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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其中对于各行各业的用电情况的检查在供电企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前,在用电检查的工作中,窃电与违规用电的现象经常发生,这样就会导致供电的企业无法保证供电的稳定性。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发生,本文主要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相应的提出了如何管理在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 用电;违约;窃电;措施
引言:
现如今,对于供电企业的管理工作渐渐的转向市场化,供电企业以最大的经济效益作为其经营的目的。但是,用电检查工作中的违约用电以及窃电的使电力企业造成重大的损耗。所以,要加强供电企业日常经营的管理工作中的反窃电以及违约用电的问题。
一、用电检查在供电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用电检查是供电双方的重要渠道,是供电企业传递优质服务、体现社会责任的重要介质。在对用户用电设备安全管理方面更是一种优质服务理念的体现和延伸。在实施用电检查工作之前,需要在设备报装送电之前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在设备的日常运行期间进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大项目活动的供电检查、用户窃电与违约用电等用电查处工作。在实施用电检查管理工作中,当前用电检查工作人员面对的大多是设备,因此可以将用电检查工作人员表述为设备的诊断师。同时,用电检查工作从设备的应用源头出发,消除了设备的故障隐患,不但保证了用户的正常用电需要和合法权益,同时防范了因用户设备故障而导致的配网事故,最终使用电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用电检查工作还开展了多种反窃电、违约用电工作,在保证电力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电力的有序供应。
二、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
(一)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设备隐患,用户工作不好开展
用户用电设备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用户电力系统中的电气事故容易导致整个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受挫,因此用户用电设备的检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用电检查工作的实施障碍较多,随着供电企业职能方向的逐步转变,供电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从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逐步向合约条款的平等约束管理方向转变。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电力管理供应服务,电力网络安全管理逐步成熟,电力企业安全管理防范体系逐步从主网开始向配网推广。这从客观上要求电力必须进一步加强用电检查管理工作。但是,当前用户配合用电检查的意识并不强,当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提出意见时,用户不予配合,使得供受电关系逐步恶化,不利于用电检查工作的开展。另外,在实施用电管理的过程中,电力企业对于用户自属设备只能提出对应的整改与建议,同时发出对应的整改通知,在确保故障发生之时就能够对用户及其所属用户资产存在的隐患进行直接干预。同时,受到当地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这部分人对设备隐患总是抱有侥幸心理,以经济利益为上,对用电检查工作不予配合
(二)用户窃电、违约用电行为频发,查处力度较弱
用电户在行为上阻碍用电检查工作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窃电行为频发,违法违规现象较多,加之窃电、违约用电的手段以及方法等较多,这客观上增加了用电检查工作的实施难度。因为窃电与违约用电行为并不是立即形成的,而是由于长期的管理滞后,以及查处力度不足而导致的。加之窃电与违约用电等行为存在较大的随机性,因此要及时对该种行为进行查处,通过现场查处、集中取证等方式来开展用电检查工作。这客观上给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更多的用电检查人员与用电用户进行配合,提高对窃电、违约用电行为管理的针对性。
三、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措施
(一)确定合理的供电方式
在确定供电方式的过程中,应该按照用户所报装用电容量,基于高供高计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对三相供电用户而言,必须避免出现用户表前接线行为。同时,用户的供电线路必须尽量采用暗敷电缆,以提高反窃电、反违约用电的能力。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线路的功率计量点必须尽量设置在用电设备产权分界处,或者直接安装在用户工程电源的接入点。并综合考虑后续使用过程中是否方便抄表、易于进行用电检查等因素,避免用户在表前接线或者将进接线更改。在采用高供高计方法时,必须使用专门的计量柜、专用的计量箱。因为窃电者在作案的过程中通常是从计量设备的一次、二次设备入手,因此通过使用专用的电表箱或者计量设备箱能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窃电行为发生的目的。對于低压单项设备用户,必须尽量采用集中式的电表箱,以方便后续抄表以及用电检查。而且通过用户之间的相互监督,还能够避免出现单表箱供电问题,要选择具有防止窃电功能的多功能电能表。该种类型的电能表还具有防脱钩、避免一线一地用电以及失压报警等功能,能够有效的对窃电行为进行预防。另外,在封闭变压器的低压出线端与计量端设置导体,也能有效的预防欠压法、移相法以及欠流法等窃电方法的使用
(二)加强日常计量工作的管理力度
在用户将送电基础资料移交并归档之后,用电检查人员要做好营业管理之间的部门衔接与协调工作,同时对用户每月的用电量予以跟踪,同时将每个用户的单月用电量以及日平均用电量和符合利用率等归入档案中,给日后用户用电变化情况的分析提供数据资料,用以判断用户是否存在窃电行为,为窃电查处提供依据。另外,还要做好对配电设备的日常巡查工作。供电企业的职工也必须有相应的反窃电责任,尤其是供电企业内部从事用电检查、装表接电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承担起维护电力企业正当利益的相关责任。
