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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作为一种以保护农业发展为主要目的制度,对相关法律的依赖程度强。然而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处于亟需完善的阶段。通过比较国内外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状况、立法进程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美、日、法三国在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方面的分别形成了以官方公共机构为主体,私营机构为辅助的组织模式和互助共济组织为基础的三层机构的组织模式,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发展较成熟,具有可供借鉴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