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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要满足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资金需求,单靠政府财政是不行的。如果能够确立和完善开发性金融融资渠道,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双轮”驱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那么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的发展渠道和空间就会得到极大开启和拓展。
【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 农村公共产品 开发性金融 融资渠道
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然而,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制约和困扰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瓶颈之一。据初步测算,仅仅新农村建设就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20万亿元人民币,与此巨大的资金需求相对应的却是极度的资金短缺。虽然财政投资和金融信贷等传统融资渠道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由于政府财政投资不足和金融支持低效等问题,现有的各种融资方式仍然难以切实满足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实际融资需要。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探讨新的投融资渠道和模式显得很有必要。
我国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和制度变迁过程中,较为成功地建立了渠道多元化、主体多元化和方式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和模式,形成了政府与市场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投融资结构,破解了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和投融资效率低下的双重难题。在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中,是否也可以通过市场化改革以实现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和模式?笔者认为,开发性金融融资渠道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的“双轮”驱动,很好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从而极大地开启和拓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的发展渠道和空间,是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中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
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农村公共产品自身的原因。农村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是消费的非竞争性、收益的非排他性、较大的正外部性且很难内部化,因此在其消费过程中“搭便车”问题的出现便成为势所必然、无法避免。更进一步的恶果是造成很多大型农村公共产品在给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带来巨大好处的同时,却因“搭便车”问题而使参与的市场供给主体得不到应有的基本补偿,更不要说有所收益。因此无论是一般的投资者还是金融机构都对此望而却步,不愿意投资该领域。
政府财政支持严重缺乏。从理论上讲,政府应该提供像农村公共产品这样具有广泛和优异的外部收益的公共产品。但是我国作为一个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原因影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十分突出,片面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得更多的资金被中央财政投入到了第二和第三产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地方政府则因为普遍存在财权和事权不相匹配等体制问题,对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财政投资严重不足,致使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难问题雪上加霜。
金融信贷支持乏力。首先,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投资回报率相对较低,与商业性金融追求赢利最大化的目标差距很大,甚至可以说相去甚远,这使得商业性金融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供金融支持缺少利益驱动而动力不足。其次,作为农村政策性金融主要实施主体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由于种种原因,从1998年开始,逐渐收缩其经营和业务范围,目前仅仅在粮、棉、油收购方面发挥着主要作用,其巨大的融资潜力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和释放,致使其对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支持还非常有限。这极大地弱化和削减了农村政策性金融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供融资支持的力度和实效。
开发性金融对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难题的可行性分析
开发性金融是政府与市场的有效契合体,是为同时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产生的一种融资金融理论。本文试图学习、应用和借鉴这一理论,通过对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主要是与商业性金融的融合发展(包括资本证券市场的深度参与和商业投融资手段的借鉴等),将政府这只“有形之手”与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弥补现有各种融资方式存在的资金来源不足、投资风险较大等不足,从而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难题。
开发性金融能够发放长期大额贷款,可以筹集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所需的大量资金。大规模金融债券的发放和募集为主的筹资来源,再加上开发银行良好的经营业绩使得开发性金融具备了发放长期大额贷款的优势。首先,与一般的商业性金融相比,开发性金融的资金来源具备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这是因为一般的商业性金融资金来源主要靠吸收存款,而开发性金融可以凭借国家信用,通过在国际和国内资本证券市场上发放金融债券等市场化筹资机制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这就使得开发性金融有能力向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发放长期大额贷款,而不必像一般商业性金融那样担心因为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而引发流动性风险。其次,开发性金融具备良好的市场业绩。与以“保本微利”为基本经营目标的现有农村政策性金融不同,开发性金融将国家信用与市场业绩相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开发性金融支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奠定了深厚的物质基础。
开发性金融控制长期风险的能力更强,可以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供稳定安全的资金来源。开发性金融经过一定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一套应对集中大额长期风险的制度安排。首先,开发性金融在信用建设和风险防范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体系。因此开发性金融可以以组织增信为主要手段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强调政府承诺、政府信用和政府协调的基础上,充分依靠信用体系和制度体系的重新整合来控制和化解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中的信用风险和损失。其次,开发性金融形成了完善、高效的金融债券发行和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渠道和业务素养。因此开发性金融可以通过市场化发行金融债券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把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过程中的信贷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和证券风险,从而形成优于一般商业银行零售储蓄覆盖风险的能力。
