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傔从、别奏,是唐代诸军镇幕府中成员的一种,其详细情况,史乏详实的记载。一九五七年,有文章谈到唐初军府组织情况时,曾对此有所论述:“又有傔人、别奏‘分掌军务’(《通鉴》卷二一一胡注引唐制令)……这里应该指出傔从、别奏例由中枢直接派人充当,军府不得自署,军府将吏还须受其一定的约束,这和后来的监军使颇相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