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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不必接受婚前检查。将婚检由强制改为自愿,彰显了人性化,充分体现了尊重个人隐私权,这一人性化、保护隐私的“变法”受到准新人们的欢迎。于是全国婚检率就开始大幅度下降,南京的婚检率从98%跌至1%,广州的婚检率则由97%降为4.43%,北京的婚检率也由99%降到10%以下,至于农村地区更是逼近于零。由于婚检人数迅速萎缩导致的隐性传染病、遗传病、生殖系统疾病以及新生儿缺陷率等急剧升高。因此,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自愿婚检”与“不必婚检”两个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