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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分析了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存在的金融产业化程度不够、融资渠道不宽、配套财税政策不到位等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提升金融产业的地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对应的财税配套政策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中原经济区;建议
一、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理论综述
邓小平同志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通过增加社会储蓄,提升资本规模,调节资本流向,促进资本转化进而实现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Jung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了56个国家1951—1980年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金融因素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国内学者周立、王子明通过对中国各地区1978-2000年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得出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且较快的经济增长是与更快的金融发展相联系的结论。 易纲、巴曙松等人亦认为金融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通过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已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可见,在现代经济体系之中,金融系统对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区域经济发展来说,金融的支持作用更是至关重要。
二、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探索以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意见》的出台也为中原地区金融发展打开了空间,但从四年的实践看,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动荡,影响了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中原经济区建设是区域性发展,首先受制于国际、国内整体的发展,转而影响区域金融发展。金融更是特殊的行业,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有着灵敏的反应。金融危机以来,金融发展围绕经济的变化而在不断调整。目前,我国处于三期叠加的经济新常态下,货币信贷政策立足于稳健基调下的定向调控,给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金融支持带来了变量。中原经济区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的规划,需要一个稳定、持续的发展环境,特别是信贷投放,从审查、立项到投放和收回,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当前变幻的形势为金融支持带来了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
2.金融产业整体定位不高、发展较慢,不能充分满足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资金需求。一是缺乏强有力的战略性发展规划。河南省金融业仍然处在自然增长状态,这种靠金融自发演进的增长模式,就决定了金融业起点低、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整体脉络,即便有良好的发展机遇,也不可能有快速的发展。二是没有把金融作为相对独立的支柱性产业来培育和发展。长期以来,河南省的金融产业一直被作为服务行业的一个部分来看待。这种思维定式,忽视了金融业特殊的行业属性和发展规律,淡化了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资源配置、结构调整、效率改进和提高竞争力的核心枢纽作用。三是金融业缓慢增长,自身发展程度不高,不能完全满足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的需要。
3.服务社会薄弱环节的金融体系还不完善,金融覆盖还没完全到位。一是农村金融体系还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农村经济面临着二元经济结构的调整,农业由落后的经营方式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企业力争“做大做强”向现代化企业迈进。这种经济结构的调整与转型,一方面,需要大量的金融支持,但在金融机构扁平化管理体制下,农村乃至县域金融机构网点不多,多数只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及邮政储蓄银行,而且涉农金融机构信贷产品的不多,信贷支持、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不能完全覆盖广大农村;另一方面,近几年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草根金融虽然也面向农村,但设立时间短、实力有限,且经营上也有偏离初衷的行为,对推动农村经济的实际作用并不大。二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河南是人口大省,中原经济区建设可以极大地促进河南省就业增加,而中小微企业在其中将发挥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4.金融生态环境仍需优化,资金洼地效应尚不明显。一是企业逃废银行债行为仍有发生,金融机构依法起诉周期长、费用高、执行率偏低的现象依然存在,司法部分对金融保驾护航的力度还需加强,在制裁逃废债和依法收贷问题上,还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二是信用体系不健全。目前,在人民银行大力推动下,政府、企业和个人对信用更加重视和珍惜,重信、守信的意识逐步增强,但总体来说,企业、个人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信用信息收录还不完善,违信行为还常发生,无信可查的情况还比较多,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数量还少,普遍存在着专业化服务水平低、专业素质低和信誉度低的现状,制约了金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三是民间融资活跃引发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巨额的民间资金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加上高收益的巨大诱惑,使得民间融资从业人员鱼龙混杂,高息融资、非法集资等行为较为严重,影响了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5.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的细则还不完善,财税等相关政策还需进一步配套和融合。中原经济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系统规划、统筹安排、长期推进。从国务院通过《意见》以来,河南省金融部门就落实《意见》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很好地落实了意见要求、推动了中原经济区建设,但金融支持的相关工作还要继续丰富和完善,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和调整。如城镇化建设方面,农户建房贷款期限相对较短、贷款利率高,农户建房还款压力较大;工业化方面,产业聚集区还存在企业平均利润低、融资条件差、组团融资少等问题;农业化方面,还存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够、金融服务覆盖率低等问题。除去金融自身方面外,财税等方面也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并与金融政策相互呼应、相互融合,发挥出政策合力的作用。
三、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中原经济区建设支持作用的建议 1.制定清晰的金融支持路线图,建立稳定的金融支持机制。要围绕《意见》要求,制定出清晰可行的金融支持路线图,对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整体安排,从大局上确定金融部门支持的力度和深度。路线图要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和长远性,既满足中原经济区建设对金融服务的根本需要,又符合金融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客观要求,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要建立内在的、稳定的金融支持机制,抵御和缓冲外部经济金融波动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冲击,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一个持续、稳定的金融支持条件,如对涉农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提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比例要求,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此项贷款实行优惠利率。鼓励政策性银行发放专项金融债券,所得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原经济区区建设。对中原经济区建设核心项目的信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等。
