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农村建设无疑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彻底改变农村现状的伟大事业。然而,新农村建设必然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不可能一簇而就。因为教育农民,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水平,不是一、二代人的努力就可以实现的。只有农民的素质提高,认识到位,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才牢固,才能真正使我国新农村建设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就目前来说,在新农村建设不断扩大试点面的过程中要警惕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政绩工程,必须实事求是,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推进。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让农民唱主角。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我最近在农村调研中体会到,村民理事会作用发挥得好的新村建设效果良好。群众基础好,在国家资金投入还比较少的情况下,依靠村民投工投劳,事半功倍,即使是已经建设好的基础设施也才能有效运转,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在有的试点村调研中,我也发现不少村民有怨言,主要还是思想工作不到位,一些经济补偿不到位,在群众没有发动起来的情况下就进行拆建和改水改厕等等,结果是农民不参与,不配合,村里连打扫卫生还要出钱请人,有的为了达标欠帐数万元来搞建设。有的村里建了垃圾池,由于没有配套管理,也成了摆设。
在新农村建设中科学的规划十分重要。合理的规划可以防止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在与一个村支书交谈中,他指着一片空地表示,要建设一个灯光球场,需要投资5万元, 而这个自然村还不足30户,我问这个村有几个会打篮球的,结果该支书无言以对。如果没有几个农民会打篮球,那么这样灯光球场必然变成晒谷场。
要变政府推进为农民自愿,这样的新村建设才有价值和生命力。
一天,在一个山清水秀自然村,我发现一帮村民正在修建村里的巷道和文化活动中心(新式祠堂),经了解,这个自然村并不是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而是村民理事会号召,经全体村民投票,各家各户集资,村民投工投劳在主动建设新村,改变生存环境,建设现场热火朝天,令我十分感动:农民唱主角,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这才是新农村建设应该的路子啊!
在新农村建设中以农民为主体有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首先,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防止官员利用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搞无效益或低效益的“政绩工程”。这就要在管理上建立能体现农民意愿的制度,让农民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使自己的意愿成为制约官员行为的重要因素;还要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改革,建立真正的农民所有和农民所治的社会组织,以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其次,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增加农民的福祉,不能搞成劳民伤财的“害民工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最终落脚点是增加农民的福祉。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如加强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第三,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事业的真正主力军,不能搞成专家学者的“明星工程”。依靠农民辛勤劳动,确保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建设自己家园的积极性,是新农村建设是否成功的关键。因此,要在培养新型农民的前提下,进行农村组织体系创新,让农民真正组织起來。
要让农民在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全过程的参与和决策中重建自信、自尊,发挥其首创精神。农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得不到保障,农民的积极性就难以得到有效调动,进而导致农民被动应付乃至消极抵制,甚至出现类似上世纪30年代部分学者发起的“新乡村建设”运动中“我们动而农民不动”的窘境,新农村建设难保不会“昙花一现”。对此应该保持足够的警觉!
如何更好地尊重农民的意愿,真正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推动新型组织的有效运转,都要求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乃至整个宏观体制改革。
中央给了农村有力的经济支持,并切实保护和张扬农民的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这仅仅是开始。好的政策怎样获得好的执行,一直在困扰着农村工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走样或者被消解,有些地方以开会代替落实,以发文件代替执行,政策资源往往在从中央到基层政府的传递过程中层层递减。这直接关系到国家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后能否真正惠及农民。充分张扬农民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多方面的权利,核心是革新基层政府运作,关键在政府体制改革。
现行的政绩考核体制决定了一些基层政府心思花在大造典型、包装经验上,应付的主要是“嘴皮上的活儿”、“场面上的活儿”。对于那些为农民所需、但对政绩难以显山露水的事情,则很少感兴趣。基层政府也有苦衷,现在一些地方“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基层更是苦不堪言。所以说,政府创新如果不能有实质性突破,农民的主体地位将无从谈起,新农村建设的好政策和大投入也将难以收到预期效果。这次新农村建设如果还用“村村上项目”、“普及小康村”、“普九达标”等以往形形色色的升级达标运动来推进,农民就会不听招呼了,干部也不当真事了。
在与具有南下打工经历且刚刚步入中年的村理事会长几次交流后,我发现他的思路非常清晰,村里的规划也很好,便积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将这个自然村列入2012年度的新农村建设试点。
看来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就是要积极发现和培育这样的典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政府再来推一把,帮一手,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发挥的前提下,新农村建设才有生命力,这样的典型才有推广的价值。
