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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县域内教育督导评价思路应是:强化各级各部门教育责任,创优教育发展环境,营造社会重教氛围,为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加强办学分类指导,促进办学行为规范,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根据不同类别的教育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建立相应的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即督政为主,督学为本,开展质量监测。
【关键词】督政 督学 质量监测 教育督导评价
教育督导评价是一种新型的教育管理体系和方法,是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人员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对普通教育所实施的各种教育活动的效果,完成教育任务的情况及学生发展的水平,运用科学的评价技术和手段进行价值判断的管理活动。县域内教育指县级行政区划内所有阶段的基础教育及幼儿园教育。督政为主,督学为本,开展质量监测,是当前县级教育督导的主要特征。教育督导必须坚持督政为主,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的责任。同时,促进教育发展的根本落脚点在督学,对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关系到监督和引导学校办学方向、办学目标、发展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教育发展的关键要素。因此,必须坚持督学为本,也应与时俱进,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督政为主,督学为本,开展质量监测的督导模式将是县级教育督导评价的主要特征。
一、督政为主:强化各级各部门教育责任,创优教育发展环境,营造社会重教氛围,为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教育督导中对教育的监控,实质上是对人的成长与发展的内外因素的监控。这种监控首先表现为对人的成长与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的监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督政”。即要督促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环境,为人的成长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与条件。“督政”主要表现为各级地方政府要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承担直接法律责任。在确保“人人有学上”,保障了教育最基本的公平后,要实现“人人上好学”,然后,就是要提高教育质量。督政为主,就是要做到:
1.坚持刚性监督。始终以政府督导的高度和力度,从严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2.加强指导协调。进一步完善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的督导评估标准、细则、办法。科学地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教育工作责任,引导其形成自我评估、自我发展的机制。强化乡镇与各部门间、各部门相互之间的教育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整改落实。从严实行限期整改制度,将整改情况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改变过去“重评估轻整改”的做法。
4.突出重难点工作,攻坚克难啃硬骨头。其一,强化投入保障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督导。确保县财政按政策法规投入的教育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形成农村教育激励机制和教师培训、学历专业转轨激励机制,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使经费投入、管理和使用科学合理,提高投入效益。其二,强化规范对教育执法执纪行为的督导,严格实行学校检查准入制。杜绝到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的行为。有违背的,一律按教育督导“一票否决制”予以评估考核否决。按建设“教育强省”“教育强县”文件要求,对学校违规收费实行清退和责任追究制度,不罚款。确实必须罚款的,一律上缴,专门用于教育发展。用2至3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常规制度,建立起长效机制。其三,加强对控辍保学和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督导。用3年左右的时间,形成控辍保学与计生工作同等重视的工作格局,严格将辍学率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形成乡镇、职能部门与学校联动协调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使学校周边环境从根本上得到优化。其四,加强对教育管理的督导。对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对执行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导,保障国家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在县域的顺利实施,促进县域内教育管理科学化,为保障县域教育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突出督导结果的运用,激励教育工作创新。继续设立督导专项奖励资金,按教育督导“一票否决制”实现奖惩。督导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主要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设立督导单项发展性成果奖励资金,对各级各部门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中的单项发展性突出成绩予以表彰,激发和鼓励教育工作创新,从而激发各级各部门的教育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进而形成党政及全社会重教兴教的工作格局。
6.搭建政府、部门、社区(村组)、学校、家庭教育相互沟通的平台,引导全社会形成素质教育观念。通过强有力的教育督导,革除以前政府、各级各部门与社区(村组)、学校、家庭之间教育工作互不沟通的弊端,形成党政、社会、学校、家庭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紧密联系、相互作用与协调的大教育平台。在教育理念、教育政策、教育方法、教育实践等多领域,实现教育决策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教学工作者、受教育者之间信息沟通、相互对话、上下贯通,将民众的需求与政府决策有机统一起来,进而有意识地在全社会引导形成素质教育观念,为破解素质教育发展难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督学为本: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加强办学分类指导,促进办学行为规范,促进教育质量提升
督学是某一级政府对所辖中小学校办学理念与行为的监控,引领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对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实质上是对一所学校一种整体性的教育教学评估。可见,对教育督导的职能定位,一般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从教育督导的内涵来讲,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既要“督政”,又要“督学”;但从教育督导的现实和我国行政体系的特点看,省、市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则应侧重“督政”,督促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而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则应侧重“督学”。把“督学”摆在首要位置,主要督学校办学方向,导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学校办学行为,导向规范办学;督教师队伍建设,导向素质提升;督课堂行为,导向新课程理念;督学校绩效评估,导向目标管理。通过督学收集教育管理信息,为政府教育决策提供参考,真正做到督在教育实处、导向科学规范、服务教育决策。 1.改革教育评价制度。这是督学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在政府统一部署下,与教育行政部门一道,对原有的评价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从根本上改革应试教育评价模式,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类教育评价制度。由政府公开发布素质教育评价标准,既注重各类评价的价值统一,又注重类别之间的差异,充分体现教育发展的规律。