(三)建立并健全线损管理体系
根据台区、线路等计算得到理论线损,同时对线损进行考核,通过制定与实际相吻合的措施来降低线损,形成完善的奖惩管理办法。同时,要采取“分线分台区”专人负责的方法,对各个部门班组、个人等进行详细考核。另外,要发挥所有部门职工的积极性,通过强化对供电企业内部的管理与考核等措施,杜绝出现企业内部内外勾结的窃电行为出现。一旦发现内部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完善而健全的线损管理体系。
(四)内稽与外查”相结合,坚决打击违约用电行为
随着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高,而且社会用电量正在持续增加,而且用电结构更加复杂,这给供电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挑战。所以,对于保证用电安全,维护正常的供电秩序十分重要。例如,供电企业可以以营销稽查为中心,对电力营销行为进行规范,维护供电企业的市场秩序,为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工作提供管理制度支持。通过采用“内稽与外查”相结合的方式,打击危害供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秩序的违约用电行为。
在检查计量装置接线的时候,要求必须确认负荷功率因数的大概范围及性质,因为在测出的相量图上某个电流对于不同的负荷功率因数,会在不同的区间出现,如果不能已知负荷性质,则不能够准确的判断该电流的相别标识。如上图中该电流,假设Ua对I夹角测得为10°,在负荷性质及功率因数不确定的情况下,该电流可以是感性的A相电流或者感性的B相反向电流,也可以是容性的C相反向电流,就比较容易造成判断失误。确认负荷性质及功率因数一般是根据系统运行潮流、变电站电容器或者电抗器投运情况、用户负荷性质、是否安装无功补偿以及负荷大小、线路长度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有时候需要在更改运行方式,投切电容器或者电抗器等一些操作后查看电流相位变化方向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
四、结论
对于反窃电以及违约用电对于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具有长期而系统性。虽然根据当前用电系统的发展,我国对于反窃电、违约用电的工作的管理体系已经相对完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总体工作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方法来与涉电管理部门进行合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调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人力物力以及政策作为辅助,把防止窃电违约用电的问题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张蓉.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中的窃电、违约用电的措施[J].华东科技:学术版,2013,(10)
【2】吴滔.浅析用户设备管理及窃电、违约用电查处[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4).
【3】李少荣.浅析用户设备管理及窃电、违约用电查处[J]科技创业家,2013,(19).
【关键词】 用电;违约;窃电;措施
引言:
现如今,对于供电企业的管理工作渐渐的转向市场化,供电企业以最大的经济效益作为其经营的目的。但是,用电检查工作中的违约用电以及窃电的使电力企业造成重大的损耗。所以,要加强供电企业日常经营的管理工作中的反窃电以及违约用电的问题。
一、用电检查在供电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用电检查是供电双方的重要渠道,是供电企业传递优质服务、体现社会责任的重要介质。在对用户用电设备安全管理方面更是一种优质服务理念的体现和延伸。在实施用电检查工作之前,需要在设备报装送电之前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在设备的日常运行期间进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大项目活动的供电检查、用户窃电与违约用电等用电查处工作。在实施用电检查管理工作中,当前用电检查工作人员面对的大多是设备,因此可以将用电检查工作人员表述为设备的诊断师。同时,用电检查工作从设备的应用源头出发,消除了设备的故障隐患,不但保证了用户的正常用电需要和合法权益,同时防范了因用户设备故障而导致的配网事故,最终使用电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用电检查工作还开展了多种反窃电、违约用电工作,在保证电力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电力的有序供应。
二、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
(一)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设备隐患,用户工作不好开展
用户用电设备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用户电力系统中的电气事故容易导致整个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受挫,因此用户用电设备的检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用电检查工作的实施障碍较多,随着供电企业职能方向的逐步转变,供电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从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逐步向合约条款的平等约束管理方向转变。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电力管理供应服务,电力网络安全管理逐步成熟,电力企业安全管理防范体系逐步从主网开始向配网推广。这从客观上要求电力必须进一步加强用电检查管理工作。但是,当前用户配合用电检查的意识并不强,当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提出意见时,用户不予配合,使得供受电关系逐步恶化,不利于用电检查工作的开展。另外,在实施用电管理的过程中,电力企业对于用户自属设备只能提出对应的整改与建议,同时发出对应的整改通知,在确保故障发生之时就能够对用户及其所属用户资产存在的隐患进行直接干预。同时,受到当地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这部分人对设备隐患总是抱有侥幸心理,以经济利益为上,对用电检查工作不予配合