2.加快区域金融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要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市场活跃度,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尤其是加大对社会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一是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引导农业发展银行在政策范围开展商业性贷款,鼓励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积极开拓和扩大农村市场,开发更适合农村的金融产品。大力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并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利率定价等工具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农信社支农实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微型金融机构,并引导其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的定位,增加农村资金供给源头。二是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差别化经营方略,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有针对性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三是做大做强地方性金融机构,建立地方金融的航空母舰。发展壮大中原银行,以河南省农信联社为基础建立中原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河南省本土金融品牌,开发本土金融产品,增强区域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调控和支撑作用。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政府要制定和完善对金融债权保护的相关规则,依据《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行为,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司法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金融法庭,提高金融案件审理效率,降低执行成本,为金融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扩大信息采集面,形成全覆盖的信用网络,并依托该网络建立完善的信息查询、使用机制,使个人和企业信用有据可查、有据可依。三是规范和整饬民间融资行为。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加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区域金融秩序,严守区域金融稳定底线;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融资阳光操作,引导民间资本从追逐高息转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从无序自发发展转向进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正规发展。
4.完善金融支持细则和配套的财政、投资等政策,发挥政策合力作用。要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实际要求,在城镇化建设上,金融机构要延长县域城镇建设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或财政贴息。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项信贷担保基金,同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组建产业集聚区信贷担保基金,提升金融机构支持产业集聚区的积极性;在农业化建设上,人民银行要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规模上予以倾斜,涉农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要用于服务农村经济,保险行业要增加农业险种,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各级政府还应充分发挥政策性引导作用,出台金融机构相关营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到集聚区周边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完善政策性担保基金体系。同时,各级政府还要强化指导,加强宏观协调,打破区域分割,促进全省跨系统、跨行业、跨区域的经济金融合作,加强产业和信贷政策协调,完善项目推介制度,提高资金到位率。
参考文献:
[1] Jung ws.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International Evidence[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1986(3)
[2] Ross Levine. Stock markets, corporate finance and economic growth: an overview[J].oxford journals social sciences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1996,10(2)
[3]周立,王子明.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实证分析:1978~2000[J].金融研究,2002(10)。
[4] 武安华.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金融支持研究[J].市场论坛,2011(8)
作者简介:
江洲(1978-),男,安徽无为人,现职称中级经济师,学历:大学本科。
【关键词】金融;中原经济区;建议
一、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理论综述
邓小平同志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通过增加社会储蓄,提升资本规模,调节资本流向,促进资本转化进而实现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Jung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了56个国家1951—1980年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金融因素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国内学者周立、王子明通过对中国各地区1978-2000年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得出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且较快的经济增长是与更快的金融发展相联系的结论。 易纲、巴曙松等人亦认为金融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通过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已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可见,在现代经济体系之中,金融系统对经济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区域经济发展来说,金融的支持作用更是至关重要。
二、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探索以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意见》的出台也为中原地区金融发展打开了空间,但从四年的实践看,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动荡,影响了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中原经济区建设是区域性发展,首先受制于国际、国内整体的发展,转而影响区域金融发展。金融更是特殊的行业,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有着灵敏的反应。金融危机以来,金融发展围绕经济的变化而在不断调整。目前,我国处于三期叠加的经济新常态下,货币信贷政策立足于稳健基调下的定向调控,给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金融支持带来了变量。中原经济区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的规划,需要一个稳定、持续的发展环境,特别是信贷投放,从审查、立项到投放和收回,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当前变幻的形势为金融支持带来了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
2.金融产业整体定位不高、发展较慢,不能充分满足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资金需求。一是缺乏强有力的战略性发展规划。河南省金融业仍然处在自然增长状态,这种靠金融自发演进的增长模式,就决定了金融业起点低、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整体脉络,即便有良好的发展机遇,也不可能有快速的发展。二是没有把金融作为相对独立的支柱性产业来培育和发展。长期以来,河南省的金融产业一直被作为服务行业的一个部分来看待。这种思维定式,忽视了金融业特殊的行业属性和发展规律,淡化了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资源配置、结构调整、效率改进和提高竞争力的核心枢纽作用。三是金融业缓慢增长,自身发展程度不高,不能完全满足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的需要。