2.加强办学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教育、不同类型学校的办学标准及要求,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对学前教育,现阶段重在督导学前教育机构达到办学条件和常规办学要求,求其规范性。对义务教育,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评估标准,督导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办学,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对职业教育,重在督导其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目标,重在培养本县实用性职业技术人力资源和新型农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人力支撑。对普通高中教育,重在督导其按照“普及高中教育”的政策要求及适应高考人才选拔的需要,从“普及”与“提高”统筹兼顾的角度,注重引导其对学生文化科学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高素质的知识型人才。对成人教育,重在督导学习型社区(单位)建设、继续教育规划的实施,倡导群众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
三、开展质量监测:根据不同类别的教育标准,对不同类型学校建立相应的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指监控组织通过对本国关键年龄段学生学习的若干主要课程,在一定时间间隔内进行抽样测试,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便教育决策部门调整教育政策,控制教育行为,从而稳定与提高国家的教育质量。它主要关注两个重点:其一,评估监测对象的知识、能力以及身心发展的整体状况是否达到了应达到的水平;其二,诊断各种环境因素与监测对象的关系,并分析这些因素影响其发展的深度与广度。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一般考试在目的、内容、方法、结果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考试基于过程是教师为了解学生掌握已学的知识情况,基于结果是为了选拔而设立的一项相对公平公正的制度。这种在短时间内通过纸笔考试的方式,来筛选符合既定标准的人才,显然不可能做到全面考察和评价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是通过科学的抽样方法,在全面综合地考查中小学生的知识、能力以及身心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对基础教育质量的整体发展状况进行评价,以此弄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现状与问题,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其最大的特点是:监测对象是学生群体状况,而非学生或学校个体评价;监测内容涉及学生德、智、体、美及其影响因素,而不是对学生学科成绩进行考试;监测结果不排名次、不公布分数、不评优评级,重在改进教育教学,为国家教育政策与决策服务。县域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一方面与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标准相配套,另一方面在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探索建立适合本县的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并适时予以调整、修正。
【参考文献】
[1]沈玉顺. 现代教育评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顾明远.英国教育督导与评价:制度、理念与发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唐之享.教育督导概论[M].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2011.
[4]肖远军.教育评价原理及应用[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5]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湖南省教科院教育督导与评价研究所.2010-2012湖南教育督导工作年度报告[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2012.
【关键词】督政 督学 质量监测 教育督导评价
教育督导评价是一种新型的教育管理体系和方法,是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人员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对普通教育所实施的各种教育活动的效果,完成教育任务的情况及学生发展的水平,运用科学的评价技术和手段进行价值判断的管理活动。县域内教育指县级行政区划内所有阶段的基础教育及幼儿园教育。督政为主,督学为本,开展质量监测,是当前县级教育督导的主要特征。教育督导必须坚持督政为主,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的责任。同时,促进教育发展的根本落脚点在督学,对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关系到监督和引导学校办学方向、办学目标、发展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教育发展的关键要素。因此,必须坚持督学为本,也应与时俱进,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督政为主,督学为本,开展质量监测的督导模式将是县级教育督导评价的主要特征。
一、督政为主:强化各级各部门教育责任,创优教育发展环境,营造社会重教氛围,为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教育督导中对教育的监控,实质上是对人的成长与发展的内外因素的监控。这种监控首先表现为对人的成长与发展的环境与条件的监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督政”。即要督促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环境,为人的成长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与条件。“督政”主要表现为各级地方政府要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承担直接法律责任。在确保“人人有学上”,保障了教育最基本的公平后,要实现“人人上好学”,然后,就是要提高教育质量。督政为主,就是要做到:
1.坚持刚性监督。始终以政府督导的高度和力度,从严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2.加强指导协调。进一步完善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的督导评估标准、细则、办法。科学地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教育工作责任,引导其形成自我评估、自我发展的机制。强化乡镇与各部门间、各部门相互之间的教育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整改落实。从严实行限期整改制度,将整改情况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改变过去“重评估轻整改”的做法。
