立足于唤醒和提升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建章立制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有规在先,同时强化执行落实,抓早抓小、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在执行中进一步完善纪律规矩,真正做到纪律建设和落实的动态平衡。
干部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在总要求上,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在基本原则上,做到严的标准要求、严的管理措施、严的纪律约束;在标准上,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在内容上,涵盖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问责、干部兼职、干部档案管理、“裸官”治理;在重难点上,聚焦“能上不能下”,采取立体措施,诸如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等。
反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在原则上,坚持治标治本和自律他律,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在内容上,“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有腐必反和是腐必惩,又重点打击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商业贿赂、失职渎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在方法上,既重视传统经验和成功做法,又从定位内容、方式责任、成果运用、体制机制和整改提升等各个方面整体创新巡视工作。
通过上述分析,“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性是鲜明而立体的:既体现在操作领域在静态层面的各领域之间及内部的协同共进和动态层面的发展阶段的环环相扣,也体现在内容领域的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体现改革创新精神的科学设计,更是推进“四个全面”的关键举措和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83.
[2]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4-10-29(1).
[3]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7-01(1).
[4]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10(1).
[5]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习近平再访西柏坡侧记[N].人民日报,2013-07-13(1).
[6]论“两个务必”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精神法宝[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5(2):100.
[7]郑士鹏.论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的内在逻辑统一性[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6(2):110.
[8]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2-11-09(1).
[9]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化改革巩固成果积极拓展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N].光明日报,2015-01-14(1).
[责任编辑:张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