由此可见,新农村建设试点应该是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而不应强行推进。掏群众钱袋子发展起来的新村和靠政府的金钱堆起来的新村也不是真正的新村,即使新了,也是暂时的,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也不具有典型意义.至少是不公平,不和谐的。
就目前来说,在新农村建设不断扩大试点面的过程中要警惕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政绩工程,必须实事求是,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推进。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让农民唱主角。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我最近在农村调研中体会到,村民理事会作用发挥得好的新村建设效果良好。群众基础好,在国家资金投入还比较少的情况下,依靠村民投工投劳,事半功倍,即使是已经建设好的基础设施也才能有效运转,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在有的试点村调研中,我也发现不少村民有怨言,主要还是思想工作不到位,一些经济补偿不到位,在群众没有发动起来的情况下就进行拆建和改水改厕等等,结果是农民不参与,不配合,村里连打扫卫生还要出钱请人,有的为了达标欠帐数万元来搞建设。有的村里建了垃圾池,由于没有配套管理,也成了摆设。
在新农村建设中科学的规划十分重要。合理的规划可以防止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在与一个村支书交谈中,他指着一片空地表示,要建设一个灯光球场,需要投资5万元, 而这个自然村还不足30户,我问这个村有几个会打篮球的,结果该支书无言以对。如果没有几个农民会打篮球,那么这样灯光球场必然变成晒谷场。
要变政府推进为农民自愿,这样的新村建设才有价值和生命力。
一天,在一个山清水秀自然村,我发现一帮村民正在修建村里的巷道和文化活动中心(新式祠堂),经了解,这个自然村并不是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而是村民理事会号召,经全体村民投票,各家各户集资,村民投工投劳在主动建设新村,改变生存环境,建设现场热火朝天,令我十分感动:农民唱主角,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这才是新农村建设应该的路子啊!
在新农村建设中以农民为主体有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首先,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防止官员利用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搞无效益或低效益的“政绩工程”。这就要在管理上建立能体现农民意愿的制度,让农民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使自己的意愿成为制约官员行为的重要因素;还要对农村基层组织进行改革,建立真正的农民所有和农民所治的社会组织,以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其次,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增加农民的福祉,不能搞成劳民伤财的“害民工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最终落脚点是增加农民的福祉。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如加强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第三,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事业的真正主力军,不能搞成专家学者的“明星工程”。依靠农民辛勤劳动,确保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建设自己家园的积极性,是新农村建设是否成功的关键。因此,要在培养新型农民的前提下,进行农村组织体系创新,让农民真正组织起來。
要让农民在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全过程的参与和决策中重建自信、自尊,发挥其首创精神。农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得不到保障,农民的积极性就难以得到有效调动,进而导致农民被动应付乃至消极抵制,甚至出现类似上世纪30年代部分学者发起的“新乡村建设”运动中“我们动而农民不动”的窘境,新农村建设难保不会“昙花一现”。对此应该保持足够的警觉!
如何更好地尊重农民的意愿,真正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推动新型组织的有效运转,都要求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乃至整个宏观体制改革。
中央给了农村有力的经济支持,并切实保护和张扬农民的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这仅仅是开始。好的政策怎样获得好的执行,一直在困扰着农村工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走样或者被消解,有些地方以开会代替落实,以发文件代替执行,政策资源往往在从中央到基层政府的传递过程中层层递减。这直接关系到国家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后能否真正惠及农民。充分张扬农民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多方面的权利,核心是革新基层政府运作,关键在政府体制改革。
现行的政绩考核体制决定了一些基层政府心思花在大造典型、包装经验上,应付的主要是“嘴皮上的活儿”、“场面上的活儿”。对于那些为农民所需、但对政绩难以显山露水的事情,则很少感兴趣。基层政府也有苦衷,现在一些地方“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基层更是苦不堪言。所以说,政府创新如果不能有实质性突破,农民的主体地位将无从谈起,新农村建设的好政策和大投入也将难以收到预期效果。这次新农村建设如果还用“村村上项目”、“普及小康村”、“普九达标”等以往形形色色的升级达标运动来推进,农民就会不听招呼了,干部也不当真事了。
在与具有南下打工经历且刚刚步入中年的村理事会长几次交流后,我发现他的思路非常清晰,村里的规划也很好,便积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将这个自然村列入2012年度的新农村建设试点。
看来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就是要积极发现和培育这样的典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政府再来推一把,帮一手,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发挥的前提下,新农村建设才有生命力,这样的典型才有推广的价值。
由此可见,新农村建设试点应该是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而不应强行推进。掏群众钱袋子发展起来的新村和靠政府的金钱堆起来的新村也不是真正的新村,即使新了,也是暂时的,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也不具有典型意义.至少是不公平,不和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