4.突出重难点工作,攻坚克难啃硬骨头。其一,强化投入保障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督导。确保县财政按政策法规投入的教育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形成农村教育激励机制和教师培训、学历专业转轨激励机制,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使经费投入、管理和使用科学合理,提高投入效益。其二,强化规范对教育执法执纪行为的督导,严格实行学校检查准入制。杜绝到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的行为。有违背的,一律按教育督导“一票否决制”予以评估考核否决。按建设“教育强省”“教育强县”文件要求,对学校违规收费实行清退和责任追究制度,不罚款。确实必须罚款的,一律上缴,专门用于教育发展。用2至3年左右的时间,形成常规制度,建立起长效机制。其三,加强对控辍保学和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督导。用3年左右的时间,形成控辍保学与计生工作同等重视的工作格局,严格将辍学率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形成乡镇、职能部门与学校联动协调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使学校周边环境从根本上得到优化。其四,加强对教育管理的督导。对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对执行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导,保障国家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在县域的顺利实施,促进县域内教育管理科学化,为保障县域教育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突出督导结果的运用,激励教育工作创新。继续设立督导专项奖励资金,按教育督导“一票否决制”实现奖惩。督导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主要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设立督导单项发展性成果奖励资金,对各级各部门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中的单项发展性突出成绩予以表彰,激发和鼓励教育工作创新,从而激发各级各部门的教育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进而形成党政及全社会重教兴教的工作格局。
6.搭建政府、部门、社区(村组)、学校、家庭教育相互沟通的平台,引导全社会形成素质教育观念。通过强有力的教育督导,革除以前政府、各级各部门与社区(村组)、学校、家庭之间教育工作互不沟通的弊端,形成党政、社会、学校、家庭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紧密联系、相互作用与协调的大教育平台。在教育理念、教育政策、教育方法、教育实践等多领域,实现教育决策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教学工作者、受教育者之间信息沟通、相互对话、上下贯通,将民众的需求与政府决策有机统一起来,进而有意识地在全社会引导形成素质教育观念,为破解素质教育发展难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督学为本: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加强办学分类指导,促进办学行为规范,促进教育质量提升
督学是某一级政府对所辖中小学校办学理念与行为的监控,引领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对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实质上是对一所学校一种整体性的教育教学评估。可见,对教育督导的职能定位,一般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从教育督导的内涵来讲,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既要“督政”,又要“督学”;但从教育督导的现实和我国行政体系的特点看,省、市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则应侧重“督政”,督促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而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则应侧重“督学”。把“督学”摆在首要位置,主要督学校办学方向,导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学校办学行为,导向规范办学;督教师队伍建设,导向素质提升;督课堂行为,导向新课程理念;督学校绩效评估,导向目标管理。通过督学收集教育管理信息,为政府教育决策提供参考,真正做到督在教育实处、导向科学规范、服务教育决策。 1.改革教育评价制度。这是督学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在政府统一部署下,与教育行政部门一道,对原有的评价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从根本上改革应试教育评价模式,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类教育评价制度。由政府公开发布素质教育评价标准,既注重各类评价的价值统一,又注重类别之间的差异,充分体现教育发展的规律。
2.加强办学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教育、不同类型学校的办学标准及要求,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对学前教育,现阶段重在督导学前教育机构达到办学条件和常规办学要求,求其规范性。对义务教育,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评估标准,督导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办学,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对职业教育,重在督导其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目标,重在培养本县实用性职业技术人力资源和新型农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人力支撑。对普通高中教育,重在督导其按照“普及高中教育”的政策要求及适应高考人才选拔的需要,从“普及”与“提高”统筹兼顾的角度,注重引导其对学生文化科学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高素质的知识型人才。对成人教育,重在督导学习型社区(单位)建设、继续教育规划的实施,倡导群众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
三、开展质量监测:根据不同类别的教育标准,对不同类型学校建立相应的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指监控组织通过对本国关键年龄段学生学习的若干主要课程,在一定时间间隔内进行抽样测试,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便教育决策部门调整教育政策,控制教育行为,从而稳定与提高国家的教育质量。它主要关注两个重点:其一,评估监测对象的知识、能力以及身心发展的整体状况是否达到了应达到的水平;其二,诊断各种环境因素与监测对象的关系,并分析这些因素影响其发展的深度与广度。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一般考试在目的、内容、方法、结果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考试基于过程是教师为了解学生掌握已学的知识情况,基于结果是为了选拔而设立的一项相对公平公正的制度。这种在短时间内通过纸笔考试的方式,来筛选符合既定标准的人才,显然不可能做到全面考察和评价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是通过科学的抽样方法,在全面综合地考查中小学生的知识、能力以及身心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对基础教育质量的整体发展状况进行评价,以此弄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现状与问题,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其最大的特点是:监测对象是学生群体状况,而非学生或学校个体评价;监测内容涉及学生德、智、体、美及其影响因素,而不是对学生学科成绩进行考试;监测结果不排名次、不公布分数、不评优评级,重在改进教育教学,为国家教育政策与决策服务。县域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一方面与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标准相配套,另一方面在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探索建立适合本县的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并适时予以调整、修正。
【参考文献】
[1]沈玉顺. 现代教育评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顾明远.英国教育督导与评价:制度、理念与发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唐之享.教育督导概论[M].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2011.
[4]肖远军.教育评价原理及应用[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5]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湖南省教科院教育督导与评价研究所.2010-2012湖南教育督导工作年度报告[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