开发性金融在市场建设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的丰硕成果,可以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渠道提供体制和机制创新的制度框架和市场环境。我国金融体制的落后和金融配置效率的低下是造成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难的深层原因。为此,要想从根本上破解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难题必须从体制建设和市场环境建设入手。开发性金融可以主动运用和依托国家信用,通过政府和市场共同融资,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管理资金,以融资创新推动制度建设和市场环境建设,并积极构建以法人建设为核心的健康高效的资金运用机制,从而弥补农村金融体制中的市场缺失和制度缺损。
开发性金融对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难题的成效分析
开发性金融融资渠道和模式的推广和实施,可以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问题提供许多意想不到的突破性尝试并产生积极而有益的成效。
首先,可以逐步破解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难题,使农村投资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和优化。通过对乡村公路、退耕还林和环境保护、健康卫生条件改善和教育文化通讯设施的完善等在内的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的投资,一方面可以有效破解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的融资难题,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投资增长率得到极大提高,从而加快乡村公路、乡镇卫生院、乡村电话等农村公共产品的迅速普及和应用推广,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同时,在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与国家公共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基础上,使农村的投资硬环境得到改善和优化。
其次,开发性金融通过实施和开展信用建设,能够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和优化。开发性金融在对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供融资支持的同时,还可以积极推进和切实加强以组织增信为核心的信用建设,充分结合自身的融资优势与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将政府信用运用于市场,使得政府和市场的优势能够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真正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的“双轮”驱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中来。与此同时,开发性金融还应该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全面强化和提升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从而使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这两个问题得到弥补和改善,进而起到改善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效果。
再次,开发性金融融资渠道不仅能够改善和提高投资效率,而且能够进一步强化和彰显开发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的资金拉动效应。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对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进行融资推动的同时,通过积极推进以现金流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核心内容的融资管理平台建设,使得政府信用能够通过一定的合法渠道和途径有效增强借款人(主要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者)的还款信用和还款能力,积极构建支农资金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带动一般商业性金融对农村公共产品领域的投资,充分发挥开发性贷款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巨大资金带动效应,从根本上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难题。(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文系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2009年课题“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渠道创新”阶段性成果,编号:CR0912)
【关键词】统筹城乡发展 农村公共产品 开发性金融 融资渠道
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然而,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制约和困扰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瓶颈之一。据初步测算,仅仅新农村建设就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20万亿元人民币,与此巨大的资金需求相对应的却是极度的资金短缺。虽然财政投资和金融信贷等传统融资渠道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由于政府财政投资不足和金融支持低效等问题,现有的各种融资方式仍然难以切实满足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实际融资需要。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探讨新的投融资渠道和模式显得很有必要。
我国在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和制度变迁过程中,较为成功地建立了渠道多元化、主体多元化和方式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和模式,形成了政府与市场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投融资结构,破解了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和投融资效率低下的双重难题。在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中,是否也可以通过市场化改革以实现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和模式?笔者认为,开发性金融融资渠道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的“双轮”驱动,很好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从而极大地开启和拓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的发展渠道和空间,是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中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
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农村公共产品自身的原因。农村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是消费的非竞争性、收益的非排他性、较大的正外部性且很难内部化,因此在其消费过程中“搭便车”问题的出现便成为势所必然、无法避免。更进一步的恶果是造成很多大型农村公共产品在给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带来巨大好处的同时,却因“搭便车”问题而使参与的市场供给主体得不到应有的基本补偿,更不要说有所收益。因此无论是一般的投资者还是金融机构都对此望而却步,不愿意投资该领域。
政府财政支持严重缺乏。从理论上讲,政府应该提供像农村公共产品这样具有广泛和优异的外部收益的公共产品。但是我国作为一个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原因影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十分突出,片面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得更多的资金被中央财政投入到了第二和第三产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地方政府则因为普遍存在财权和事权不相匹配等体制问题,对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财政投资严重不足,致使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难问题雪上加霜。
