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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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课上,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假如我是蜘蛛”,由于我上课睡觉,没认真听,下课问同学, 同学说是“假如我是只猪”。于是,我写了,结果我在学校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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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课上,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假如我是蜘蛛”,由于我上课睡觉,没认真听,下课问同学, 同学说是“假如我是只猪”。于是,我写了,结果我在学校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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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人把人生比作时钟里的一天,如果能活到70多岁,那么处在青春期的我们正是清晨的太阳。在我们人生中最美好的这段时光里,勇敢地追逐内心的那份热情,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更是年华老去后弥足珍贵的记忆。生活本身就是一场奥林匹克竞赛,最激动人心的奔跑融在每个青奥会志愿者的生命里,做最好的自己,为了青奥会,也为了怒放最美的青春。 彭慧玲:把青奥带回家乡傈僳族村寨 来自云南丽江傈僳族的彭
还记得我第一次接触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百年孤独》是上高二的时候,那时的我每天似懂非懂地阅读着书上的文字,最大的目的就是放松大脑。时隔几年后,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时,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有机会来到马尔克斯的故乡哥伦比亚留学。 我要去的哥伦比亚国立大学位于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在波哥大,人们爱花成癖,鲜花把这座号称“南美的雅典”的大城市装扮得像个大花园,而堪称“南美洲最大的学校”哥伦比亚国立大学的校园也非常
又是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又是四年一度的不眠之夜,又是一场足球的盛宴。2014年巴西世界杯的余热刚刚散去不久,32支世界劲旅已经在这片绿色场地上厮杀完毕,那么足球是什么?它有什么魅力使得它可以在全世界任何角落转动起来,全世界都挡不住的它的诱惑?在这片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又有多少我们无法预知的精彩和结局呢? 足球是什么? 足球运动作为一项古老的体育活动,源远流长。在中国的史书记载中,似乎最早起源于中国古
似乎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很喜欢蓄长发。长发似乎变成了我人生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事实上,我的头发并是不纯粹的黑色,而且每一根发丝都是既纤细又脆弱,仿佛轻轻一拉就会断。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依然很喜欢蓄长发。小时候,由于学校规定头发不能留太长,因此,我的头发长度始终保持在背部以上。每天清晨,它们都会被本本分分地拢成两个乖巧的辫子,服服帖帖地躺在我的校服上。 记得在我六七岁的时候,我家路口有一家很大的
回想起在英国的那段时光,眼前仿佛又看见伦敦大桥下泰晤士河畔的河水,耳畔依稀响起大本钟的钟声……那是一段令人思恋的日子,不只是因为那里的湖光山色、都市繁华,还因为我在那里与一支球队共度了一段美好时光。回国后,每每听到那支球队的名字,我依然会热血沸腾,因为球队所在的俱乐部正是我曾经工作过、成长过的地方——曼联足球俱乐部。其实,我不是足球迷,更不是曼联的球迷,我去曼联打工只是为生活所迫,但没想到就此与这
盛夏的时候,还有什么比一杯沁凉爽滑的冰淇淋更美好呢?那甜腻的味道和冰凉的口感在舌尖蔓延开来,滑滑的,凉凉的,再加上精致可爱的模样,简直令人欲罢不能。 若要问评选夏日里最当道的美食是什么,冰淇淋必须是首当其冲的。据说中国在很久以前食用的用水果和雪加上牛奶的“冰酪”就是冰淇淋的雏形,宋人杨万里对“冰酪”情有独钟,有诗云:“似腻还成爽,如凝又似飘。玉来盘底碎,雪向日冰消”。而在经历了N个盛夏的考验之后
这个夏天最大的事件是什么?狂热的足球粉丝一定会斩钉截铁地说:“世界杯!”。当然,即使不是球迷,你也要承认被称为全宇宙第一赛事的世界杯掀起的热力旋风让无数人疯狂,让无数人狂喜。那么你呢?有没有与世界杯有关的热血故事呢? Lost soul:我们寝室的几个哥儿们都是球迷,可悲催的是寝室每天晚上都断电。同寝室的物理课代表是个牛人,为了看世界杯,硬是把电风扇的交流电动机改装成了交流发电机。发电机有了,动
老师:“请用足球造一个句!” 学生:“一只足球。” “好!能不能再造一个?” “又一只足球!”
很多人学习西班牙语首选去西班牙留学,但对我来说西班牙的消费太高,超出了爸妈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所以经过多方面对比考量,我最终选择了去那个安静祥和、有着欧洲的风景如画和亚洲的内敛宁静,更有着美洲的神秘与不羁的国度——智利学习西班牙语。于是,20岁那年,智利以一种既温暖又浪漫的姿态,呈现在我的生命相簿里。 这个世界上地形最狭长的国家在地图上看起来就像是南美洲的裙边,由于地处美洲大陆的最南端,与南极洲
以前班上有一妹子,上英语课就拿出十字绣来绣,一开始还是躲躲藏藏呢,怕被老师收了。一看老师不管,胆子也就大起来了,一到英语课就拿出来绣,一针一线地绣了2个多月啊,终于要收工了……这天刚好是英语课,妹子拿出来收线头,这时英语老师走过来说:“上课还敢绣十字绣?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