3.服务社会薄弱环节的金融体系还不完善,金融覆盖还没完全到位。一是农村金融体系还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农村经济面临着二元经济结构的调整,农业由落后的经营方式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企业力争“做大做强”向现代化企业迈进。这种经济结构的调整与转型,一方面,需要大量的金融支持,但在金融机构扁平化管理体制下,农村乃至县域金融机构网点不多,多数只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及邮政储蓄银行,而且涉农金融机构信贷产品的不多,信贷支持、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不能完全覆盖广大农村;另一方面,近几年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草根金融虽然也面向农村,但设立时间短、实力有限,且经营上也有偏离初衷的行为,对推动农村经济的实际作用并不大。二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河南是人口大省,中原经济区建设可以极大地促进河南省就业增加,而中小微企业在其中将发挥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4.金融生态环境仍需优化,资金洼地效应尚不明显。一是企业逃废银行债行为仍有发生,金融机构依法起诉周期长、费用高、执行率偏低的现象依然存在,司法部分对金融保驾护航的力度还需加强,在制裁逃废债和依法收贷问题上,还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二是信用体系不健全。目前,在人民银行大力推动下,政府、企业和个人对信用更加重视和珍惜,重信、守信的意识逐步增强,但总体来说,企业、个人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信用信息收录还不完善,违信行为还常发生,无信可查的情况还比较多,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数量还少,普遍存在着专业化服务水平低、专业素质低和信誉度低的现状,制约了金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三是民间融资活跃引发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巨额的民间资金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加上高收益的巨大诱惑,使得民间融资从业人员鱼龙混杂,高息融资、非法集资等行为较为严重,影响了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5.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的细则还不完善,财税等相关政策还需进一步配套和融合。中原经济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系统规划、统筹安排、长期推进。从国务院通过《意见》以来,河南省金融部门就落实《意见》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很好地落实了意见要求、推动了中原经济区建设,但金融支持的相关工作还要继续丰富和完善,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和调整。如城镇化建设方面,农户建房贷款期限相对较短、贷款利率高,农户建房还款压力较大;工业化方面,产业聚集区还存在企业平均利润低、融资条件差、组团融资少等问题;农业化方面,还存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够、金融服务覆盖率低等问题。除去金融自身方面外,财税等方面也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并与金融政策相互呼应、相互融合,发挥出政策合力的作用。
三、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中原经济区建设支持作用的建议 1.制定清晰的金融支持路线图,建立稳定的金融支持机制。要围绕《意见》要求,制定出清晰可行的金融支持路线图,对金融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整体安排,从大局上确定金融部门支持的力度和深度。路线图要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和长远性,既满足中原经济区建设对金融服务的根本需要,又符合金融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客观要求,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要建立内在的、稳定的金融支持机制,抵御和缓冲外部经济金融波动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冲击,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一个持续、稳定的金融支持条件,如对涉农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提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比例要求,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此项贷款实行优惠利率。鼓励政策性银行发放专项金融债券,所得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原经济区区建设。对中原经济区建设核心项目的信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等。
2.加快区域金融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要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市场活跃度,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尤其是加大对社会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一是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引导农业发展银行在政策范围开展商业性贷款,鼓励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积极开拓和扩大农村市场,开发更适合农村的金融产品。大力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并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利率定价等工具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农信社支农实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微型金融机构,并引导其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的定位,增加农村资金供给源头。二是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差别化经营方略,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有针对性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三是做大做强地方性金融机构,建立地方金融的航空母舰。发展壮大中原银行,以河南省农信联社为基础建立中原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河南省本土金融品牌,开发本土金融产品,增强区域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调控和支撑作用。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政府要制定和完善对金融债权保护的相关规则,依据《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行为,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司法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金融法庭,提高金融案件审理效率,降低执行成本,为金融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扩大信息采集面,形成全覆盖的信用网络,并依托该网络建立完善的信息查询、使用机制,使个人和企业信用有据可查、有据可依。三是规范和整饬民间融资行为。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加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区域金融秩序,严守区域金融稳定底线;另一方面,鼓励民间融资阳光操作,引导民间资本从追逐高息转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从无序自发发展转向进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正规发展。
4.完善金融支持细则和配套的财政、投资等政策,发挥政策合力作用。要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实际要求,在城镇化建设上,金融机构要延长县域城镇建设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或财政贴息。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项信贷担保基金,同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组建产业集聚区信贷担保基金,提升金融机构支持产业集聚区的积极性;在农业化建设上,人民银行要在支农再贷款、再贴现规模上予以倾斜,涉农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要用于服务农村经济,保险行业要增加农业险种,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各级政府还应充分发挥政策性引导作用,出台金融机构相关营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到集聚区周边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完善政策性担保基金体系。同时,各级政府还要强化指导,加强宏观协调,打破区域分割,促进全省跨系统、跨行业、跨区域的经济金融合作,加强产业和信贷政策协调,完善项目推介制度,提高资金到位率。
参考文献:
[1] Jung ws.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International Evidence[J].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1986(3)
[2] Ross Levine. Stock markets, corporate finance and economic growth: an overview[J].oxford journals social sciences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1996,10(2)
[3]周立,王子明.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实证分析:1978~2000[J].金融研究,2002(10)。
[4] 武安华.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金融支持研究[J].市场论坛,2011(8)
作者简介:
江洲(1978-),男,安徽无为人,现职称中级经济师,学历:大学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