(二)用户窃电、违约用电行为频发,查处力度较弱
用电户在行为上阻碍用电检查工作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窃电行为频发,违法违规现象较多,加之窃电、违约用电的手段以及方法等较多,这客观上增加了用电检查工作的实施难度。因为窃电与违约用电行为并不是立即形成的,而是由于长期的管理滞后,以及查处力度不足而导致的。加之窃电与违约用电等行为存在较大的随机性,因此要及时对该种行为进行查处,通过现场查处、集中取证等方式来开展用电检查工作。这客观上给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更多的用电检查人员与用电用户进行配合,提高对窃电、违约用电行为管理的针对性。
三、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措施
(一)确定合理的供电方式
在确定供电方式的过程中,应该按照用户所报装用电容量,基于高供高计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对三相供电用户而言,必须避免出现用户表前接线行为。同时,用户的供电线路必须尽量采用暗敷电缆,以提高反窃电、反违约用电的能力。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线路的功率计量点必须尽量设置在用电设备产权分界处,或者直接安装在用户工程电源的接入点。并综合考虑后续使用过程中是否方便抄表、易于进行用电检查等因素,避免用户在表前接线或者将进接线更改。在采用高供高计方法时,必须使用专门的计量柜、专用的计量箱。因为窃电者在作案的过程中通常是从计量设备的一次、二次设备入手,因此通过使用专用的电表箱或者计量设备箱能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窃电行为发生的目的。對于低压单项设备用户,必须尽量采用集中式的电表箱,以方便后续抄表以及用电检查。而且通过用户之间的相互监督,还能够避免出现单表箱供电问题,要选择具有防止窃电功能的多功能电能表。该种类型的电能表还具有防脱钩、避免一线一地用电以及失压报警等功能,能够有效的对窃电行为进行预防。另外,在封闭变压器的低压出线端与计量端设置导体,也能有效的预防欠压法、移相法以及欠流法等窃电方法的使用
(二)加强日常计量工作的管理力度
在用户将送电基础资料移交并归档之后,用电检查人员要做好营业管理之间的部门衔接与协调工作,同时对用户每月的用电量予以跟踪,同时将每个用户的单月用电量以及日平均用电量和符合利用率等归入档案中,给日后用户用电变化情况的分析提供数据资料,用以判断用户是否存在窃电行为,为窃电查处提供依据。另外,还要做好对配电设备的日常巡查工作。供电企业的职工也必须有相应的反窃电责任,尤其是供电企业内部从事用电检查、装表接电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承担起维护电力企业正当利益的相关责任。
(三)建立并健全线损管理体系
根据台区、线路等计算得到理论线损,同时对线损进行考核,通过制定与实际相吻合的措施来降低线损,形成完善的奖惩管理办法。同时,要采取“分线分台区”专人负责的方法,对各个部门班组、个人等进行详细考核。另外,要发挥所有部门职工的积极性,通过强化对供电企业内部的管理与考核等措施,杜绝出现企业内部内外勾结的窃电行为出现。一旦发现内部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完善而健全的线损管理体系。
(四)内稽与外查”相结合,坚决打击违约用电行为
随着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高,而且社会用电量正在持续增加,而且用电结构更加复杂,这给供电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挑战。所以,对于保证用电安全,维护正常的供电秩序十分重要。例如,供电企业可以以营销稽查为中心,对电力营销行为进行规范,维护供电企业的市场秩序,为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工作提供管理制度支持。通过采用“内稽与外查”相结合的方式,打击危害供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秩序的违约用电行为。
在检查计量装置接线的时候,要求必须确认负荷功率因数的大概范围及性质,因为在测出的相量图上某个电流对于不同的负荷功率因数,会在不同的区间出现,如果不能已知负荷性质,则不能够准确的判断该电流的相别标识。如上图中该电流,假设Ua对I夹角测得为10°,在负荷性质及功率因数不确定的情况下,该电流可以是感性的A相电流或者感性的B相反向电流,也可以是容性的C相反向电流,就比较容易造成判断失误。确认负荷性质及功率因数一般是根据系统运行潮流、变电站电容器或者电抗器投运情况、用户负荷性质、是否安装无功补偿以及负荷大小、线路长度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有时候需要在更改运行方式,投切电容器或者电抗器等一些操作后查看电流相位变化方向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
四、结论
对于反窃电以及违约用电对于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具有长期而系统性。虽然根据当前用电系统的发展,我国对于反窃电、违约用电的工作的管理体系已经相对完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总体工作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方法来与涉电管理部门进行合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调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人力物力以及政策作为辅助,把防止窃电违约用电的问题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张蓉.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中的窃电、违约用电的措施[J].华东科技:学术版,2013,(10)
【2】吴滔.浅析用户设备管理及窃电、违约用电查处[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4).
【3】李少荣.浅析用户设备管理及窃电、违约用电查处[J]科技创业家,20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