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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原有的《邮政法》是1986年颁布施行的。20多年来,我国邮政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邮政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邮政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邮政业发展和政府监管面临新的形势。自2002年起启动的邮政法修订工作,历时7年,十易其稿,在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了新的《邮政法》。新《邮政法》适应新的形势,坚持积极推进邮政改革和促进发展的原则,将党和国家扶持邮政业发展的大政方针法定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操作性。新的邮政法必将对我国邮政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