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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4日,中国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不是一部针对台湾人民的法律,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的法律;不是一部战争的法律,而是和平统一国家的法律;不是一部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现状的法律,而是有利于台海地区和平和稳定的法律。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尽管大陆与台湾还没有实现统一,但这丝毫没有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这个事实。这就是当前台海的现状。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尽最大的努力推进国家的和平统一。我们制定这部法律,体现了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意志。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我们希望全体台湾同胞能够理解我们的立法用意,也希望关心台海局势和平与稳定的国家和人民能够理解和支持这部法律。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不容外国干涉,我们不希望外国干涉,但也不怕外国干涉!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我们相信,广大台湾同胞一定会同我们一道,坚定地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定地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长期以来,我们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但是,近年来,台湾岛内局势发生了重大、复杂的变化,“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给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台湾当局不断在台湾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进行“台湾正名”、“去中国化”等“渐进式台独”活动,蓄意挑起两岸对立,竭力破坏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事实说明,“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成为对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现实威胁,如不予以坚决反对和遏制,势必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断送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景,危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当前,两岸关系中出现了一些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新的积极因素,台海紧张局势出现了某些缓和的迹象,但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的斗争仍然是严峻的、复杂的。为此,《反分裂国家法》的高票通过,表明了中华儿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的坚定信心。这是新时期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方针,体现了《反分裂国家法》的精神实质。
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之后,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亚太、欧亚、中东、非洲、拉美等地区一些国家政府或领导人及国际组织纷纷发表声明或讲话,表示支持中国全国人大通过此项法律,声明一贯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理解中国人民实现国家统一的愿望,完全支持中国政府和人民和平统一祖国。与此同时,海外的华侨华人也对《反分裂国家法》表示坚决拥护,认为现在通过这项法律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这项法律既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也有利于遏制“台独”分子分裂祖国的图谋,支持中国的和平统一事业。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长期以来,我们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但是,近年来,台湾岛内局势发生了重大、复杂的变化,“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给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台湾当局不断在台湾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进行“台湾正名”、“去中国化”等“渐进式台独”活动,蓄意挑起两岸对立,竭力破坏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事实说明,“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成为对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现实威胁,如不予以坚决反对和遏制,势必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断送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景,危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当前,两岸关系中出现了一些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新的积极因素,台海紧张局势出现了某些缓和的迹象,但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的斗争仍然是严峻的、复杂的。为此,《反分裂国家法》的高票通过,表明了中华儿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的坚定信心。这是新时期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方针,体现了《反分裂国家法》的精神实质。
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之后,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亚太、欧亚、中东、非洲、拉美等地区一些国家政府或领导人及国际组织纷纷发表声明或讲话,表示支持中国全国人大通过此项法律,声明一贯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理解中国人民实现国家统一的愿望,完全支持中国政府和人民和平统一祖国。与此同时,海外的华侨华人也对《反分裂国家法》表示坚决拥护,认为现在通过这项法律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这项法律既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也有利于遏制“台独”分子分裂祖国的图谋,支持中国的和平统一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