金融信贷支持乏力。首先,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投资回报率相对较低,与商业性金融追求赢利最大化的目标差距很大,甚至可以说相去甚远,这使得商业性金融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供金融支持缺少利益驱动而动力不足。其次,作为农村政策性金融主要实施主体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由于种种原因,从1998年开始,逐渐收缩其经营和业务范围,目前仅仅在粮、棉、油收购方面发挥着主要作用,其巨大的融资潜力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和释放,致使其对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支持还非常有限。这极大地弱化和削减了农村政策性金融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供融资支持的力度和实效。
开发性金融对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难题的可行性分析
开发性金融是政府与市场的有效契合体,是为同时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产生的一种融资金融理论。本文试图学习、应用和借鉴这一理论,通过对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主要是与商业性金融的融合发展(包括资本证券市场的深度参与和商业投融资手段的借鉴等),将政府这只“有形之手”与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弥补现有各种融资方式存在的资金来源不足、投资风险较大等不足,从而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难题。
开发性金融能够发放长期大额贷款,可以筹集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所需的大量资金。大规模金融债券的发放和募集为主的筹资来源,再加上开发银行良好的经营业绩使得开发性金融具备了发放长期大额贷款的优势。首先,与一般的商业性金融相比,开发性金融的资金来源具备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这是因为一般的商业性金融资金来源主要靠吸收存款,而开发性金融可以凭借国家信用,通过在国际和国内资本证券市场上发放金融债券等市场化筹资机制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这就使得开发性金融有能力向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发放长期大额贷款,而不必像一般商业性金融那样担心因为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而引发流动性风险。其次,开发性金融具备良好的市场业绩。与以“保本微利”为基本经营目标的现有农村政策性金融不同,开发性金融将国家信用与市场业绩相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开发性金融支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奠定了深厚的物质基础。
开发性金融控制长期风险的能力更强,可以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供稳定安全的资金来源。开发性金融经过一定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一套应对集中大额长期风险的制度安排。首先,开发性金融在信用建设和风险防范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体系。因此开发性金融可以以组织增信为主要手段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强调政府承诺、政府信用和政府协调的基础上,充分依靠信用体系和制度体系的重新整合来控制和化解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中的信用风险和损失。其次,开发性金融形成了完善、高效的金融债券发行和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渠道和业务素养。因此开发性金融可以通过市场化发行金融债券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把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过程中的信贷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和证券风险,从而形成优于一般商业银行零售储蓄覆盖风险的能力。
开发性金融在市场建设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的丰硕成果,可以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渠道提供体制和机制创新的制度框架和市场环境。我国金融体制的落后和金融配置效率的低下是造成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难的深层原因。为此,要想从根本上破解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难题必须从体制建设和市场环境建设入手。开发性金融可以主动运用和依托国家信用,通过政府和市场共同融资,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管理资金,以融资创新推动制度建设和市场环境建设,并积极构建以法人建设为核心的健康高效的资金运用机制,从而弥补农村金融体制中的市场缺失和制度缺损。
开发性金融对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难题的成效分析
开发性金融融资渠道和模式的推广和实施,可以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问题提供许多意想不到的突破性尝试并产生积极而有益的成效。
首先,可以逐步破解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难题,使农村投资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和优化。通过对乡村公路、退耕还林和环境保护、健康卫生条件改善和教育文化通讯设施的完善等在内的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的投资,一方面可以有效破解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的融资难题,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投资增长率得到极大提高,从而加快乡村公路、乡镇卫生院、乡村电话等农村公共产品的迅速普及和应用推广,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同时,在实现农村经济发展与国家公共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基础上,使农村的投资硬环境得到改善和优化。
其次,开发性金融通过实施和开展信用建设,能够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和优化。开发性金融在对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供融资支持的同时,还可以积极推进和切实加强以组织增信为核心的信用建设,充分结合自身的融资优势与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将政府信用运用于市场,使得政府和市场的优势能够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真正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的“双轮”驱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领域中来。与此同时,开发性金融还应该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全面强化和提升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从而使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这两个问题得到弥补和改善,进而起到改善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效果。
再次,开发性金融融资渠道不仅能够改善和提高投资效率,而且能够进一步强化和彰显开发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的资金拉动效应。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对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进行融资推动的同时,通过积极推进以现金流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核心内容的融资管理平台建设,使得政府信用能够通过一定的合法渠道和途径有效增强借款人(主要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者)的还款信用和还款能力,积极构建支农资金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带动一般商业性金融对农村公共产品领域的投资,充分发挥开发性贷款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巨大资金带动效应,从根本上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融资难题。(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文系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2009年课题“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融资渠道创新”阶段性成果,编号:CR0912)